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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STEVE LEUNG DESIGN GROUP LIMITED梁 志 天 設 計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62)有關股息的澄清公告茲提述STEVE LEUNG DESIGN GROUP LIMITED梁志天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該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
2、者具有相同涵義。該公告指出,董事會建議就本年度派發每股5.00港仙的特別股息(特別股息)。董事會謹此澄清,董事會僅建議就本年度派發特別股息。董事會並無建議亦將不會建議就本年度派發末期股息。承董事會命Steve Leung Design Group Limited梁志天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許興利香港,2022年3月28日於 本 公 告 日期,執 行 董 事 為 蕭文 熙 先 生(首 席 執 行 官)、葉玨 鴻 先 生(首 席 財 務官)、丁 春亞 先 生 及 裘 慧 芬 女 士;非 執 行 董 事 為 許興 利 先 生(主 席)及 丁 敬 勇 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珝先生、孫延生先生及曾浩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