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本報告除非特別說明,本報告主要描述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報告期)期間本集團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具體政策與表現。由於部分統計數據涉及連續性及可比性,本報告中部分內容將根據需要做適當延伸。本報告的範圍與2018年6月25日刊發的 2017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中所載的報告組織範圍並無重大變動。本報告的組織範圍為:中信資源(為本集團於香港的總辦事處)CITIC Canada Energy Limited o JSC Karazhanbasmunai 中信海月能源有限公司 o 天時集團能源有限公司本報告編製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 環境、社會及管治
2、報告指引(ESG報告指引)。此外,重要性議題評估的結果亦作為選擇披露信息的參考。本報告遵守ESG報告指引中的 不遵守就解釋 條文,以及根據 建議披露 作匯報。本報告的附錄三為 聯交所ESG報告指引索引,此索引為讀者提供對照參考。ESG報告指引中概述的報告原則(重要性量化平衡和一致性)已在本公司的報告實踐中採用。本報告以中英文版本發佈,倘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一概以中文版為準。電子版下載地址如下: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http:/www.hkexnews.hk/中信資源網站:http:/resources.citic/如讀者對本報告或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表現有任何意見及建議,請發送至。
3、另外,本報告的70頁附有讀者反饋問卷,歡迎閣下填妥並發送至上述電郵信箱。於本報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 指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印尼 指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澳洲 指 澳大利亞聯邦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信資源 本公司 指 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集團 指 本報告組織範圍內的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及合資企業KBM 指 JSC KarazhanbasmunaiKarazhanbas油田 指 哈薩克斯坦Mangistau Oblast內Karazhanbas油氣田天時集團 指 天時集團能源有
4、限公司海南 月東區塊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渤海灣盆地的海南 月東區塊月東油田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渤海灣盆地的海南 月東區塊的主要油田月東油田 CITIC Seram 指 CITIC Seram Energy LimitedSeram區塊 指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Seram島Seram Non-Bula區塊報告組織範圍報告時間範圍報告編制依據報告獲取方式對本報告的回應報告指代說明本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本報告)提供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或 中信資源)及其附屬公司及合資企業(本集團)於2018年內於可持續發展工作之最新情況,主要包括持份者所關注並與本公司可持續發展有關的議題,以便各持
5、份者更好地了解關於本公司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管理方法、措施及相關表現等。本報告應與本公司 2018年年報(尤其是當中的 企業管治報告)一併閱覽,以便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相關表現。董事會認為,可靠及具有針對性的環境及社會策略及政策對本公司作為天然資源行業的企業而言至關重要。董事會全面負責本公司之環境及社會策略及匯報,且已經審閱及批准本報告。本報告內所披露的信息主要來源於本集團內部文件和公開資料。CITIC Seram Energy Limited 中信石油技術開發(北京)有限公司 CITIC Resources Australia Pty Ltd環境關鍵績效指標範圍僅包括天時集團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資源
6、控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關於中信資源0506 關於本報告涵蓋的附屬公司及合資企業以下按國家劃分介紹本報告中涵蓋的附屬公司及合資企業:關於中信資源本集團的業務多元化,範疇涉及能源、金屬及進出口商品等領域,並一直致力於以可持續方式管理各項業務。本集團自 1997 年起,在聯交所上市。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在中國成立的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其控股公司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9.50%的權益。本公司深明在業務需要與管理地球資源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的重要性,同時亦要顧及社會,故本集團竭盡所能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滿足社會的能源需求,使社會、經濟與環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