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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总局: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2024年版(8页).pdf

上传人: AG 编号:606656 2024-04-30 8页 251.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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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规定了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剂型、生产工艺、原料来源、产品名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备案时,应减少辅料种类及用量,确保原料与辅料不发生化学变化,不影响产品技术指标的检测。对于使用名单外的辅料,需要提供相关研发资料。产品剂型包括片剂、硬胶囊、软胶囊、粉剂、口服液、合剂、颗粒剂、膏剂、茶剂等。在生产工艺上,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产品允许仅以物理粉碎,或以水为溶媒加热提取的生产工艺,不应再有其他引起物质基础发生改变的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表征相应产品剂型的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外,还应符合产品名称、鉴别、理化指标、标志性成分等要求。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对于新申请备案的产品,生产工艺有采用以水为溶媒的提取工艺的,备案人应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
保健食品备案中允许使用的辅料有哪些? 如何确保保健食品原料的人参、西洋参、灵芝的质量?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中,标志性成分的制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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