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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股份代號:1557)K.H.GROUP HOLDINGS LIMITED劍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澄清公告茲提述劍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的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該公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注意到該公告有一處遺漏,並謹此就第26頁
2、 審核委員會 標題下內容作出下列澄清(加粗及帶下劃線處為修訂內容):審核委員會現時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劉昕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羅鐵堅博士及陸海天教授。劉昕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及陸海天教授均具備所需的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採納之會計原則及常規,以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審核委員會曾舉行四次委員會會議。2 除以上澄清外,該公告所載所有資料及內容均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 K.H.Group Holdings Limited 劍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執行董事 陳融聖香港,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即陳融聖先生(主席)及關靜東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羅鐵堅博士、陸海天教授及劉昕先生。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