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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启平台经济执法 元年中国反垄断2021年度回顾2开启平台经济执法元年2021 年, 基于国家经济工作 “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的大背景, 反垄断的立法和执法持续深入, 在完善立法体系、 垄断行为执法、 经营者集中审查、 反垄断诉讼等各方面都交出了成绩斐然的答卷。2021 年是针对快速崛起并扩张的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执法元年。 加强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 将为平台企业的经营和扩张带来显著的变化, 也将对传统行业与平台经济之间的合作与博弈产生深远的影响。2021 年 11 月18 日, 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 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 突显出国家对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高度
2、重视。 国家反垄断局应将保持独立审慎的姿态, 积极、 持续地深入反垄断执法。本文作者: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反垄断团队合伙人刘成、 律师李雨濛、 洪露申、 朱群飞、 武瑶、 许世巍、 杨静茹、 王梦真、 叶弘韬、 任宇颖。kYNBoYtQrRpPoOaQbPbRtRqQnPsQfQmMoPlOmOqQ6MpOoOvPmNoRuOtQrO3中国反垄断2021年度回顾0415091711192328132125目录中国反垄断2021年度综述四、 处罚和指导并重, 反垄断处罚力度将大幅提高一、 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五、 加强对“抢跑”案件查处,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二、 关注纵向经销体系的反垄
3、断合规六、 通过行为救济解决市场竞争问题附件一 反垄断执法规定及合规指南一览附件三 2021年度中国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情况总结 三、 轴辐协议、 算法合谋等纳入横向协议监管七、 反垄断诉讼升温, “拒绝交易” 行为频繁被诉附件二 2021年度垄断行为处罚案件统计4开启平台经济执法元年2. 立法2021 年 10 月 23 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反垄断法 (修正草案) ( “ 修正草案 ” ) , 该 修正草案 已于 2021 年 10 月19 日通过人大初次审议2。 其修改重点包括: 明确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反垄断法3; 确立垄断协议的 “安全港制度”4; 澄
4、清转售价格维持的举证责任5; 明确 “轴辐协议” 下的责任6; 提出针对互联网、 民生、 金融、 科技、 媒体等领域的重点执法7; 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引入 “停表” 制度8; 以及 加大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处罚9, 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 增加个人责任10。 预计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将在 2022 年加快进行。对于修正草案 的具体解读, 请参见文章 洞悉变化, 看明趋势, 解读11。此外, 2021 年,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 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 ” )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 ( “ 境外合规指引 ” ) 以及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关于原
5、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 原料药指南 ” ) 。 至此, 市场监管总局已在垄断协议执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 经营者集中等方面分别出台了相关配套性规定,并对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 如互联网平台经济、 汽车、 原料药、知识产权等领域制定了相应的指南。 相关执法规定及合规指南总结, 请见附件一。1. 机构设置2021 年 11 月 18 日, “国家反垄断局” 正式挂牌, 反垄断执法机构由原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 ) 直属局, 升格为独立挂牌单设的副部级国家局。 国家反垄断局内设竞争政策协调司、 反垄断执法一司、 二司, 分别负责反垄断政策研究和国际交流、 垄断协议与
6、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以及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与监督执行1。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 大幅提升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地位, 突显出国家对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决心。 同时, 新的机构设置预计也将大幅扩充反垄断执法人员的编制, 进一步充实反垄断执法力量。 中国反垄断2021年度综述1参见市场监管总局机构设置, https:/ 此外, 市场监管总局还组建了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 以开展强化反垄断、 竞争政策、 平台经济等领域的政策理论研究, 承担反垄断执法等和技术支撑工作, 具体参见 https:/ 2参见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