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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理解和思考.pdf

上传人: 芦苇 编号:651714 2025-05-01 49页 3.98MB

1、对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理解和思考国国家家档档案案局局令令第第2 22 2号号主主讲讲人人:杨杨安安荣荣数字罗塞塔计划(Digital Rosetta Program,DRP)数字罗塞塔计划公众号肩负“保存社会记忆、传承人类文明”的使命,始终秉持中立的立场客观公正地表达档案信息化领域的看法和观点,致力于成为全国最大的档案信息化知识分享与交流平台。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保存社会记忆,传承人类文明01第一章 总则(共

2、8条)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第一章 总则办法条款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促进档案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条款说明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正式施行,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这些法律与条例的发布,在国家层面保障

3、了电子档案的发展。为进一步确保符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四性”)要求的电子档案的规范发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应运而生。第一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强调了电子档案在支持国家战略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性,突出了电子档案管理在保障社会秩序和信息安全方面的关键作用。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第一章 总则办法条款第二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的电子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子

4、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存储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各种信息记录。条款说明第二条说明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即“组织机构”)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说明档案管理涉及各行各业,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对于电子档案的释义,本办法参照DA/T 58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中“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定义进行了合并,表面看缺少了电子档案的“凭证、查考”价值,只关注了保存价值,但在本办法目的中“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更将档案的价值进行了提升

5、。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第一章 总则办法条款第三条 组织机构应当确保电子档案符合下列要求:(一)来源可靠。由合法、明确的形成者,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处理事务活动中产生,形成者、形成活动、形成时间可确认,形成、办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等系统安全可靠。(二)程序规范。全过程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并且准确记录、可追溯。(三)要素合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和管理过程信息等构成要素符合国家相关标

6、准规范要求。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条款说明“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是档案法中明确电子档案需具备的要求。本办法中所述相关要求,是对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所述“符合有关规定”的说法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规定”。由此可见,对于电子档案,其所遵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是电子档案的基石与准绳。只有满足”12“字要求的电子档案,才具有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罗塞塔计划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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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明确电子档案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要求等。 2. 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国家档案局、地方档案局、档案馆等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的职责。 3. 电子文件整理与归档:要求确定归档范围、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以及电子文件与元数据一并归档等。 4.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规定电子档案的定期移交、延期移交、提前移交等要求。 5. 电子档案保管与处置: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对电子档案进行定期鉴定、转换与迁移等。 6. 电子档案开放与利用:规定电子档案的开放工作、利用制度、利用者要求、利用服务平台建设、档案数字资源开发等。 7. 附则:明确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电子档案管理如何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档案馆如何提升接收和管理电子档案的能力? 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有哪些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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