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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一、报告编制说明报告编制说明 本报告介绍了2017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中信证券”)积极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的活动及表现。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特别注明的除外)。 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中所涉金额以人民币作为计量币种)。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及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附件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
2、指引,并参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指引编制。 本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和数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以PDF电子文件形式登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公司网站(http:/) 二、公司简况和公司治理二、公司简况和公司治理 (一)公司简况(一)公司简况 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前身为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 2002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00万股,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
3、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9-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107,120.70万股(含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的部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3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数1,211,690.84万股,其中,A股983,858.07万股,H股227,832.77万股。 2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4、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目前,公司拥有主要全资子公司4家,分别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投资”);拥有主要控股子公司2家,即,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在境内共拥有分公司51家,营业部303家(其中,证券营业部278家,期
5、货营业部25家)。此外,中信证券国际通过其下属公司在香港拥有4家分行。 公司于上交所上市后,先后被纳入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新华富时A50指数、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等;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先后被纳入恒生中国H股金融行业指数、恒生AH指数系列、恒生环球综合指数、恒生综合指数、恒生综合行业指数金融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恒生中国内地100指数、中证恒生沪港通AH股精明指数、上证沪股通指数、富时中国25指数、MSCI中国指数等成份股,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形象。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后,公司股票分别成为沪股通和港股通
6、的标的股票。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开通后,公司H股股票为深港通标的股票。 (二)公司治理(二)公司治理 作为在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