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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TC Technology Co.,Ltd.(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 4023 号 1 号楼第一层至第五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
2、依据。本次发行概本次发行概况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360.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2,36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3、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凌斌,共同实际控制人凌斌、王曦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凌斌,共同实际控制人凌斌、王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股东李宇彬、凌峰承诺本公司股东李宇彬、凌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股东至远投资、视界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本公司股东至远投资、视界
4、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承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彬、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远承诺:彬、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远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辉林、江微承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辉林、江微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监事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
6、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09 月 28 日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