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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录录一、芜湖市 2025 年产业科技政策1.关于印发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的通知12.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推进智造名城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93.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34.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建设一流智算之城若干举措的通知275.关于印发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336.关于印发“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437.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578.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61二、产业发展类1.关于印发芜湖市贯彻落实 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
2、施方案的通知692.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813.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934.关于印发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1035.关于印发芜湖市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122三、科技创新类1.关于印发 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292.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463.关于印发 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514.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1595.关于印发 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3、686.关于印发 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73四、金融服务类1.关于实施中小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级评价的通知1842.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2163.关于印发关于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244.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若干措施的通知229五、人才支持类1.关于印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2342.关于印发芜湖市企业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663.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278六、民生消费类1.关于印发芜湖市 202
4、5 年度 3 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的通知2822.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863.关于印发 芜湖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298一、芜湖市 2025 年产业科技政策关于印发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商运202544号各县市区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芜湖市商务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芜湖市体育局2025
5、年3月17日 1 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完善提振消费长效机制,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奋力推动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制定本政策举措。一、工作目标(一)消费规模实现新突破。202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 2250 亿元,增速不低于 5%;网络零售额达到 800 亿元,增长 8%以上。(二)服务消费迈上新台阶。2025 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增长 5%以上,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长 5%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突破 650 亿元,增长 15%以上。(三)欢乐芜湖彰显新魅力。2025 年全市接待游客数量不低
6、于 8000 万人次,旅游收入不低于 1100 亿元。(四)体育赛事绽放新活力。2025 年全市举办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 20 场以上,市级以上群众性赛事 20 场以上。(五)平台打造取得新成绩。争创零售提升创新试点城市,2025 年新引进各类首店 100 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2 条。二、实施五大行动(一)商品消费升级行动 2 1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与省级政策,争取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种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小区、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展会”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
7、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2加力实施消费券惠民政策。做好发放消费券与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互补衔接,市级与县市区级安排消费券资金不低于 2 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行动。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安排专项活动资金给予支持,全年组织“工业品下乡”活动 10 场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汽车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促进电子商务提质扩容。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含)的新建直播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50 万元补助
8、;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且增速超 10%(含)的改建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电商赛事表彰或称号的参赛企业,按照国家级5 万元,省级 2 万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5扩大进口商品消费供给。对进口业绩达到 100 万美 3 元,当年商品零售额达 1000 万元的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服务消费提质行动6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品质。对 2025 年营业收入达到200 万元的“鸠兹小住”品牌民宿,给予最高 5 万元奖补。对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超 2000 万
9、元且增速超过全市限上同行业 10 个百分点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繁荣演艺经济市场。对新建或改造可容纳 500 人以上的小剧场、沉浸式演艺场所等演艺新空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在芜开展剧场类演出项目,单场票房收入达到 20 万元,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 10 万元。对在我市承办大型商业性演出,单场票房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承办大型商业演出不低于 10 场,剧场类演出项目 8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局)8
10、激活团队旅游市场。对在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广“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引游客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并住宿,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旅行社,给予 30 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9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 4 位、在芜举办(承办)的商业性赛事,累计通过平台售票额1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助(售票额达到 10 万元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补助、售票额达到 30 万元的按照 30%补助、售票额达到 50 万元的按照40%补助),最高 80 万元;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位、社会力量出资在芜举办(承办)的群众性
11、体育赛事活动(含青少年赛事活动),参赛人数 200 人及以上且市外运动员达到 100 人、办赛时长 2 天及以上(含报到当日)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贴(参赛人数 200 人且市外运动员 1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进行补助,参赛人数400 人且市外运动员 2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40%进行补助),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商业性赛事观赛观众不低于 3 万人次,群众性赛事参与人数不低于 10 万人次,拉动体育综合消费不低于 3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三)新型消费培育行动10促进首店经济集聚发展。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芜拓展经营业务,根据品
12、牌影响力、投资额、营业收入等考评结果,给予投资主体 20 万元80 万元分档补助。对当年营业额达一定规模的,给予实际出资方最高 20 万元补贴。对成功培育前述获奖品牌企业的商业载体(不含个人),给予 3 万元/个奖励,累计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1培育潮玩经济消费生态。以二次元 IP 为核心,构建 5“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消费体验”全链条生态,支持企业开发本土原创动漫、游戏、虚拟偶像等 IP 形象。打造“二次元谷子街区”,对知名 IP 官方旗舰店、同人创作工作室、限定快闪店等,给予首年最高 5 万元补助;鼓励开设“IP 主题咖啡厅”“谷子盲盒体验馆”等融合消费场景,对符合条件的
13、项目给予 5 万元补助。对以“谷子经济”为主营业务的潮牌店铺(如手办、周边、谷子盲盒等),年度客单量达 30万单且零售额超 500 万元,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打造萌宠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打造集宠物展示体验、宠物交易、宠物用品销售为主的一站式综合体,对年营业额达 500 万元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四)消费场景创新行动13培育消费新场景。对获评“皖美消费新场景”的运营方,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制定发布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机会清单,2025 年培育“芜优消费”新场景 20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
14、头,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4激发消费新活力。对举办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累计实际投入达 100 万元以上(含),且当年营收超 2000 万元的商业运营单位,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促销、折扣、让利、赠品等)的 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2025 年举 6 办“芜优消费”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 70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消费环境优化行动1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持续拓展高校毕业
15、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重点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落实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6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消费帮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7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持续开展消费投诉举报效能提升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向“衣、食、住、行、游、乐、购”全方位延伸;在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热点景区建立消费维
16、权站,探索设立流动维权站,对赛事展会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持续做好芜湖伴手礼评测。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 8 家“食安名坊”;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 7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750 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芜湖市提振消费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统筹全市大力提振消费打响“芜湖消费”品牌工作。(二)加大资金保障。设立消费促进基金,统筹各级财政支持资金,市级安排 1 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振消费相关政策落地和消费券发放活动。(三)细化分解目标。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按时完成。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各单
17、位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促消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本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涉及按投资额给予补助的政策均不含土地相关费用。8 1 芜政202529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推进智造名城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现将芜湖市加快推进智造名城建设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5年3月20 日(此件公开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9 2 芜湖市加快推进智造名城建设若干举措为加快推进制造
18、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全国率先迈向中高端的智造名城,制定如下举措。1支持企业新型技术改造。对制造业企业当年设备购置额(含生产设备投入及工业软件等软性投入,不含税)1000 万(含)-2000万元(不含)、超过2000万元(含)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其设备投入分别按照最高不超过3%、4%给予奖补。其中,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或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的企业,对其软性投入按照最高不超过8%比例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政策,可与市级政策叠加享受。2支持企业绿色技术改造。对围绕工
19、艺流程改进、能源结构优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绿色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对其节能、节水项目当年非直接生产性设备仪器采购安装、软件开发采购等超过100万元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100 万元。3鼓励技改投资争先进位。对技改投资总量、增速综合排名前五位且当年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开发 10 3 区分别给予600 万元、500 万元、400 万元、300万元和200 万元奖补。4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按照每家企业诊断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标准,支付服务机构诊断费用。5坚持培“大”育“优”。对新增的国家级制造业
20、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在上级奖补基础上再额外给予40 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6聚焦育“小”育“早”。对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补,由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对“四当年”(当年签约、当年竣工、当年投产、当年应税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的工业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补。7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按照2025年度每建设并开通100个5G
21、基站奖补最高10万元的标准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5G基站建设,对2025年度累计建设并开通超过500个基站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额外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补,每家企业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150 万元;按照2025年度每建设100个5G基站奖补最高5万元的标准支持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开展5G基站建 11 4 设,对2025年度建设5G基站超过500个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额外给予最高25万元的奖补,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多不超过75 万元。以上5G基站奖补资金兑付比例与芜湖市在全省的宽带下载速率排名挂钩:排名处于第1-5位时,申报企业均全额兑现奖补;排名处于第6-10位时,申报企业均按照50%比例兑现奖补;排
22、名处于全省第11位及以后时,申报企业均按照30%比例兑现奖补。8加速数实融合发展。面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求,鼓励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入选工信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案例中数字化转型通用工具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等方向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补,对入选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数字化供应链等方向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支持企业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环节,深入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以梯度培育为抓手,系统性、大规模推广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对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评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本通知
2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WHG-2025-01-03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20日印发 12 13-2-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合理、集聚融合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打造“芜湖服务”品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坚持做大规模、提升品质、塑造品牌,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打造具有区域特
24、色的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现代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增长,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主要目标2025 年,全市现代服务业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 1500 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5%左右,网络零售额达到 800 亿元,培育形成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 3 家左右,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 10家左右。三、重点举措(一)鼓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做大做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14-3-1.支持物流企业提升数智化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对2025 年营业收入(1-11 月)增速高于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平均水平,且增量达到一
25、定标准的互联网货物运输平台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2.支持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制造业、商贸业企业将研发开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应用推广、供应链服务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对分离出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2025 年营业收入(1-11 月)达到一定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3.鼓励整合提供一体化平台管理服务。对分散的、小规模的民宿、农贸、建材等市场主体整合纳入平台公司,提供一体化结算管理服务,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并在2025年度营收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奖励。根
26、据企业 2025 年(1-11 月)营收规模等情况,再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本条款对整合平台管理服务的单一企业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 220 万元。(二)大力发展供应链和现代物流(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对 2025 年新获评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 2025 年新晋升或完成国家复审 5A 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 15-4-平台)、四星级冷链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 2025 年新获评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7、三)引导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发展(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的园区,给予 300 万元、50 万元的建园奖补。(四)扶持文化旅游企业创强创牌(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 2025 年新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 2025 年新评定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五星级旅游饭店、甲级旅游民宿、5C 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2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 2025 年新评为四星级旅游饭店、乙级旅游民宿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 2025 年新评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省级智慧旅游景区、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16-5-对 A 级旅游景区新增、改造游乐设备超过 2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利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AR/VR 等新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演艺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在旅游景区和旅游街区
29、组织开展大型驻场演出的企业,演出团队不少于 20 人,2025 年演出不少于 60 场,年接待游客量达 50 万人次或综合收入达到20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原创文艺作品获得“群星奖”、戏曲孵化计划等重大奖项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获奖补助金额进行等额奖补。(六)鼓励“文旅+研学”创新融合(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我市开发研学游线路产品,组织在芜研学游 2025 年接待人次达 10 万人以上的研学机构(含旅行社),给予 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文旅和教育部门评审认定的研学基地,2025 年接待人次达 10 万人以上,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工
30、业研学旅游产品,对开展工业研学参观、游览、研学、体验等活动的场所进行改造提升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改造费用给予 10%支持,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30 万元。(七)支持原创微短剧发展(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我市从事制作包含宣传芜湖地方文化元素内容的原创微短剧作品,并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播出营业收入在 500 17-6-万元以上的,每部作品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 2025 年度内该项奖励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对列入国家或省级重点选题的微短剧剧本,申请获得省级扶持资金后给予等额奖补;根据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综合评定,对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作品,每部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
31、奖励,对在省级电视台或头部视听平台播出作品,每部给予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八)扶持文创企业发展壮大(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从事芜湖地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000 万元,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国家级、省级旅游商品评比竞赛中获奖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获奖补助金额进行等额奖补;对从事原创影视、动漫、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企业,其生产的原创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不含数字收费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分别按每分钟 1500 元、8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对在国内重点网络平台首播的原创作品,按每分
32、钟 5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九)鼓励产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发展和品牌建设(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1.鼓励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对 2025 年新建的国家质检中心,按照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 8%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 800 万元。18-7-2.鼓励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对 2025 年新建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含产业计量中心)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款)在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给予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款)在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50 万元一次性奖补。3.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
33、。对 2025 年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达成 1 个以上互认成果的,给予该机构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4.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供优质专利代理服务。对依法登记注册且年度代理发明专利质量考核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给予 30 万元补助,每年不超过 5 家。5.支持服务业企业持续完善品牌建设能力。对新获得皖美品牌(服务业)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十)鼓励在芜举办会展(责任部门:市贸促会)对在芜湖市举办会展的单位给予奖补,其中消费类展览,规模达到 200 个标准展位的,按 6 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展位数每增加 100 个标准展位,奖补增加 3 万元,单个展会奖补总额最
34、高不超过 24 万元;专业类展览,规模达到 200 个标准展位的,按 8 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展位数每增加 100 个标准展位,奖补增加 5 万元,单个展会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 48万元;国际性、全国性展览,规模达到 200 个标准展位的,按 10 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展位数每增加 100 个标准展位,奖补增加 6 万元,单个展会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 70 万元;19-8-对在芜湖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的举办单位给予奖补,会期 2 天(含)以上、参会人数达到 200 人的且市外代表人数达到二分之一的,按不超过举办单位所承担场租费和住宿费的 80%给予奖补,单个会议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
35、十一)支持企业以展会为平台开拓市场(责任部门:市贸促会)对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给予补助,其中企业参加重点推荐的境内展会,单个展会的展位费、交通费等费用补助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企业参加其他境内展会,单个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 0.5 万元。每个企业参加境内展会全年补助不超过 2 次。企业参加重点推荐的境外展会,单个展会的展位费、交通费等费用补助总额不超过 4 万元。企业参加其他境外展会,单个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每个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全年补助不超过 2 次。(十二)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对 2024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注册并在芜
36、湖市登记入籍的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根据不同车型和行驶里程对新能源配送车辆进行奖补,其中:按照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 0.5-1 吨)、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大面型,核定载质量 1-2 吨),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货箱长度 3000-3800毫米),轻型栏板货车(微卡型,货箱长度 3000-3800 毫米),轻型仓栅式货车(微卡型,货箱长度 3000-3800 毫米),轻 20-9-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货箱长度 3800 毫米以上),轻型栏板货车(轻卡型,货箱长度 3800 毫米以上),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卡型,货箱长度 3800 毫米以上)八种新能源配送车车型根据行驶里程进行奖补。根据轻
37、型封闭货车(微面型),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轻型栏板货车(微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微卡型)奖补 1 万元,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大面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轻型栏板货车(轻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卡型)奖补 1.6 万元。奖补周期为 3 年,2024 年已享受市级奖补政策的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轻型栏板货车(微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微卡型)奖补 0.3 万元,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大面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轻型栏板货车(轻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卡型)奖补 0.5 万元。2025 年注册登记的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轻型栏板货车
38、(微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微卡型)奖补 0.4 万元,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大面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轻型栏板货车(轻卡型),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卡型)奖补 0.6 万元。以上条款每个核算周期为 1 年,自注册之日起每 1 年内单车在芜运营里程需达 1.5 万公里。(十三)鼓励航空物流和进出口业务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为加快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提高芜湖国际航空货运通达能力,对 2025 年芜湖=上海虹浦等机场进出港货 21-10-邮吞吐量给予奖励,全年进出港货邮吞吐量达到或超过 2500吨,给予奖励 200 万元;全年进出港货邮吞吐量低于 2500吨,不足部分同比扣除
39、。(十四)引导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壮大规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1.支持企业工贸分离转型升级。对制造企业实施工贸分离或其上下游企业在芜拓展供应链业务,当年零售额或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2.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对列入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商务部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的,额外增加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拓展规模。对企业零售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且年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限额以上商贸单位零售额增速 10 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十五)鼓励电商企业提升网上销
40、售额(责任部门:市商务局)1.鼓励电商企业发展。鼓励电商企业依法在芜开展经营活动,对其开展经营活动一年内,网上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网上销售额 0.5%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2-11-2.鼓励电商企业网销农产品。对电商企业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 200 万元以上的,给予年网上农产品销售额 2%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鼓励企业开展电商直播。对企业采用自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的,自播销售额达 3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自播销售额 0.5%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销售奖励。(十六)进一步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责任部门:市商务局)1.加快老字号企业培育步伐。对新获得中华老
41、字号、省级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支持老字号店面升级改造。支持省级及以上老字号企业对店面进行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升级以及完善服务设施等配套,通过老字号企业实施店铺店面提档升级、品牌共宣等形式,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给予当年投资额的 2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只享受一次。(十七)不断完善惠民商业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1.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内,当年投资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设施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按其投资额的 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42、。对企业新建且通过商务部行业 标 准 再 生 资 源 绿 色 分 拣 中 心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23-12-(SB/T10720-2021)第三方认证的绿色分拣中心,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20%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3.推进家政企业智慧化应用。对员工制品牌家政企业打造 AI 智慧家政平台且投资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项目,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费用)20%且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4.打造夜间多元化消费场景。对符合市级和区级夜市街区评议标准,并且年终分类评议评比达到优秀等次的夜市街区,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开展夜间餐饮消费活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商
43、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的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给予年度活动本级财政实际支出费用 20%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补。(十八)推动芜湖服务贸易提质增量(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鼓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当年离岸执行金额总额达100 万美元(含 100 万美元,下同)、5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及以上,当年度增速超过 1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保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等工作,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交通运输局等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
44、、资金兑付、绩效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 24-13-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保障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等内容,提高知晓度和覆盖面。强化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其违规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五、附则(一)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年度为 2025 年。(二)本文件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解释。25-14-WHG-2025-03-01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1 日印发 26 1 芜政办20255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发展
45、数字经济建设一流智算之城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建设一流智算之城若干举措已经2025年3月12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3月20 日(此件公开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7 2 芜湖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一流智算之城若干举措为全力推进“东数西算”芜湖集群建设,加快打造智算之城,推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举措。一、加强算力资源供给。规范开展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评估工作,做好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统筹布局。支持起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
46、做好省级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困难和问题。加强签约项目开工、纳统、投产、达规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力争到2025年底机架规模超过6万架,实现智算规模突破25000P。(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二、强化算力高效调度。鼓励数据中心企业接入芜湖集群算力公共服务平台。积极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算力监测调度)试点任务,建立数据中心上架率、PUE等重点指标监测分析机制。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快建设跨区域、多层次算力高速直连网络,积极开展国家骨干直联点和国际互联网专用数据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三、全力引育产业生态。绘制
47、产业链图谱,建立产业链重点企业库,精准开展招商活动。吸引不少于400家企业参与,形成 28 3 不少于150家项目线索,确保签约项目不少于40家。积极争取全省算力供需对接会和龙头企业生态伙伴大会在芜湖举办,为各类企业提供平等展示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市投促中心、市数据资源局)四、加强算电协同建设。会同国家智库、科研机构以及电力企业开展算力与电力协同技术研究和应用场景探索。加快“虚拟电厂”建设应用,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探索绿色电力交易机制,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提升芜湖集群绿电占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芜湖供电公司)五、推进大模型创新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48、推动行业大模型在芜湖落地部署,支持运用芜湖集群算力资源开展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2025年市本级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人工智能领域使用智算算力,经认定的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给予智算服务合同费用的25%资金支持,每个对象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2000 万元。(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科技局)六、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字消费,向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发放芜湖市“数据券”,用于购买数据产品和第三方专业服务。2025年“数据券”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50 万元。(牵头单位
49、:市数据资源局)七、开展数据资产作价入股。鼓励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 29 4 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托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等数据要素资产化创新服务。(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八、推进数商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赋能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继续举办长三角算力算法大赛,不断提高赛事黏度,对于大赛获奖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12万元的奖金支持。(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九、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持续推进“数据工程”,推动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数
50、据质量管控。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数据价值。开展低空经济数据分析挖掘,促进数据流通共享,支撑低空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十、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通。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探索制定符合芜湖市企业实际情况的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推动企业数据出境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十一、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建立与算力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供需机制,支持校企联合实施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数字人才培养中心,围绕人才培养、职业鉴定、就业促进等重点方向,三年共培养近 30 5 万
51、名具备数字化、服务化、智能化实战技能和创新思维的高素质人才。(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十二、谋划国家试点示范项目。立足区位和资源禀赋,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争取更多项目、事项纳入国家重大工程。以安徽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改革为基础,积极谋划承担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应用、发展行业数据流通平台、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等国家试点任务。(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十三、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和支持。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和专项债券投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市、县市区协同谋划一批算力重点项目,积极
52、争取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31 6 WHG-2025-02-01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20日印发 32 1芜数资202510 号关于印发 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 2025 年 3 月7 日市政府第 8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芜湖市“数据券”实施
53、细则(试行)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制定、实施并解释。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文件 33 2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5 年 3 月 13 日(此件公开发布)34 3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相关部委关于数据要素的文件要求,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字消费,建设数据要素赋能经济提质增效的创新示范区,助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支持方向“数据券”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支持芜湖市“数据券”政策的数据交易机构(以下简称“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数据产品和第三方专业服务。二、支持范围“数据券”重点支持企业
54、在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挂牌的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数据报告等数据产品;以及购买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三、兑现金额及比例全年“数据券”兑现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 50 万元。企业购买数据产品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12%兑现;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10%兑现;其他满 35 4足条件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8%兑现。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2%兑现;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0%兑现;其他满足条件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15%兑现。四、实施
55、原则“数据券”按照“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简单易行、方便企业,据实发放、限时兑付”的原则组织实施,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数据券”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五、监督管理企业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数据券”申请、兑付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数据券”支持和申报资格、追缴扶持资金,并列入“数据券”黑名单。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芜湖市财政局每年底对当年企业申领的“数据券”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因企业合同未执行完成,造成“数据券”发放超过规定比例,按照承诺退还。本办法自公布之日
56、起施行,试行一年,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36 5附件芜湖市“数据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进一步推进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数据消费,更好地推广应用“数据券”,优化财政资助方式,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根据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以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支持方向。“数据券”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支持芜湖市“数据券”政策的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数据产品,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第三条 资金安排。全年“数据券”兑付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按照申请提交时间确定先后顺序,兑完即止。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 50 万
57、元。第四条 支持范围。“数据券”重点支持企业在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挂牌的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数据报告等数据产品;以及购买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37 6第二章申报要求第五条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企业具备从事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产品开发、数据交易等业务能力。企业与开展合作服务商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相互参股等关联关系。第六条 兑付比例。企业购买数据产品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
58、12%兑付;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10%兑付;其他满足条件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8%兑付。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2%兑付;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0%兑付;其他满足条件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15%兑付。第七条 使用要求。2025年1月1日起签订的相关合同均可申请使用“数据券”。“数据券”仅限于申领方自己使用,不得赠送、买卖、质押、出借、重复使用等。第三章申请、兑付程序第八条 申请方式。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芜 38 7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限时即享模块随时向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数据券”申请、兑付需求。第九条 所需材料。(一
59、)“数据券”需求申请。“数据券”需求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数据券”使用申请表;2、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信用查询报告(系统自动核查,无需企业提供);4、企业通过支持芜湖市“数据券”政策的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数据产品交易合同复印件、订单凭证;购买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服务合同复印件。(二)“数据券”兑付申请。“数据券”兑付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数据券”兑付申请表;2、已接收的“数据券”;3、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与交易合同或服务合同相一致的发票复印件、交易凭证。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3
60、9 8第十条 监督要求。企业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数据券”申请、兑付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申报管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数据券”支持和申报资格、追缴扶持资金,并列入“数据券”黑名单。第十二条 审计管理。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芜湖市财政局每年底对当年企业申领的“数据券”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因企业合同未执行完成,造成“数据券”发放超过规定比例,按照承诺退还。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 解释说明。本细则由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实施时限。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4
61、0 9“数据券”使用申请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注册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所属类别省大数据企业市大数据企业其他企业申报类别购买数据产品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申请金额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身份证号联系人姓名手机E-mail近期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声明我公司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申请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信息或遗漏重要事实。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退还所有已补助资金。特此声明。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
62、字):日期:年 月 日 41 10“数据券”兑付申请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数据券”编码兑付金额联系人姓名手机E-mail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声明我公司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申请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信息或遗漏重要事实。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退还所有已补助资金。特此声明。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 42 1 芜政202530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
63、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现将“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5年3月21 日(此件公开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43 2“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科创体系,完善创新生态,培育未来产业,决定建设“芜湖鸠兹科创湾”(以下简称“科创湾”)。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到2027年,“科创湾”品牌全面打响,学习借鉴“科大硅谷”经验做法取得实效,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机器人产业进入全国前三,低空经济产业力争进入全国前三,
64、高端智能算力在领军企业的支撑下进入全国最前列;创新要素集聚效应充分显现,每年引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创企业超2000家,集聚各类人才超50000人,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在区域创新版图中的优势地位有效巩固,成为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到2035年,“科创湾”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城市功能品质更加优越更具韧性,近悦远来的创新生态充分彰显,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新成果加速转化,辐射带动城市创新层级全面跃升,成为全国一流的“四链”融合试验区和新质生产力示范区。44 3 二、战略定位(一)创新人才集聚区。以“紫云英人才计划”为牵引,全面优化人才政策
65、体系和服务生态,把“科创湾”打造成为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大舞台,成为人才价值实现之地、创新人才圆梦之地。(二)科创企业培育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让各类科技型企业以铺天盖地之势在“科创湾”集聚成势。(三)“四链”融合试验区。以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融合更加紧密、教育人才支撑产业发展更加精准、金融赋能科创和产业发展更加高效,打造主体高效协同、要素集聚融通、“政产学研金服用”互融互促的创新生态。(四)新质生产力示范区。抢抓新
66、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及低空经济、合成生物、脑健康等未来产业,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产业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发展布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联动、做大增量、开放聚集”的原则,时序推进核心起步区、矩阵发展区和联动发展区建设。45 4(一)核心起步区。以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鸠江区、镜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主体,先期规划建设总面积超200万平方米的湾谷科技园、梦溪科创走廊、数字经济产业园、凤鸣研创中心、南站科技园、“中国视谷”等重点园区为核心起步区。率先集聚一批新型
67、研发机构、公共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建设一套可复制的科创运营体系,打造一支具有科创运营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形成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创要素聚势赋能、科技产业蓬勃发展的示范引领效应。(二)矩阵发展区。以三山经济开发区、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等投资建设的创新园区为矩阵发展区,按照“成熟一个、加盟一个”的原则,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谋划布局高品质创新园区加盟矩阵发展区,融入“科创湾”创新矩阵。(三)联动发展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与“科大硅谷”、城西科创大走廊、张江科学城等科创园区联动发展。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芜湖产业创新中心等“科创飞
68、地”建设,支持国内外城市在芜建设研发创新的“正向飞地”,加速构建创新资源联动发展格局。四、创新管理运营体制机制(一)成立协调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 46 5“科创湾”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制定“科创湾”战略规划、行动方案、工作目标,以及重大事项调度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等。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联络等日常工作,协调“科创湾”建设运营,牵头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企业引育工作。(二)搭建“科创湾”服务平台公司。负责落实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决定事项;做好“科创湾”母基金运营
69、管理,招引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前景的早、中期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入驻“科创湾”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等工作;会同载体单位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企业入驻标准;统一受理各类服务事项;统一赛事活动,牵头举办重大赛事、论坛、峰会等;统一品牌标识,加强“科创湾”品牌运营管理,做好对外宣传推介。(三)成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成立由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等组成的“科创湾”战略咨询委员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研究,围绕“科创湾”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发展路径提供决策咨询。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创湾”服务平台公司。(四)落实载体单位责任。载体单位负责组建工作机
70、构,业务上接受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导与统一调度,具体落实生态搭建、生活配套、政策保障、运营管理、科技企业引育等工作。鼓 47 6 励高水平团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科创湾”项目,负责园区日常运营、科技企业(项目)招引、入园企业服务等。五、链接全球创新资源(一)广泛招募合伙人。探索高端要素导入机制,面向全球广泛招募合伙人,支持资源链接类合伙人招引产业上中下游企业、项目、人才等在“科创湾”内进行创新孵化活动。(二)支持全球研发中心建设。突出“科创湾”研发创新功能属性,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等在“科创湾”内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引育一批研发任务源自全球、研发资源来自全球、研发成果用
71、于全球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三)发挥高等研究院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产学研合作对接,支持产业链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以项目为牵引、以实战为导向,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国内外高校校友携优秀成果来芜创新创业,推动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创湾”转移转化。六、加快促进高标准科技服务(一)加强精准化服务。运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科创湾”运营管理,建立企业入驻、政策申报等“科创湾”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事项、企业服务等平台化办理,打造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的智慧园区。建立人工智能AI平台,为入驻“科创湾”的企业提供AI智能管家服务,根据企业条件自动匹配适宜落地的园区、合作的项目、享受的
72、政策等,帮助企业定制精准化服务方案。48 7(二)提供全方位服务。高标准建设“科创湾”物理场所,提供“拎包入驻”的办公场地。面向国内外遴选一流的物业服务机构,承接“科创湾”物业管理工作,为企业落户园区提供优质物业服务,营造“芜优”创业空间。链接优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源,为企业提供法务、财务等专业服务。为入驻园区企业免费提供产业图谱与企业分布、产业技术与成果推荐、科技文献查阅与下载、产品样本与图纸下载等科技文献共享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在“科创湾”建设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评价等专业服务水平。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在我市范围内落地的,在规划范围内给予用地保障。(三)提供全周
73、期服务。聚焦企业创新发展关键环节,构建“项目甄选人才招引基金支持”和“概念验证中试服务场景应用产业化”服务体系。密切关注全球顶尖科学家、高校、科研机构最新成果,甄选与芜湖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科技成果,提供共享实验室、早期投资、CEO团队匹配等多方面支持,引导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成为新产品。七、配置优质产业政策(一)“科创湾”内各类企业和人才按规定享受省、市现有产业科技和人才政策。(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企业创新创业需求,引导“科创湾”内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研发经费支出强度情况,评选研发投入指 49 8 标优秀企业,并给予一定奖励。(
74、三)加强应用场景对接。持续推进场景创新应用行动,常态化协助企业对接应用场景,支持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协同合作,围绕研发创新、原材料供应、关键零部件制造、资金支持等方面开展深度对接,促进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提升产业链黏性,吸引更多成果在芜转化、更多企业在芜发展、更多人才在芜创新创业。(四)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企业在“科创湾”内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围绕初创型企业、人才团队等发展需求,探索“超前孵化”“孵投联动”新模式,精准招引优质项目在孵化器内落地转化,链接金融市场力量赋能企业发展壮大。(五)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持续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培训、项目路演
75、等活动,为初创企业和各类人才寻觅、匹配优质创新资源,对省级及以上大赛获奖项目在“科创湾”内落地转化的,给予一定补贴。支持科技型企业回购市属国有国企的股权,并给予回购奖励。八、创新金融模式(一)组建“科创湾”专项基金。成立规模30亿元的芜湖市“科创湾”发展母基金,由“科创湾”平台公司运营管理,面向优质科技成果、高科技项目和创新型企业进行“直投”“跟投”。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全球合伙人、投资机构等设立投资子基金,实现园区基金全覆盖。50 9(二)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效应,对政府投资基金实行尽职免责。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
76、企业,持股超过3年,单个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退出时如发生亏损,给予一定补助。(三)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需要银行信贷支持的企业,纳入银证担体系和共同成长计划,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融资、企业贷款授信等方面,开发满足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对“科创湾”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绿色通道支持。九、保障措施(一)在“科创湾”协调工作机制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将“科创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研究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力量、要素供给、政策支持等保障。市财政统筹各类资金来源,设立30亿元“科创湾”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科创湾”建设。(二)政策奖补资金从“科创湾”建设专项
77、资金中列支,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鼓励各载体单位结合“科创湾”建设实际,围绕相关细分领域发展需要,出台专项政策,构建“1+N”政策保障体系。(三)提升“科创湾”品牌影响力,统一“科创湾”标识,加强对外宣传,开展各类推介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提升 51 10“科创湾”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路演展示、创业沙龙等活动,提高企业、团队、科研院所等主体参与度,激发品牌活力。附件: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 52 11 附件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一、广泛招募“鸠兹科创湾”合伙人。对资源链接类合伙人,根据服务绩效给
78、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场景服务、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服务类合伙人,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作为芜湖科技招商大使,给予每人10 万元奖励。二、吸引大赛项目转化。举办“科创芜优湾有引力”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并转化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分赛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决赛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 万元、三等奖30万元。对其他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转化的,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大赛奖励不重复享受。三、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1对获批的顶尖孵化器,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2对新认定的卓越级、高能级和基础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79、 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3开展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53 12 4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小试中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按照建设资金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根据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按照收取服务费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四、支持应用场景推广。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开放场景机会,先行试用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先试后付”。待试用期结束后,对技术产品提供方按照项目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
80、万元补助;对评为标杆示范场景项目的机会开放方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五、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研发经费支出强度情况,评选研发投入指标优秀企业,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六、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1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持股超过3年,单个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退出时如发生亏损,按亏损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补助金额最高500 万元。2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股权中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持股部分,科技型企业可按国有企业投资本金与回购时LPR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上述50%的股权。3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根据政府实际投资额,引导 54 13
81、 鼓励金融机构匹配授信额度。4对科技型企业首次办理银行贷款,按照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100%予以贴息,最高不超过50 万元。七、完善“鸠兹科创湾”人才保障。出台专项人才政策体系,建立多维度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及动态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安居保障与创新创业支持。为意向入驻人才提供创业空间体验及政策咨询服务;配套创业导师辅导、产业资源对接等全链条孵化服务。八、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研发机构。鼓励载体单位(县市区、开发区,下同)对“鸠兹科创湾”建设研发中心出台政策,市级按照载体单位实际补助金额的50%,给予项目所在载体单位最高1亿元奖补。九、实施分类评价奖励。对评价为优秀、良好的一类园区分别奖励所在载体单
82、位最高4000 万元、2000 万元,对评价为优秀的二类园区奖励所在载体单位最高1000万元。无所在载体单位的园区奖励业主单位。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支持。55 14 WHG-2025-01-0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21日印发 56 1 芜 湖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文件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市监202510 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3、,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3 月 21 日 57 2 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 若干举措 为深化知识产权及质量提升机制,推动技术创新与建筑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芜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制定本政策举措。一、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 1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省专利金奖的分别
84、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每家给予10 万元补助。新认定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对当年产生的利息、评估费用按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0 万元。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给企业,年度累计达 30 家以上或者当年签订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 100 万元以上,按到账金额的 5%给予奖励,每家不超过 30
85、万元。对在省级知识产权类平台登记的导航项目给 58 3 予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对开展公共服务、且绩效评价优秀的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资金支持。2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金奖、银奖的组织,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86、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皖美品牌”(制造业)、新取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3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对 2025 年主导完成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 8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 2 个项目)。二、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 4优质建设工程奖。对主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黄山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独立完成并被审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87、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奖励总额上限 100 万元,超出则按总量 59 4 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对工程获奖情况约定相关奖励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支持举措。5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奖。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市资质升级奖奖励总额上限 200 万元,超出则按总量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6建筑业总部经济奖。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5 亿元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 5 亿元部分,每
88、 5 亿元奖励 5 万元为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全市总部经济奖奖励总额上限 100 万元,超出则按总量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本文件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支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印发 60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
89、展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林业局2025 年 3 月 21 日 61 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制定如下举措。一、支持“芜湖大米”品牌提升战略打造智慧“芜湖大米”种植面积60万亩以上,支持建设10个示范产业园区,30个示范村和80个精品示范点,主要对基地建设,品种创新(新品种选育、新品种引进、储备品种试验示范、主导品种示范)、信息化建设、品牌营销(含广告、入超、专卖店等)及订单生产优质优价收购等给予激励。对新建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200亩以上的主体,每亩
90、给予不超过100元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持续抓好我市“小红稻”、细鳞斜颌鲴、黄缘闭壳龟、紫云英“弋江籽”、五华鸡、圩猪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种子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补;2025年市内常规水稻制种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主体,按照10元每亩予以奖补,单个主体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紫云英种子2025年生产销售量达50万公斤、150万公斤的主体,分别奖补5万元、10万元;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种子企业选育 62 的水稻新品种,2025年
91、通过国家、安徽省审定,分别给予每个品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50万元;在海南建立“芜湖大米”品种科研基地(不包括省农业厅南繁基地),开展育种材料创制、新品种选育等,集中连片不低于20亩,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每亩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不超过10万元奖补。对2025年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主体,每个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水产新品种选育成功并获得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认定,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通过部级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的,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通过省级以上疫病净化场评估的种畜禽场,每个给
92、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建、改扩建并投入生产的圩猪分点保种场(点)根据投入情况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出栏圩猪杂交一代商品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三、支持经营主体对外合作支持新建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每个基地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安排70万元参展补贴资金,主要支持主体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农产品交易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团参加的国际国内相关展会。新培育30个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个给予奖补5万元。四、支持秸秆变肉工程 63 支持新建、改扩建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对新增出栏肉牛200头及以上
93、的规模养殖场,给予35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增出栏肉羊3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存量规模养殖场发展。对新增肉牛年出栏50头及以上,并在全市范围内催肥不低于1个月的规模养殖场,按照出栏量每头补助300元(该政策与“对新增出栏肉牛2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35万元一次性奖补”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五、推动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对2025年新建蛋鸡存栏50万只以上、肉鸡出栏100万只以上,配套机械智能化、数字信息化和环保设施设备的大型规模养殖场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补;对改扩建且新增生猪出栏1000头及以上、肉禽出栏10万只以上以及蛋禽存栏3万
94、只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2025年通过省级及以上无疫小区评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减抗”达标的规模养殖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树立一批绿色发展典范,建设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园5个,每个奖补5万元。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钵式育秧中心建设。按照“先立项、后建设、先服务、后补助”原则,对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64 对投入70万元(含)以上的钵式育秧中心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奖补,具体见当年芜湖市秸秆综合利
95、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奖补总额控制在420万元以内。七、推进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鼓励建设不超过5个市级蔬菜基地,对投入300万元(含)以上、270(含)-300万元、240(含)-270万元、200(含)-240万元且新建钢架连栋大棚的蔬菜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90万元、80万元、7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建设不超过5个市级数字农业基地,对投入150万元(含)以上、100(含)-150万元的数字农业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八、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对当年获得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级及以上农
96、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新增生产项目总投资在500(含)-1000万元、1000(含)-2000万元、2000(含)-3000万元,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对当年新增生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生产项目总投资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25年评定10个市级休闲农业园(点),每个园(点)补助5万元。九、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 65 对2025年新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补,对新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给予1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2025年新认定的市级绿色
97、食品产业园,每个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认定不超过2个。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2025年获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补。绿色食品每个奖补2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补1万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产品奖补2万元。十一、发展农业特色金融推进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具体参照2025年特色农业保险各险种实施方案);发挥市级“振农担”风险补偿金的作用,支持各类主体融资贷款。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有序流转,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我市开展的交易服务按照50%比例给予交易费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十二、支持预制菜高质量发展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预
98、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23号)有关规定。十三、扶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1)鼓励创建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对当年获得国家森林体验基地、国家森林养生基地、国家森林生态 66 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村(镇)的实施主体给予3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实施主体给予15万元奖补。同一项目获得以上多个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奖补,不享受叠加奖补。(2)支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林业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5-30万元奖补。新获得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林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获得省级、市级家庭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99、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补。(3)支持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对获得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补。十四、支持林业产业新发展(1)支持林草品种选育。当年新通过国家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林草品种,市级一次性给予林草品种第一选育人(单位)10万元/品种的奖补,同一选育人当年有2个或2个以上林草品种通过认定的,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年新通过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林草品种,市级一次性给予林草品种第一选育人(单位)5万元/品种的奖补,同一选育人当年有2个或2个以上林草品种通过认定的,奖补最
100、高不超过10万元。(2)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对获批国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园区)实施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20万 67 元补助。对获得市级林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补助,每年项目上限5个。本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68 二、产业发展类-1-关于印发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民营20242 号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
101、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芜湖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2024 年 6 月 3 日 69-2-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皖发202317 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营造最优环境1.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畅聊早餐会、企业家接待日、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等涉企沟通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流程,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重要经济工作视情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鼓
102、励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拿方案、提政策,经有关部门论证后按程序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企业提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行政审批部门、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依托信用平台和网站、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互 70-3-联网+督查”平台、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等受理政府部门失信投诉线索,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将失信记录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政务失信行为评估和纠正机制,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
103、务失信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数据局、市信访局、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等)3.完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依托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平台,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限时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提升公共政策“免申即享”覆盖面。(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听党话、跟党走,为全市
104、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典型引导和表彰激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担当实业强国、产业富民的历史责任,弘扬社会正能量。(牵头单位:市工商联)5.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的良好氛围。在市级主流媒体开 71-4-设各类专题、专栏,对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开展常态化的正面宣传报道。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二、促进公平竞争6.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持
105、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聚焦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全市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7.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突出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招投标项目梳理,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形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
106、法行为,提升交易服务供给水平,补齐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形成一批 72-5-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推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践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通过信用平台和网站予以公开。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市级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市
107、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文明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市交投公司等)9.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3-6-三、强化要素支撑10.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108、合理用地需求,引导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保障优质民营企业项目用地需求,对容积率大于 1.2 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在建筑系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照相应市场价格的 95%-70%执行。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可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按宗供应。(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1.保障能耗需求。统筹用好能耗增量、新增可再生能源抵扣以及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等指标,加强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用能保障,不搞“一刀切”。市、县市区(开发区)分级保障民间投资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全市每年新增能耗支持的民
109、间投资项目占全部项目比重达 70%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12.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通过工改平台、政务服务网平台、企业开办平台、线下营业厅等渠道实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实现多平台联合报装工作;通过服务提前介入工作,减少用户等待时间,加快企业投产进度。进一步拓展燃气小型标准化接入适用范围,逐步降低接入工程费用。(牵头单 74-7-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共建共享办)。推动实现企业“拿地即用电、用水、用气”。全面提升“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服务水平,落实用电、用水、用气接入工程红线外“零投资”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配合单位
110、:市财政局、市水务局)13.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民营企业专属金融产品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稳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完善中小型企业授信审批流程和评价模型,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小微贷款余额增速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深化企业上市便利化集成服务,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上市。推广科技创新债券、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民营企业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支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探索将更多优质民营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
111、试点名单。开展“贷动民营 普惠芜优”民营企业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14.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 75-8-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各载体要帮助协调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的户籍、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并在项目申报、科研活动等方面给予便利。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用工保障,积极构建就业服务圈。支持民营企业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新
112、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鼓励平台企业按规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发挥平台企业扩大就业的作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税费优惠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四、促进提质增效1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市科技攻关项目。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13、落实省“三首”政策,加大对“三首”产品采购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 76-9-区管委会)16.强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智算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汇集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金融机构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鼓励民营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培育绿色制造供应商,助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17.支持“高水平”走出去。支持我市有
114、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在充分评估境外项目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实现高水平“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18.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聚焦各级重点建设任务,每年择优选择不少于 10 个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适合民间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搭建的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平台积极向社会推介。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工程建设运营,对民间资本参与的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一次性给予不高于前期工作费的 20%资金补助(不高于 200 万元),全年不超过 5 个。鼓励吸 77-
115、10-引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城市更新、消费领域基础设施等项目,按规定对此类项目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19.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质量品牌新标杆。鼓励民营企业申创安徽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加强培育指导,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加大“个转企”服务力度。对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投资主体不变的,依法采用直接变更办理企业登记,简化手续,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法治保障2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涉
116、企案件强制措施适用,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合理处置经营性涉案财物,严格落实“限额冻结”原则,接到企业投诉控告的,原则上在30 日内完成核查,并依法作出解除、变更或继续冻结的决定。深入总结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效经验,积极做好政法安商、亲商、暖商、护商各项工作。落实“法院院长接待企业家”“企业家约见检察长”“警企恳谈会”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78-11-配合单位:市司法局)22.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
117、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芜湖市分行)2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民营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助力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民营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积极参加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活动。健全
118、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效率。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力度,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机制。(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79-12-24.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联动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依法制定从轻减轻、免罚标准。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常态化结合,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企业的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 A
119、 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日常监管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对守信者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六、强化组织保障25.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完善各部门协同会商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带头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问题。26.加强考核评估。进一步强化对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各载体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80 1 芜政办202413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
120、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81 2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省域副中心
121、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突出、掌握独门绝技的“小巨人”企业,成为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优质主体不断壮大。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股上市公司力争达到12家。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自主可控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户均发明专利达到15件以上,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逐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社会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
122、贡献力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增速超过全市税收平均增速。82 3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梯度培育工程。1深化苗圃培育扩面。围绕重点产业链及工业“六基”领域,扩面至一二三产,依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库,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苗圃库,实施精准培育。至 2027年底在库企业数达到2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2强化优质主体扩量。支持企业升规,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的
1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到2027年,全市高企达到300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江北集中区税务局)3实施梯度培育。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 万、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实施精准招引工程。83 4 4大力精准招引。发挥芜湖鸠兹科创湾品牌效应,精准招引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124、”落户芜湖。至2027年,招引省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产创中心)5加大招引支持。对我市新增的招商引资企业,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经工信部认定保留称号的,享受我市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三)实施创新提升工程。6支持企业创新攻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到
125、2027年,实现省级以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7支持校企协同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支持校(所)企开展订单式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对校企合作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选聘一批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兼任“科技副总”,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在芜高校)84 5 8支持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软件投入在“智造名城”政策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6、9支持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辅导企业归集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知识产权相关费用优惠。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到2027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10支持建设高能级孵化载体。培育打造一批省、市级孵化载体,推动已有载体能级提升,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谋划建设一批顶尖孵化器,根据省实施方案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聚焦科技成果
127、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和未来产业培育,有效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企业育成能力和生态支撑能力,带动全市孵化行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实施强链补链工程。11支持企业协作配套。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或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放供应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展会平台和市十大新兴产业 85 6 推进组工作专班作用,举办产需对接会,提高本地供应链配套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产创中心)12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在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
128、群,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到2027年,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实施数字赋能工程。13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基于通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自动监测、预警预测、过程诊断等服务,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全链条、全要素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触网上云”,组织专家团队上门为企业提供免费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7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诊
129、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六)实施金融助力工程。14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和优质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 86 7“共同成长计划”,鼓励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芜湖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芜湖市分行、市财政局)15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以母基金为主导,积极吸引上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
130、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辅导服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有关项目审批、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等问题,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600万元奖励。到2027年末,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股上市公司达到12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6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行担保费率减、免政策。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实施市场开拓工程。17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中小
131、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细分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开展研究,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各级 87 8 政府质量奖、“安徽工业精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2027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8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9加强
132、政府采购扶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认定,对符合认定的“三首”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20加强场景创新应用。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视觉、低空经济、高端装备等领域,积极探索“场景引领+技术突破+体制创新+产业培育”模式,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场景开放,拓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空间,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成果全面推
133、广和应用。鼓励领军企业应用场景向中小企业开放,按合同标的额30%给予领军企业每家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每年新发布场景应用不少于120项,开展全市场景应用对 88 9 接推广活动不少于12场。(责任单位:市产创中心、市科技局)(八)实施要素提升工程。21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大力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着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技术工人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配备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
134、校)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经市级遴选认定后,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以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交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按照“联合培养、共同举办”的办班理念,第一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设班企业各承担50%,财政补贴资金在设班的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企业已付设班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发放;第二批补贴资金在最后一学年结束后发放,每班学员进入培养企业工作达到40%的,根据实际留企人数予以发放;未达到40%的,第二批补贴不予发放。(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
135、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2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对亩均效益评价结果B类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用地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 89 10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保障企业优质项目合理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3加强企业家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工业互联网、资本市场等专项培训。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超2000人次。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班,每年组织3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九)实施服务芜优工程。24发挥服务平台功能。加
136、快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导基地、平台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100场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推动企业间的人才、技术和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帮助企业融智融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5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在项目审批、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芜湖海关)26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
137、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 90 11 监督力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信用评价良好、无群众信访及其它违法问题线索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27强化法律维权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律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8强化精准服务。按照属地
138、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为每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日常困难问题。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二)强化跟踪监测。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调度力度,按年度细化工作计划和具体培育任务,定期跟踪各县市区、开发 91 12 区专精特新
139、中小企业培育情况。(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树立一批专精特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专精特新的浓厚氛围,营造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的生态。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 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芜政办20221号)同时废止,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解释,其中引用现行政策的条款,按当年政策及实施细则执行。2024年11月15 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
140、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15日印发 92 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年 5 月 30 日 93 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动全市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如下实施方
141、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大力推进新一轮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打造“智造名城”,为全面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7 年,每年打造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 10 个,培育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20 个,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150 项以上,推动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 10%以上,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0%、75%,实现规模以上
142、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二、重点任务 94(一)强化供给能力1.加大高端装备研发和供给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加大高端装备研发和供给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装备,鼓励高端装备领域企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每年滚动实施一批省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揭榜项目,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参考“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对标研制,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定期更新芜湖市线上“三首”产品馆,积极运用芜湖市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芜湖易企网等平台加强供需对接。大力发展高端装备产业,大力发展
143、高端装备产业,加快鸠江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经开区轨道交通装备、三山区现代农机装备、湾沚区航空装备、繁昌区增材制造装备、南陵县快递物流装备等优势装备产业发展,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重点围绕十大新兴产业需求,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重点发展机器人产重点发展机器人产业,业,发挥国家级机器人产业集聚区集聚优势,加快自主编程、人机协作、重载 AGV 等新型工业机器人开发和批量生产,研制消防、救援、医疗等特种服务机器人,批量生产家庭作业、娱乐休闲等消费服务机器人,满足机器人快速增长的需求。2.提升软件系统研发和服务能力提升软件系统研发和
144、服务能力。加大工业软件产品供给力度,围绕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摸排工业企业需求,为企业精准定位所需产品,提高软硬件一体化更新效率。推进首版次软件培育,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95 创新,提升工业软件的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加快形成一批成熟可用的工业软件产品。加快布局未来高端软件产品,围绕汽车、光储、装备、空天、低空等领域需求,开发行业应用软件;围绕设备控制、数据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发工控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等产品,实现工业生产系统与安全系统的聚合。(二)加大更新力度3.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支持机械、钢铁、有色、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加快淘汰
145、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重点推动机械行业服役超过 10 年,钢铁、有色等行业服役超过20 年的工艺陈旧产线和技术装备更新。鼓励汽车、家电、电子、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更新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汽车、航空、光伏等行业总装集成能力、供应链配套能力等建设。4.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在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重点推动设计验证环节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等先进设备;测试验证环节更新机械测试、光学测试、环境测试等测试仪器;工艺验证环节
146、更新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工艺验证试验、安规试验等试验专用设备,以及专用制样、材料加工、电子组装、96 机械加工等样品制备和试生产装备;检验检测环节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三)推动“智转数改”5.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重点,以龙头企业应用为牵引,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重点推动汽车、光伏等行业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集成电路行业更新封装、测试成套装备;新型显示行业更新清洗、覆膜、切割、
147、搬运等专用设备;钢铁、玻璃、水泥、化工等原材料行业更新无人运输车辆、巡检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等新型智能装备;消费品制造业推广面向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智能装备。6.分层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分层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在设计、生产、服务、管理等企业经营全过程,面向产品数字化设计与仿真、车间智能排产、先进过程控制、物料实时跟踪、智能在线检测、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仓储、客户关系管理、精益管理等环节,推广使用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软件服务包和智能制造单元级的解决方案,分行业打造一批可复制、低成本的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和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
148、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 97 破、工艺创新、精益管理、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形成一批虚拟试验与调试、工艺数字化设计、智能在线检测等典型场景。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打造数字化车间。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打造智能工厂。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链式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7.推动区域整体数字化转型。推动区域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龙头
149、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分行业打造一批省级“数字领航”企业,引导龙头企业赋能上下游产业链,将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辐射推广,带动全产业链加快转型。以“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打造一批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板,组织企业“看样学样”。推动工业园区整体转型,鼓励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创建“一区一业一样板”,梳理提炼共性问题和应用场景,并在园区和集群内快速复制推广;加快区域资源共享,支持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8.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围绕汽车、家电、建材等
150、重点行业,鼓励工业企业运用 5G 等新型网络实施内外网改造,夯实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持制造业龙头、优秀服务商、工业 98 园区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各类平台积极融入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体系,促进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探索行业模型开发应用,提升平台赋能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与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协同发展,支持企业探索标识解析节点融合应用和模式创新。依托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实验室、培训(实训)基地等服务载体,加强现场培训和供需对接,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有效落地。持续优化市级服务商资源池,支持服务商申报省级资源池,重点培育一批有集成服务能力的总包服务商。(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9.加快生产设
151、备绿色化改造。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推广一批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原材料领域鼓励企业通过更新设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推进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安全的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钢铁行业加快对现有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 A 级。建材行业以现有水泥、玻璃等领域减污降碳、节能降耗为重点,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炉窑控制、粉末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有色行业加快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船舶行业大力发展绿色造修工艺,淘汰无防护措施的露天喷砂除锈工艺,全面
152、推广使用超高压水除锈等绿色除锈技术设备。99 10.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聚焦本地区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强化能效对标,重点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 年版),引导企业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提高在役高效节能设备比重。开展电机、风机、空压机、泵、变压器等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督促指导企业加快低效设备更新,会同有关部门限期淘汰落后机电设备。11.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聚焦钢铁、化
153、工、有色、轻工、纺织等行业,对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引导企业应用先进工艺,更新改造工业固废产生量偏高的工艺,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支持企业提升工业固废在生产超细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预制件、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水平,升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废钢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工艺和设备更新为重点,培育一批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加工利用规范企业,提升战略紧缺资源供应能力。贯彻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面向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造纸、食品等已出
154、台取(用)水定 100 额国家标准的行业,积极引导工业企业进行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五)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2.推广应用安全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推广应用安全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开展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改造升级专项行动,全面摸排行业存量老旧装置,建立行业老旧装置及拟改造项目清单,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更新改造一批风险高、自动化程度低、低端低效的老旧装置,持续提升行业装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加大民爆行业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智能仓储项目建设。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依据安徽省安全应急产品信息库,鼓励应急处置、消防救援、防灾减
155、灾等领域选择适用的安全应急产品。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联合推进机制。聚焦任务目标,压实各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二)加大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省级制造强省、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市级政策支持力度,修订出台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将软件购 101 置纳入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奖补范围。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组织开
156、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渠道。(三)开展供需对接。深入摸排企业设备需求和供给能力,建立芜湖市重点领域设备(产品)供应商名录库和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需求清单。以对接会、现场会、线上平台发布等不同形式,分行业、分类型开展设备更新供需对接,推介我市优质工业产品和设备,进一步提升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合作交流平台,拓宽供需对接渠道,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加快先进产能释放。(四)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设备更新改造的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印发芜湖市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方案,通过组织培训、深入企业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及时直达企业。加强
157、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简化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提高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02 关于印发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工信产研202432 号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芜湖市工业设计产业联盟,各有关单位:为顺应现阶段工业设计发展趋势,加速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上级单位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 年 12 月 9 日 103 芜
158、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设计发展要求以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函202451 号)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芜市发20248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
159、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认定,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组织体系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规模优势明显、经营业绩良好,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作用明显的工业设计机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104 第四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第五条 市工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本
160、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材料受理、初审、推荐上报等工作,并对其建设和运行给予指导和管理。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 3 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附件 4)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有规模优势或竞争优势;支持符合我市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主体申报;(二)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工业设计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
161、询服务的能力;(三)申报主体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四)申报主体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业 105 设计人员团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工业设计水平,积极承办或参与工业设计赛事活动;(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七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的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
162、信部门提出申请,在“芜湖易企网”()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开展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报送推荐名单至市工信局,并同步完成线上平台审核工作。(三)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查或征求有关行业协会意见,择优提出拟认定名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信局授予“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予以公布。第八条 市工信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第四章动态管理第九条 市工信局加强政策引导和指导服务,以政策制度、设计奖赛、展览展示、培训
163、交流等方式,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 106 市场主体,提升设计能力、产品附加值、企业价值链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协助市工信局加强本辖区内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指导和服务,鼓励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等政策。第十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积极配合各级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会议活动和运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第十一条 市工信局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 4 年,到期应参加复核,其中已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在其有效期内的不参加复核,按照上级工信部门
164、复核管理要求执行。(二)接受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要求在“芜湖易企网”()提交复核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报送复核意见,并同步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发布复核结果。(三)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市工信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从公布撤销名单之日起 2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四)对于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 107 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
165、审查的,市工信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从公布撤销名单之日起 4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五)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单位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原推荐单位报送至市工信局,经审核后予以办理变更。第五章附 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4.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108 附件 1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单位名称
166、(盖章):所属地区:填报日期:年月日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109 填 表 须 知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2.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3.申请声明末尾务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110 申 请 声 明1.本企业自愿向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2.本企业自愿遵守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
167、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111 表 1 申报单位情况单位:万元、个、%申报单位名称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所属行业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净值资产负债率信用评级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出口交货值研发设计总支出专利数量(历年授权总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企业负责人申请联系人企业简介(可简要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主要产品、设计理念、技术特点、品牌建设、企业文
168、化、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以及企业发展特点、亮点及未来规划等。)112 表 2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单位:万元、平方米、个、%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成立时间场所面积资产总额职工人数运营模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人员构成人员构成管理人员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人专业人员工业设计团队人数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及占比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近三年主要指标近三年主要指标()年()年()年()年()年()年1工业设计投入总额占企业研发设计支出比重其中:设计人员经费支出2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其中:完成项目数产业化项目数3专利数其中:外观设计(授权数)实
169、用新型(授权数)发明专利(授权数)版权(经登记数)4设计标准制定数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113 主要硬件设施主要硬件设施仪器设备名称台(套)数价值使用情况主要软件条件主要软件条件软件名称数量(套)价值使用情况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获奖作品奖项名称获得时间授奖部门(或机构)其中: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获奖情况获奖作品奖项名称获得时间授奖部门(或机构)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和完成设计项目情况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和完成设计项目情况服务类型项目名称开展时间组织部门近三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活动情况近三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活动情况活动名称组织部门活动时间参与形式取得成效发展情况说明发
170、展情况说明主要介绍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发展经历,核心设计团队情况,主要业绩、管理制度,设计成果转化、设计精品市场表现等方面的特色与亮点,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为中小企业服务、获得示范认定,参与国内外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情况;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114 附件 2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申报单位名称(盖章):所属地区:填报日期:年月日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115 填 表 须 知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2.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3.申请声明末尾务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171、盖单位公章。4.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116 申 请 声 明1.本企业自愿向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2.本企业自愿遵守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117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单位:万元、
172、个、%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净值资产负债率信用评级主要服务领域专利数量(历年授权总数)人员构成人员构成管理人员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人专业人员工业设计团队人数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及占比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近三年主要指标近三年主要指标()年()年()年()年()年()年1企业营业收入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比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 118 现金流情况(可附说明)2工业设计投入总额占企业总支出比重3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其中:完成项目数4专利数其中:实用新型(授权数)外观设计(授权数)发明专利
173、(授权数)版权(经登记数)5设计标准制定数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主要硬件设施主要硬件设施仪器设备名称台(套)数价值使用情况主要软件条件主要软件条件软件名称数量(套)价值使用情况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获奖作品奖项名称获得时间授奖部门(或机构)其中: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获奖情况 119 获奖作品奖项名称获得时间授奖部门(或机构)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情况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情况服务类型项目名称开展时间组织部门服务制造业企业情况服务制造业企业情况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取得成效近三年参加工业设计活动情况近三年参加工业设计活动情况活动名称组织部门活动时间参与形式取得成效发展情况说
174、明发展情况说明主要介绍工业设计企业发展经历,核心设计团队情况,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业绩,设计成果,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示范认定,参与国内外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情况;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120 附件 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附件形式上传);2.申请声明(在申请表内,需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4.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运营、投入、专利、设计团队等主要情况);6.独立的工业设计
175、中心证明;7.近 3 年专利授权情况表、设计标准清单、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公共服务和完成设计项目情况表、设计成果获奖清单、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活动情况表等及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8.3 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9.其他有关材料。121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行动计划(20242027 年)的通知芜政202455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高质量走出去
176、、高水平引进来行动计划(20242027 年)已经 2024 年 6 月 12 日市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2024 年 6 月 28 日(此件公开发布)122 芜湖市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行动计划(20242027 年)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 号)及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推进全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实现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177、一、工作目标以推动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以赴出海招大引强,支持外向型企业抱团出海,到 2027 年末,力争全市累计新签约合同外资 500 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不少于 80 个,新增外资企业不少于 200 家;推动 800 家次以上企业抱团出海拓市场、抢订单、促合作,全市进出口总额达 260 亿美元,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不少于 400 家;跨境电商交易额达 180 亿元人民币,建设或使用海外仓达 100 个。二、实施高质量走出去行动(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1持续实施“徽动全球 出海芜优”行动。1持续实施“徽动全球 出海芜优”行动。每年发布 200场以上境内外国际展会推荐目录,围绕共建“一带一
178、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新兴市场,各县市区结 123 合各自产业特点,每年牵头集中组织企业抱团出海参加境外线下展会 2 场以上,全市每年组织企业抱团出海 200 家次以上。其中,无为市重点围绕电线电缆产品,鸠江区、湾沚区重点围绕汽配、光伏,经济技术开发区、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汽车、储能、光伏、家电、农机,镜湖区、繁昌区、南陵县重点围绕纺织、服装、食品等方面,组织企业参加行业展会。2推动“芜湖智造”品牌走出去。2推动“芜湖智造”品牌走出去。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支持企业“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和汽车产业园,弋江区重点支持企业加大布局新兴市场,更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各县
179、市区要制定外贸重点企业培育计划,着力新培育一批进出口额超1 亿美元外贸品牌企业,重点引导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以下简称“新三样”)等在芜出口;支持家电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强化企业品牌意识,积极争创“安徽出口品牌”,助力“芜湖智造”品牌走向世界。3开拓 RCEP 新兴国际市场。3开拓 RCEP 新兴国际市场。举办 RCEP 产业合作论坛,帮助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等企业了解 RCEP 国家市场情况,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组织企业赴 RCEP 国家寻求国际合作机遇。建设 RCEP 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打造 RCEP 创新服务体系。开展RCEP 等自由贸易协定
180、专题培训,提高企业把握和运用 RCEP 原产地累积等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能力。(二)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124 1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1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每年开展不少于 5 场跨境电商选品、展销对接活动,开展不少于 5 场“跨境电商+产业带”专项培育行动。引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孵化培育外贸主体,厚植外贸发展潜力,全市每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 100家以上。2支持使用和建设海外仓。2支持使用和建设海外仓。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 成员国等新兴市场建设、租赁使用海外仓,扩大海外仓布局,完善海外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海外仓政
181、策宣传,指导企业积极申创省级公共海外仓。公共海外仓服务企业超过 1000 家。3打造二手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3打造二手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联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引导二手车出口企业集聚发展,探索“跨境电商+二手车”出口模式,拓宽二手车出口海外市场渠道,推动企业抱团出海。(三)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通道。1强化开放口岸通道建设。1强化开放口岸通道建设。大力推进芜湖航空货运枢纽港项目建设,打造国际供应链分拨中心。推动芜宣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和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 型)申建工作。加快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建
182、设,依托基地配套新建海关查验监管区,推动设立中欧(中亚)班列始发站,打通国际班列通道。支持芜湖港口岸发展,推进芜湖港朱家桥港区新一轮扩大开放,实施朱 125 家桥码头口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芜湖港三山港区口岸扩大开放能级,促进外贸“新三样”产品在芜出口。2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质增效。2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质增效。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物流、保税维修业务,扩大保税物流业务规模,推动汽车变速箱等保税维修产业集聚发展。实现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额每年增长 15%以上,推动综合保税区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实现争先进位。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开展智慧口岸建设,优化口岸通
183、关作业流程,持续优化“江海一港通联动接卸”监管模式,推进“先放后检”“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加大对企业海关高级认证辅导培育力度,建立海关高级认证(AEO)企业梯度培育机制。三、实施高水平引进来行动(一)明确目标,突出外资招引新重点。1聚焦重点区域,积极招引境外世界 500 强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快拓展向海而兴的广阔空间。2聚焦首位产业,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完善汽车产业生态,推动传统汽车零部件领域迭代升级,谋划洽谈一批外资项目,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3聚焦主导产业,围绕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无人机及部附件制造、农业机械等细分领域,梳理外资
184、招引目标企业清单,利用并购、收购等招引方式推动外资项目洽谈进程。126 4聚焦外资服务业,发挥自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芜湖(上海)产业创新中心等开放平台优势,加大外资金融企业对接力度,着力推动服务领域外资企业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招引工作。(二)多措并举,跑出外资招引加速度。1坚持顶格推进,持续做好境外招商。1坚持顶格推进,持续做好境外招商。各县市区成立招商小分队,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常态化境外招商。各招商小分队每年赴境外招商 1 场以上,力争签约合同外资 500 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不少于 2 个,提供有效外资项目信息不少于 5 条。
185、2做好委托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互融共促。2做好委托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互融共促。着力推进与外事机构、国际性商协会、外资机构等优质机构合作,拓宽外资项目来源渠道。配齐配强驻点招商人员队伍,统筹提升驻外经联办外资招引服务能力,积极承接制造业外资企业梯度转移。3坚持产业链招商。3坚持产业链招商。对接已在芜投资的境外世界 500 强企业,挖掘存量外资企业潜力,扩大再投资,建立其上下游外资企业来华投资需求清单,开展精准招商。加强产业链全链条研究,动态更新全市十大新兴产业图谱,梳理目标外资企业清单,持续开展敲门行动。4做好基金招商。4做好基金招商。发挥现有各类产业主题基金等外资项目引进作用。创新金
186、融供应链,推动更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落地。加强同优质海外并购基金合作,组织各县 127 市区、开发区开展新型双边基金招商,探索通过高水平海外并购基金引进优质海外项目机制。瞄准境外金融机构,争取在芜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和金融分支机构,以资本引入项目,招引外资。5用好外资平台功能。5用好外资平台功能。放大高端展会溢出效应,借助世界制造业大会、进博会等活动开展借会招商。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组织企业参加有关招商对接活动,推动外资项目签约,每年举办 4 场以上“投资芜湖行”专场活动。举办“德国北威州-芜湖企业座谈会”、“走进跨国公司总部”等活动,多角度宣介和扩大芜湖影响。(三)深化服
187、务,营造近悦远来投资氛围。1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1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鼓励类外资项目用地等要素需求,确保外资项目落地无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各级各类政策。2加强外资招引人才力量。2加强外资招引人才力量。强化外资招引队伍的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现场体验式教学,培育一批懂经济、懂政策、懂招商、懂外语的外资招引专业干部。3增强现代化招商方式。3增强现代化招商方式。编发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外语宣传片等,同步制作微信小程序,实现招商宣传材料互联网化。128 三、科技创新类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
188、2463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24 年 9 月 26 日 129 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快全市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完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体制,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在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 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财教 2023 522 号),以及国家和
189、省有关科技创新和科技计划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建设,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完善优质项目的发现和管理机制、绩效检查和评价机制、资金兑现和监管机制,对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
190、)管理原则 130 1.明确分工,各负其责。1.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2.规范管理,绩效优先。2.规范管理,绩效优先。围绕提升项目的实施绩效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项目申报、遴选、实施、验收、监督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工作程序、计划安排、立项公示、验收结果,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监督。4.简化流程,方便操作。4.简化流程,方便操作。精简工作环节,细化操作流程,使项目管理各环节有章可循,更具操作性。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项目,涵
191、盖组织实施等全过程管理。市科技项目是指市科技局立项,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应用及相关科技活动。三、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式根据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结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市科技局设立市科技项目,主要包含“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场景应用研发项目、“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四个类别。具体设置内容在保持相对稳定和连贯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视情组织计划内自筹资金类别项目。131 项目分类组织立项、实施和验收,各类别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领域和支持强度根据当年工作需要和预算资金确定。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实行“
192、定向委托”制;场景应用研发项目、“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立项实行公开竞争制;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按遴选标准择优立项。重大科技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分立项、验收两个阶段分期拨付;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拨付;场景应用研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拨付;“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采取前资助的方式,分立项、验收两个阶段分期拨付。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全额由市本级承担。四、管理职责1.市科技局职责。市科技局是项目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发挥科技攻关组织者作用,负责统筹资源配置、制定实施计划、发布指南、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等工作,各业务主管科室具体
193、负责相关类别项目征集、指南凝练、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等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承担。2.归口管理单位职责。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落实自筹资金,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进展或出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监督、评 132 估、验收等工作。3.项目承担单位职责。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负责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自觉接受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并配合做好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4.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职责。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受市科技局委托,协助相
194、关业务科室开展项目受理、审核、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具体事务性管理工作。五、项目分类管理根据年度预算资金计划,市科技局资统科牵头起草年度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分别承担相应管理职责。有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可向资统科申请计划内自筹研发项目立项,市科技局择优予以立项。立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由申报单位负责。按照“谁拨款、谁录入”的原则,拨付市本级财政资金前,归口管理科室将立项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并进行比对、处置。同一单位的研究内容和绩效考核目标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被依法列
195、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不得立项。年度立项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资统科牵头开展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133(一)“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流程本项目由资统科负责。1.根据年度科技项目实施方案,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资统科广泛征集和摸排项目需求;2.按照科研“四个面向”总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战略部署,资统科组织专家遴选优质项目需求;3.根据专家遴选情况,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重点攻关方向,资统科提出项目需求遴选建议,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专家编制申报指南并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后予以发布;4.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进行
196、申报;5.资统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组进行项目(含预算)论证(论证得分低于 80 分的不予立项)。论证后,资统科组织专家实地察看,结合论证得分和实地察看结果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拟立项项目建议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6.发布立项通知,签订任务书并按立项金额 40%比例拨付预拨资金;7.项目实施须组织中期检查评估。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市科技局停止支持,追回已拨付资金;8.项目实施到期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财务审计申请,市科技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2 个月内申报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4 个月内 134 完成项
197、目技术和财务验收。验收结果为“通过”的,资统科办理结算资金拨付;验收结果为“结题”的,除已预拨资金外不再拨付资金;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追回已拨付预拨资金;9.办理验收证书,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验收材料清单:(1)项目验收申请表;(2)项目总结和技术报告,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概述,取得成果转化、产业化、成果情况和直接或间接效益情况,成果推广应用前景评价,组织管理经验、产学研联合机制与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等。以研发为主的项目需提交技术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方法、过程和结果等;采取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实现途径和示范推广等;(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4)项目绩效报告表;(5)项目实施绩效资料;
198、(6)项目研究成果(专利、论文、相关标准、获奖证书、成果登记证书以及人才培养、团队引进等);(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资料等;(8)根据项目验收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验收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至资统科,资统科 135 编制验收方案,经主要领导审签后组织现场验收。项目验收包括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部分,技术验收与财务验收合并进行。验收专家组由 5 名技术专家和 2 名财务专家组成,通过实地察看、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集中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1.项目管
199、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通过”:1.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通过”:(1)按期按质完成任务书约定指标的;(2)验收专家组认为虽未完成任务书约定指标,但已完成全部技术指标,且在资助项目相关领域有重大突破或者重大代表性成果的。2.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结题”:2.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结题”:(1)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任务书规定的学术、技术及经济等指标无法完成,但已按任务书相关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并履行勤勉义务的;(2)验收专家组认为虽未完成任务书约定指标
200、,但在资助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大突破或者较大代表性成果的;(3)审计后的研发经费未达到承诺研发经费 70%的。3.财务验收不通过,或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验收“不通过”:3.财务验收不通过,或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验收“不通过”:(1)未达到验收“通过”或者“结题”标准的;136(2)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的;(4)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项目验收的;(5)其他经研究确认不通过验收的情况。4.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4.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1)未对专项资金进行单
201、独核算;(2)首款未用于单位研发的;(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4)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5)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侧重于重大技术突破,在技术指标全部完成条件下,销售额、配套数量等产业化指标完成率达到 80%(含)以上视为完成该指标。项目发生“结题”、“终止”(含验收不通过)、“撤销”的,对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分别按规定处理。(二)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流程本项目由高新科负责,市产创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工作。1.市科技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2.申报企业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137(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202、;3.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后,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至市产业创新中心;4.市产业创新中心对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遴选并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报送至市科技局;5.高新科提请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研究,研究通过后,作为拟立项项目报市政府批准;6.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7.市科技局发布立项通知,拨付项目资金;8.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申报材料清单:1.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2.合同到校经费的发票复印件。3.合作企业的银行资金拨付凭证。4.当地技术合同登记点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5.芜湖市
203、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三)场景应用研发项目管理流程本项目由产业科负责,市产创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工作。1.根据年度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市产创中心起草申报通知,由市科技局发布;138 2.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3.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后,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至市产创中心;4.市产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5.市产创中心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名单,产业科提请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研究,研究通过后,作为拟立项项目报市政府批准;6.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7.市科技局发布立项通知,签订任务
204、书,并按科研经费“包干制”全额拨付财政支持资金;8.实施期到期后 2 个月内申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产创中心组织项目验收。完成全部指标且财务验收通过的,验收结果为“通过”;未完成全部指标或者财务验收不通过的,验收结果为“不通过”。对于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须追回经审计后结余的和使用不合理的资金。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1)未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2)支持资金未用于项目研发的;(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4)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139(5)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9.市科技局办理验
205、收证书,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四)“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管理流程本专项由规划科负责。1.结合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战略部署,规划科会同各业务科室统筹提出“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选题,组织编制申报指南并发布;2.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和高端智库均可按照规定申报;3.规划科会同各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4.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经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拟立项项目报市政府批准;5.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6.发布立项通知,签订任务书并按立项金
206、额 40%比例拨付首批资金;7.项目实施期按任务书约定时间执行,项目实施中期组织阶段性成果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一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止支持,并追回结余的和使用不合理的资金;8.项目实施期到期后 2 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 140 请,4 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办理尾款拨付;验收“不通过”的,追回结余的和使用不合理的财政资金。9.办理验收证书,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成果管理:(1)项目承担单位需按时提交中期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2)项目实施期满后,项目
207、承担单位需提交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课题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全文复制比不超过 20%。(3)项目形成的报告、论文、专著、数据库等成果以及应用成果,市科技局有传播、编辑等权利。六、项目的变更、结题、终止、撤销项目管理过程中可对项目进行变更、终止、撤销。(一)变更项目实施期内,项目任务书内容一般不做变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至实施期满 2个月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提出变更申请:1.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伤病、死亡或者其他重大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2.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被迫延迟,确需申请延期的(延期不超过 6 个月、总计不超过
208、 1 次)。“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十五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项目不得延期;141 3.其他需要市科技局批准变更的情形。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情况,市科技局可以主动或者与项目承担单位协商一致后调整任务书相关指标、实施期限等,减轻或者免除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相关责任。项目实施期满前 2 个月内提出变更申请的,市科技局不予受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原任务书要求实施。对未及时变更造成无法验收的,按项目终止处理。(二)结题项目验收结果为“结题”的,项目主持人 1 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三)终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终止项目或由市科技局直接终止项目。
209、1.经实践证明,项目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难以达到预期目标;2.项目未能按照任务书约定执行,进度严重滞后,且不按规定整改或拒绝整改;3.项目承担单位出现破产倒闭或其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重大突发情况;因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主观过错导致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3 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因客观因素导致项 142 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 1 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项目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对承担单位和主持人比照项目终止处理。申请项目终止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审计资格的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已使用经费进行审计后
210、,将终止申请、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绩效目标完成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归口管理科室。若承担单位因破产等原因已无法申请终止的,由归口管理单位申请终止。市科技局批准终止后,根据审计结果,须追回结余的和使用不合理的财政资金。(四)撤销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科技局可对项目予以撤销。1.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阶段伪造或者编造申请材料,骗取立项;2.项目实施中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3.项目承担单位拒不签订任务书;4.严重违反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重要事项;5.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变更主持人或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5 年内不得申报市
211、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名单。项目承担单位须返还已拨付的全部财政资金。因情势变化,项目 143 立项 6 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主动申请撤销的,全额返还资金后不予处罚。验收结论为“结题”、“不通过”的,以及出现变更(其中延期由归口管理科室批复)、终止、撤销的,由归口管理科室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资统科汇总经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市科技局应当在收到变更、终止、撤销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等,可以延长审核时间,最长不超过 2 个月。经研究同意的,市科技局发文确认。已撤销或者终止的项目无需验收。七、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
212、部门对项目申报、评审(审核)、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接受监督的对象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绩效意识、自律意识和科研诚信意识,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行政管理缺位、监督检查不力、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以及有违规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视情节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阶段性取消项目申报推荐资格等处 144 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咨询评审专家,视情节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评审和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建
213、立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和实施重大的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和咨询评审评估等全过程进行诚信管理,落实科研信用分类评价制度,相关信息作为市级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八、附则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本办法适用于 2024 年度立项的项目。以往年度立项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芜科办 202312 号)和 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与验收细则(芜科办 202313 号)自动废止。145 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芜科办202244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214、、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芜湖市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已经 2022 年 7 月 25日市政府第 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芜湖市科学技术局芜湖市财政局2022 年 8 月 9 日 146 芜湖市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更好地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优化财政资助方式,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根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券试点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20840 号)、芜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芜全创改 2020 1 号)精神以及区域建设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券(以
215、下简称“创新券”),是指运用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团队购买科技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创新券资金申报审核等辅助性工作,由市科技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承办。本办法中科技服务包括: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需要购买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技术人才培训、知识产权定向筛选(知识产权分析及技术评估)、技术战略规划、科技战略研究、竞争情报分析、科技咨询、技术搜索等服务。市科技局可根据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对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三条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年度创新券资金预算编制,在当年预算范围内兑付资金。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市审计
216、局负责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创新券资金主 147 要用于兑付创新券补助和支付管理服务费。第四条创新券资金补助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在本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上年度已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且在有效期内;3.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 100 万元且保持正增长,同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二)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在本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获得县市区、开发区扶持,到位扶持资金 100 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团队。3.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 50 万元且保持正增长
217、,同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5%。服务事项购买方应与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创新券资金补助:(一)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服务项目;(二)在“信用芜湖”“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完成信用修复;(三)全年购买科技服务总金额未满 2 万元;(四)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 148 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第六条在年度预算资金范围内,按每家企业、每个团队上年实际支付购买科技服务费用总额给予不超过 50%比例,最高分别不超过 20 万元、10 万元资金补助。第七条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创新券资金补
218、助兑付工作。企业、团队根据通知线上填报,提供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合同成果等材料申请兑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购买服务项目及金额等予以审查,汇总审查结果连同审查记录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第八条在创新券兑付中,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通过隐瞒产权隶属关系、虚构服务合同及其服务金额等方式,套取创新券补助资金。创新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鼓励创新、诚实守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九条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上年度获得创新券补助资金的企业或团队及对应的科技服务机构,抽取一定比例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并将
219、服务诚信、服务质量等抽查结果予以公示。企业、团队和科技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在兑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情况如实记 149 入“信用芜湖”系统,3 年内不再给予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支持企业和团队向长三角创新共同体、G60 科创走廊、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区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高校)研发机构,以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科技
220、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实行。芜湖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芜科资配201947 号)同时废止。150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342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 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 6 月 26 日 151 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221、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建设发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依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验证中心是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开发等服务,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新型载体。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试基地是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面向社
222、会提供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中试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主要功能包括提供产品性能、质量检测等技术咨询服务;对现有产品或技术的结构、性能、工艺进行重大改进,进行中间试验和小批量试生产服务;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芜就地转化产业化;扩大试验设备、装置和仪器等开放度,提升大型仪器使用效益。152 第四条 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发展方向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我市十大新兴产业 25 个优势细分领域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第五条 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分为拟投资建设和拟申报认定两类。其中拟投资建设类是暂不具备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认定条件,尚在谋划推进过程,需经一段时间建设的平台。拟申报
223、认定类是已具备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认定条件,能正常提供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的平台。第六条 市科技局负责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认定、指导、评价等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培育、申报、监督等管理工作。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和运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保密等主体责任。第二章认定管理第七条 验证中心申报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必须是注册地、办公场所、科研场所等在本市且正常经营满一年,具备运营管理体系和概念验证服务机制的独立法人资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2.拥有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所需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等较为完善的验证条件
224、,用房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 300 万元。概念验证中心应配备自有种子资金(基金)或合作的转化基金,其规模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153 3.拥有稳定、专业的人才队伍,从事概念验证项目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 50%。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 5 人。4.具有概念验证服务的相关经验,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 20 个,累计至少成功实现 5 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其中不相隶
225、属或无关联关系的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 1 个。5.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第八条 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必须是注册地、办公场所、科研场所等在本市且正常经营满一年,具备自主筹措运营资金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所需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等较为完善的中试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用房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 300 万元。3.拥有稳定、专业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 8
226、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154 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 50%。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中试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 5 人。4.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制定保护入驻中试基地中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建立中试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 20个,其中不相隶属或无关联关系的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 5 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优先进入中试项目库。5.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具备必需的安全、
227、环保设施装备,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第九条 申报认定程序:(一)拟投资建设类认定程序如下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2.根据通知要求,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主体编制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请书(拟投资建设类),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3.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认定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155 4.市科技局负责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审核,经研究并公示无异
228、议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纳入拟投资建设类认定管理。5.批准的拟投资建设类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需在纳入认定管理 2 个月内编制建设计划任务书,并在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指导下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论证意见。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对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报备。6.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期满或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运营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工作。7.验收结果提交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通过的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正式纳入认定管理,有效期三年。对不通过的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229、,不再纳入认定管理序列。(二)拟申报认定类认定程序如下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2.根据通知要求,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主体编制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请书(拟申报认定类),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3.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认定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156 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4.市科技局负责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及公示无异议后,对通过的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正式纳入认定管理,有效期三年。对不通过的验证中
230、心和中试基地,不纳入认定管理序列。第十条 对综合性、高水平、有望突破我市产业发展“卡脖子”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可按照“成熟一个,备案一个,注重质量,追求实效”的原则,单独申报认定。第三章考核服务第十一条 市科技局每年对获得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实行复审,复审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布通知,按上述认定条件和验收程序进行,复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撤销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称号。整改期内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无故不参加复审的撤销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称号。第十二条 获得称号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发生研究方向改变、分立、合并、更名、撤销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在
231、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请所在地县区科技部门审核,经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后,认定具备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服务能力的,向市科技局报备。已不再具备对外服务能力或与认定内容差异较大的,报市科技局予以撤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资格。157 第十三条 对建设期内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其运营主体在申报市级科技项目时,不受有无科技创新平台条件限制。对正式纳入认定管理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依据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给予支持。第十四条 如遇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上位政策调整,本办法有关条款将予以相应调整。第四章
232、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158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376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将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 12 月 1 日 159 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我市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233、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市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勇闯更多科技创新“无人区”,提升我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增动能。二、总体目标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集中资源,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在创新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力争到2025年打造20家以上具有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市级科技领军企业,注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
234、卷人”作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发挥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引领芜湖 160 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培育条件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对象须为在芜湖市内工商注册登记的,距首次认定满3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企业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5%,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 3000 万元(含)以上;企业拥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 2 名(含)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且达 50 人以上;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自主研
235、发有效期内 I 类知识产权 5 项(含)以上。2.发展水平。发展水平。企业在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 2 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3.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四、认定标准培育企业经三年发展,应当实现以下目标:(一)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能力领先1.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161 2.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至少有一项指标的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同行业平均增速。(二)创新条件领先3.近三年
236、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8%,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4.拥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6名(含)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80人以上,研发人员综合实力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5.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研发平台实力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三)研发成果领先6.拥有自主研发有效期内10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专利数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7.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8.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数量位于全省
237、同领域前列。(四)创新带动能力领先9.与高校院所等存在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形成一批联合攻关成果。162 10.建有孵化载体等生态平台或通过内部孵化、对外投资等方式孵化、裂变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11.有意愿围绕本领域关键产业链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履行社会责任。五、申报程序1.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定期发布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申报通知,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对照上述培育条件,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符合培育要求的企业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形成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2.综合评审。市科技
238、局组织专家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市科技领军企业名单,报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3.结果公示。审定结果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或其他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发文确认;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市科技领军企业,有效期3年。六、培育措施1.建立培育工作机制。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将科技领军企业或培育对象作为“科技部门常态化服务企业”的重点服务对 163 象,加强精准对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市科技计划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项目安排、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39、。2.集聚资源扶大扶强。研究制定创新激励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优先支持培育企业承担市级科研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承担省级科研任务。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级科研项目对我市首位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转化环节优先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培育企业加快引进集聚重大科技创新团队,聚焦重点领域,提高人才显示度和产业话语权,大力引进扶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对符合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优先进行认定并给予资金支持。解决培育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培育企业大走访”,由市科技局联合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等,深入培育企业全覆盖走访,常态化开展技术需求收集,形成产业链
240、技术需求清单,进行精准发布、寻找解决方。3.强化知识产权引育。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有效指引研发方向,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实施专利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加快其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芜湖重点产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精准指引“双招双引”,引进优质项目落户。164 4.深化大院大所合作。鼓励企业拓展产学研合作范围,深化产学研合作内涵,有针对性地引进契合芜湖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学科专业人才和科研资源。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大院大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培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创新
241、,重点支持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通过大院大所合作,努力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芜创新创业。七、奖励政策对认定为市科技领军企业的,在 3 年有效期内享受如下奖励政策。1.科技项目支持。对于科技领军企业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过程中的关键核心问题,优先推荐申报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经费 3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500 万元。领军企业在当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时,在立项限额数基础上,可以增加 1 个指标。2.研发机构支持。对科技领军企业围绕我市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牵头或联合创办的
242、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推荐申报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领军企业组建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领军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 165 务,按其实际投资额的 3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 3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3.应用场景支持。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开展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征集发布,推动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供需有效对接。对企业首次采购“三新”产品的,按购买金额的1
24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 50 万元。开展“三新”“三首”应用场景示范,对获批国家、省级示范应用场景的项目,根据国家、省级奖励资金给予 1:1 配套奖励,最高 200 万元。4.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创新优势,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有重点地选择某一产业领域作为主要方向,围绕产业共性需求和技术难点,建设开放式的特色化的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八、动态评估开展科技领军企业的动态评估。自 2024 年开始,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视情向市科技局推荐补增
244、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对象名单。市科技局将根据需要从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中适时开展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对到期市科技领军企业进行重新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市科技领军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保留市科 166 技领军企业资格及相关扶持政策。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核遴选重点培育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扶优做强工作,加强精准服务,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引领并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助力省域副中心建设。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67 关于印发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363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
245、、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 10 月 15 日 168 附件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和管理,提升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水平,增强企事业单位研发创新能力,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我市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技术研发、成果熟化、人才培育等活动的
246、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研发中心分为企业类和高校院所类。第三条 研发中心要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 25 个优势细分领域发展需求,凝练技术方向,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发,赋能行业进步、企业发展,对产业提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研发中心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备案审核等。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研发中心政策落实、建设指导、日常管理等。第二章申报备案第五条 申报企业类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169 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2.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
247、于4%或不少于 300 万元,拥有申报领域的相关产品。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 20 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 30%。5.拥有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和自有资金,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第六条 申报高校院所类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2.依托单位拥有申报领域内2件以上发明专利或5件以上
248、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 5 篇以上。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 200 万元。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 15 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 50%。5.与在芜企业有着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初步形成自我 170 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第七条 研发中心备案程序: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2.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现场考察及
249、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等),审核结果对外公示,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报市科技局。3.市科技局对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名单开展随机抽查复核,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备案。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八条 研发中心的名称应规范命名,采用“芜湖市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第九条 研发中心运行期间如需更名,或进行重大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的,依托单位需在 3 个月内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市科技局报备。第十条 研发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到期自动撤销研发中心称号。有效期内的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50、”)统一纳入研发中心管理,有效期自中心认定之日起三年。第十一条 在市科技项目中开设研发平台专项,针对研发中 171 心进行择优支持。优先支持研发中心申报省企业研发中心。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研发中心给予政策支持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需定期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有关附件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对无故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有关附件材料的,第一次限期整改,当年度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整改期满仍不完成的,撤销研发中心称号。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芜科办202046 号)同时废止。
251、172 关于印发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240 号各县市区科技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关于“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市科技局制定了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22 年 7 月 15 日 173 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打
252、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认真落实安徽省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试点工作指引,更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等多链协同发展,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芜湖市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由市内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通过市场机制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成的体系化、任务型利益共同体。联合体旨在集聚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过程中系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省域副中心,人民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引领。第二章组建方式第三条联合体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
253、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大健康和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支持领军企业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提升产业基础能 174 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第四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芜湖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领军企业,近 3 年每年 R&D 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 3%或近三年每年 R&D 经费支出不少于 3000 万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科研基础扎实、科研成果丰硕、拥有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并且在产业标准、发明专利、自主品牌、市
254、场占有率等方面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第五条共建单位与牵头领军企业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一般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具备较强创新能力,能够与牵头单位或其他成员单位优势互补,有持续的研发投入,每个创新联合体应该吸纳一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参加。参与共建的科研院所、高校在相关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优势地位,能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科研支撑。第六条联合体运行前,牵头企业与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芜湖市 XXX 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协议应明确技术创新目标、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以及责任、权利、义务,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明确约定违约责
255、任,保障各成员的合法权益。第七条联合体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建设。由牵头企业联合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申报认定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75 1.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会同参与发起的成员单位制定相关申报建设方案,以牵头企业名义申报。2.牵头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和推荐。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相关方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环节,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芜湖市 XXX 创新联合体”称号,列入我市联合体建设项目。第八条联合体的建设内容为:1.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牵头企业向市科技局负责、共建企业向牵头企业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牵
256、头企业负责制,压实抓总责任,对牵头企业充分授权。牵头企业是创新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牵头企业负责凝练重大任务、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科研诚信监督,对所承担的重大科技任务拥有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项目资金分配权。2.开展联合攻关。创新联合体应从牵头科技领军企业和共建单位抽调骨干科技人员组成跨单位、跨领域、跨学科的核心攻关团队,集中资源、集成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可以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合实验室、混合所有制公司、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开展联合研发或委托研发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各类科研团队和创新平台
257、资源参与科研攻关,176 形成“核心+网络”的科研组织模式,带动相关知识、技术的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发展。3.多元化研发投入。牵头企业会同共建各方商定研发投入比例,形成多元投入机制。研发经费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共建单位开展相关基础研究。积极探索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等方式,多渠道吸引企业、金融和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加大投入力度。4.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归属和转化收益分配由契约合同约定,鼓励创新联合体研发的关键技术共享共用。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制定科研攻关的知识产权导航策略,引导各参建单位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做好知识产权
258、风险防范工作,为实现创新联合体总体目标提供保障。探索建立专利池、专利联盟。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服务,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多种方式面向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共享,促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扩散。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联合体需严格按照“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建立责权统一的运行保障机制,每年定时向市科技局报送年度运行报告。牵头科技领军企业组织不力,未按共建协议履约的,取消创新联合体资格,三年内,不得牵头组建或作为核心层参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涉及违法违规的,列入诚信黑名单,177 限制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第十条联合体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期间,不得自行解散。根据科研项目需要,牵头科技领军企
259、业可根据任务实施情况,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方式,对创新联合体的共建单位和任务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市科技局备案。第四章支持政策第十一条优先推荐联合体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等科技项目,支持联合体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承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等各类市科技项目,优先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十二条优先推荐市级联合体申报省级联合体。优先支持联合体成员单位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联合体成员单位招引经认定的芜湖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 2000 万元扶持。第十三条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强化对联合体的服务和指导,支持牵头领军企业
260、在科技攻关目标凝练、联合体组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主导和主责作用,促进产学研紧密协同,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附件:1.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2.芜湖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编制参考大纲 178 附件 1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联合体名称芜湖市 XXX 创新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生效时间年月日产业领域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内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数量联合体内市级创新平台数量联系人联系方式成员总数(个)企业数量(个)高校数量(个)科研院所数量(个)一、联合体建设目标 179 二、联合体牵头单位简介三、其他成员单位在行业(或领域)中的地位的简要说明序号成员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行业(或领域
261、)中的地位,在联合体内分工1234 180 四、主要科研团队情况姓名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单位五、联合体已建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情况(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平台名称学科/产业领域国家/省级建设时间依托单位 181 六、联合体已具备的合作基础、开展活动和取得的实效牵头单位(盖章)年月日成员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科技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 182 附件 2芜湖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编制参考大纲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产业基础和行业基础二、建设目标三、重点任务四、建设
262、运行机制 183 四、金融服务类 1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房金中心202411 号关于实施中小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级评价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受委托银行:为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价值,丰富“公积金+金融”的信贷服务形式,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对中小企业缴存公积金情况进行等级评价,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依据等级评价结果提供企业相应的信贷金融产品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通知如下:一、等级评价对象等级评价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63、)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184 2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二、等级评价划分及方法根据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覆盖范围、累计缴存时间、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平均月缴存额等主要指标,由中心确定每项指标的达标条件,根据企业整体达标情况评定为 A+、A+、A 三个等级。各指标达标条件具体如下:1.缴存人数:5 人(含)以上;2.缴存覆盖范围: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基本一致;3.累计缴存时间:正常连续缴存 2 年(含)以上;4.缴存比例:达到 5%(含)以上;5.职工平均月缴存额:单位全体在缴职工平均月缴存额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
264、人员月平均工资乘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述五项指标满足 5 项评定为 A+级、满足 4 项评定为A+级、满足 3 项评定为 A 级。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将不纳入评价: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将不纳入评价:1.上述五项指标只达到 2 项及以下;2.缴存人数:2 人(含)以下;3.累计缴存时间:正常连续缴存未满六个月;4.职工平均月缴存额:单位全体在缴职工平均月缴存额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乘 185 3 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 60%;5.近三年内被中心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存在有效职工投诉未结案的。三、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及要求1.中心每年定期推送评定为 A+
265、、A+、A 缴存企业名单,各受委托银行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对上述企业提供不同的联合激励措施(见附件 1),定期将实施情况反馈给中心。联合激励的各项措施将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更新。2.每年 7 月底前进行统一评定,期间缴存企业如有变动或新建缴公积金,且有融资需要的,可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级评定表(以下简称“等级评定表”,见附件 2),中心收到等级评定表后,2 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出具评价结果;受委托银行收到等级评定表后 2 个工作日内递交中心审核,中心按规定 2 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结果。3.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评价结果,仅限内
266、部参考,不得向社会公开。4.对评价结果为A+级及以下的企业,中心积极开展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缴存管理。186 4 5.受委托银行与中心密切合作,做好信贷金融产品的升级优化,其实施情况将纳入中心对受委托银行的相关业务考核。四、附则1.本通知由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若国家、省、市有其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2.本通知从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附件 1:芜湖市“金银惠企”联合激励措施附件 2: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级评定表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 年 6 月 13 日 187 5 附件 1:芜湖市“金银惠企”联合激励措施为深化“公积金+金融”金银惠企合
267、作,全面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百姓安居乐业,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芜湖分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商银行等单位对评价结果为 A+、A+、A 等级的缴存企业及缴存职工实施联合激励措施。一、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激励措施1.对公账户开立及相关结算业务。对于新注册的企业,可提供客户经理一站式上门拍照、预约开户服务;对有代发工资、资金结算、票据结算等需求,提供企业网银、代发签约(本行
268、/跨行)、电子银行汇票签约、新员工社保卡或工资卡批量办理、电子对账等一揽子资金结算产品服务。2.缴存公积金中小企业的配套融资服务。对 A+、A+等级的优质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其中,小微快贷、房押快贷、公积金信用贷等普惠业务办理周期短、手续简便、支用灵活(随借随还)、年化利率低,满足中小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 A 等级企业提供以房押快贷为主的信 188 6 贷融资服务,贷款金额最高为抵押物(住宅)评价格的 70%,最长期限 3 年。3.差别化个人金融服务。理财服务。对于 A+、A+、A 等级企业缴存职工,凡有个人投资理财需求的,可为其提供一对一理财经理、电子银行渠道、差别化理财服务。
269、信用卡。对于 A+、A+等级企业缴存职工新办理和激活信用卡的,可享建行生活消费券等多项优惠,同时满足各类消费需求。个人消费分期及其他个贷业务。对于 A+、A+、A 等级企业缴存职工装修分期手续费低至 0.23%,每月利息仅 23元/万元,可满足个人住宅装修需求;对于 A+、A+、A 等级企业缴存职工分期通手续费低至 0.25%,每月利息仅 25 元/万元,可满足个人日常大额消费需求;对于 A+、A+、A等级企业缴存职工购车分期手续费低至 0.31%,每月利息仅31 元/万元(根据选择的不同汽车经销商或车型分期利率会有所不同),可满足个人购车消费需求。“建易贷”。为面向优质单位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发
270、放的消费贷款,对于 A+等级、能够纳入建易贷白名单的企业正式在编员工,贷款额度最高可贷 100 万元,贷款年限最长5 年,申请手续简便,支用灵活。“房抵贷”。为面向名下有芜湖本地未设立抵押的住 189 7 宅房产的个人客户发放的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对于 A+、A+等级企业的缴存职工,额度最高 100 万元,最长贷款期限 5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对于 A+等级企业的缴存职工,享受免抵押费、免评估费,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4.对公开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对
271、于新开户企业,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上门拍照、预约开户,提供代发工资、企业网银、资金结算、电子银票签约、电子对账等便捷服务。5.缴存公积金的中小企业配套融资服务。我行有微捷贷、抵押 e 贷、科创 e 贷、科技 e 贷等线上线下融资产品,针对公积金缴存企业提供办理周期短、手续便捷、利率优惠等服务,线下贷款集中审查审批,审批效率高。6.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绑定微信扫码消费,享受指定商户立减活动;办理农业银行社保卡,免收开卡工本费、年费、短信通知费。7.投资理财和金融知识专属服务。对于在农业银行办理代发工资的激励企业,银行将每年提供两次“送金融知识进企业”专属活动,帮助企业职工了解投资理财基本知识,识
272、190 8 别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守护钱袋子。对于有个人投资理财需求的职工,可为其提供一对一理财经理、电子银行渠道、差别化资产配置服务。8.信用卡专属特惠权益。A+、A+、A 等级缴存企业员工,成功申办信用卡,可享受新客礼、加油满减、6 元观影、消费达标嬴好礼、指定商户消费满减等特惠权益活动。9.大额消费分期服务,A+、A+、A 等级缴存企业员工,可申办我行汽车分期,我行与全市汽车经销商开展合作,满足个人购车需求;可申办我行家装分期,最高额度 80 万元,最长可分 5 年,满足个人住房装修需求;乐分易综合消费,授予大额分期额度,消费即分期,分期期限长,最长可
273、分 5年,期数灵活,满足个人综合消费需求。1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农行对所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客户,免抵押费、免评估费(由我行承担)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11.融资便利化措施。将守信 A+企业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农行“网捷贷(公积金直连模型)”,以信用 191 9 方式,向符合特定条件公积金缴存个人客户发放的,由客户自助申请、快速到账、自助用信的小额消费贷款。对于 A+等级,能够纳入集团
274、e 贷白名单的企业正式在编员工,额度最高 10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 5 年,年利率最低 3.4%(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房抵贷:商品住房抵押率最高不超过 70%,其中高总价、大户型商品住房抵押率不超过 60%,最高可贷4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 年(含)以内的,可采用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的各种还本付息方式;贷款期限超过 1 年的,采用按月(季)分期还本付息方式。利率最低 3.45%(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12.建立综合金融服务支撑团队。银行组建专业金融服务支撑团队,为守信 A+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设置专属“绿色通道”,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优
275、惠、优先”的“三优”服务。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公司部、信用卡部、个人金融部、个人贷款中心等部门。三、中国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13.账户金融服务激励措施公司账户方面:对于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手续给予上门服务及绿色通道,结算账户的开户费、管理费首年予以减免;针对 A+级以上缴存企业,在企业网银及手机银行转账限额方面予以适量放宽额度;针对不同级别 192 10 缴存企业,企业网银转账相应给予手续费优惠折扣,同时在我行实现贷款提款的缴存公积金企业网银转账给予折上折的手续费优惠,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针对 A+级以上缴存跨境企业可申请电讯费、开证费用、承兑费用等优惠费率。个人账户方面:在对身份证
276、联网核查通过后,不对缴存企业职工“一刀切”要求提供辅助证明开户材料,解决“开户难”,同时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开立符合其金融限额需求的账户;针对有出国留学就业需求的缴存企业及缴存职工本人或子女,可提供多币种的借记卡信用卡办理、货币兑换服务、代理见证开户服务等相关服务。缴存企业在我行办理代发业务,职工可办理专属代发业务“薪享卡”,根据卡种享受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减免政策。14.创业金融服务激励措施针对 A 级以上缴存企业,我行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金额 30 万元,经区人社局和担保公司审核出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书”即可申请使用。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流程简化,可提供
277、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贷款利率享受 50%的贴息政策。15.融资金融服务激励措施针对连续缴存公积金满 1 年、最近一次缴存人数满 3 人的 A 级缴存企业开展专项贷款服务“公积金贷”,最高金额 1000 万元,由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 193 11 积金缴存证明”即可申请试用。申请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流程简化,可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开通贷款作业流程绿色通道,涉及不动产抵押工作全程银行内办理,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费等费用全部减免。16.个人购房消费金融服务
278、激励措施:为缴存企业职工提供“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最高可获批 100 万元消费额度;有购车等需求的缴存企业职工,最低可享受月利率0.148%的无抵押、免担保专属分期额度;另我行与全市汽车经销商建立的合作渠道,满足缴存企业职工多渠道购车需求,部分车型畅享“0”息、低息汽车分期金融专属服务。针对 A级以上缴存企业的职工在审批、放款方面建立绿色通道,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提高服务效率。四、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17.贷款业务激励措施。对缴存 A 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推出“公积金+金融”的信用贷激励措施,推出基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用信息的普惠金融产品(零抵押、无
279、担保、循环贷),该产品基于科创 e 贷核额基础上,针对缴存 A+级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缴存 A+级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缴存 A 级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194 12 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费用减免。18.公司结算业务激励措施。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良好的企业,交行将依托自身网点分布广泛、电子渠道高效快捷以及从业人员专业等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交行将优先审批企业的开户材料、并派专人第一时间上门核实完成开户流程,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开户手续费、网银费用等方面的减免,并持续为企业提供公司授信等配套产品的长期咨询服务工作。
280、19.公积金缴存企业代发工资客户权益。公积金缴存企业在交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可享受手续费减免,免费使用“交薪通”平台,专享智能人事、薪酬代发、协同办公、企业福利等增值服务。代发单位客户还可购买种类多样的专属理财产品,每月均有抽奖机会。20.公积金缴存企业信用卡客户权益。公积金缴存企业客户在交行办理信用卡可领取刷卡金、还款红包等新户权益,每周五可五折购买美食代金券,享受洗车、观影等专享优惠;办理白金信用卡的客户还可享受酒后代驾、机场贵宾通道等增值服务。21.公积金缴存企业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公积金缴存企业客户在交行新开借记卡的,可享受“新人 88 好礼”活动,最高领至 88 元支付券,可在微信、支付
281、宝、京东、美团消 195 13 费使用,同时享受资产提升享好礼、三管资金过假日等多重优惠活动。在交行办理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服务的,可获得美食券、鲜果券、商超券、大牌满立减券,可在指定商户使用。交行养老金融活动,首次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实现缴存,最高可得 161 元奖励。新开社保卡客户可参加超级社保日活动,各种优惠活动不定期开放。22.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对于 A+企业缴存职工,享受免抵押登记费、免抵押物价值评估费,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23.汽车消费金融。借助委托银行与全市汽
282、车经销商建立的合作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多渠道购车需求,部分车型畅享“0”息、低息汽车分期金融专属服务。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24.公司结算激励措施。对于在浦发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A+企业,银行依托自身渠道、网点及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开户绿色窗口,并对于企业在银行发生的结算费用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25.公司业务金融产品。对 A+级中小企业推出“公积金+金融”的信用贷激励措施。普惠金融产品(零抵押、无担保、循环贷,额度最高 3000 万,使用期限为 1-3 年)。196 14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流程简化,开通贷款作业流程绿色通道;不动产抵押全程银行内办理,抵押类按上限办理
28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费用减免,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费等费用全部减免。26.零售结算激励措施。对于在浦发银行办理代发工资的 A+企业,银行将定期提供相关财富投资专题讲座,为企业高层定制专属财富方案。提高住房公积金消费备用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信用消费贷款授信额度。对 A+级企业缴存职工,在浦发银行办理借记卡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减免服务,同时享受新客开户礼、资产提升礼等多重优惠活动;在委托银行加办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服务的,享受微信、支付宝首绑立减活动等。27.对 A+级企业缴存职工的房抵贷服务。按照房产价值 70%授信,额度最高 500 万元,最长贷款期限
284、 10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流程简化,开通贷款作业流程绿色通道;不动产抵押全程银行内办理,抵押类按上限办理;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费用减免,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费等费用全部减免。28.浦闪贷。针对A+级企业缴存职工量身打造,授予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额度,无抵押无担保,循环信用,随借随还,最快实时放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可申请提前还款。利率 197 15 实行差异化定价,具体以办理业务时界面实际展示为准,纯线上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全流程线上申请,系统即时审批,最高贷款额度30万,最长贷款期限3年。29.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
285、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对于 A+级企业缴存职工,享受免抵押登记费、免抵押物价值评估费、专属优惠利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30.汽车消费金融。借助汽车经销商建立的合作渠道,满足守信 A+级缴存职工多渠道购车需求,部分车型畅享免息、低息汽车分期金融专属服务。31.增值金融服务。对于 A+级公积金缴存优质企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上门开户、开户等相关免费减免等便利服务政策;为企业员工提供理财、基金、保险、信托等中高端服务;针对优质企业 A+级企业缴存职工,在网点服务、资费减免、定制服务、信用卡 VIP 办理等方
286、面给予优质服务。32.建立综合金融服务支撑团队。银行组建专业金融服务支撑团队,为 A+级企业和缴存职工提供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六、中国民生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33.中小企业金融产品。通过“民生惠”产品匹配 A+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需求,运用多维度、多数据源精准画像,198 16 产品具备线上申请、无需抵押、期限长、额度高等优势;对A+级企业推广线上抵押贷款产品,凭申请人信息、用款企业信息、房产信息即可在线申请,系统自动化决策,支持签约、办抵、额度启用、贷款支用等环节的线上办理,具有线上线下结合、高效便捷的优势,极大缩短业务办理流程;针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星火贷”、“易创
287、 E 贷”等提供信用贷款,具有手续便捷、免抵押、担保方式丰富、额度高的优势;对 A+级企业适用普惠金融产品利率优惠的,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针对 A+级企业进行费用减免,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全部减免。34.公司结算激励措施。对于 A+级企业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银行依托自身渠道、网点及产品专业优势,通过“民生 E 家”为企业提供代发、记账、收单等系列服务,根据政策对开户费、网银 U 盾工本费、转账手续费等进行相应减免或优惠。35.零售结算激励措施。对于 A+级企业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银行提供上门为员工开卡服务,不定期提供财富投资专题讲座,为代发工资员工提供
288、代发款专属理财产品,为企业高层定制特色产品及服务方案。36.消费金融服务。通过“民易贷”为 A+级企业员工提供线上申请、用款优惠、还款自如的消费贷款产品,提供 199 17 上门企业团办渠道,为企业员工提供专属优惠利率。对于A+级企业员工办理按揭贷款的,享受免抵押登记费、免抵押物价值评估费,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37.信用卡权益。针对 A+级企业员工根据不同卡种政策提供丰富的信用卡权益,在购物、加油、餐饮等场景享受满减优惠;为员工提供申请便捷、利率打折的信用卡分期业务,缓解员工信用卡还款压力;根据员工日常消费、装修旅游、购车
289、医疗等需求提供“随借金”服务,具有申请方便、利率优惠等优势。38.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对 A+级企业员工提供商圈、运动、出行、康养等场景优惠政策。员工办理相关联名卡,开卡即可获得微信、抖音、支付宝等首绑立减金,根据层级享受对应达标优惠券,可在合作商户购物满减;根据积点兑换羽毛球畅打、专家挂号、机场快速安检等权益;为企业高管及负责人提供家族传承咨询、税务法律咨询等高端服务。七、徽商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39.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类贷款激励措施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确认企业资信,确定授信额度,帮助企业纾困减负,解决企业融资难、慢、贵问题。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流程简化,线上审批,通过后可提供无 200 1
290、8 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信 e 贷,全线上化操作,秒批秒贷,随借随还,最高上限 500 万元,额度期限最长可达 3年;匹配无还本续贷服务,有效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题;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针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我行特别推出“专精特新贷”,具有审批链条短、效率高、期限长的产品优势,担保方式采取纯信用方式,贷款期限可达 3 年。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最高 1000 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最高2000 万元。40.中小微企业的担保类贷款激励措施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为其提供线上担保类融资服务保 e 贷
291、,将传统担保类业务转移到线上审批、放款,额度最高可达 2000 万元,额度期限最长可达 3 年,押品覆盖面广,厂房、土地、住宅房、商铺、写字楼、担保公司担保均可实现线上办理,流程决策链短,操作便捷;匹配无还本续贷服务,有效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题;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银行优质客户的定价标准执行。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在线上业务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的情况下,我行会进一步通过线下抵押或担保类业务为其进一步提供金融服务,在贷款过程中所需的评估费、权证手续费、保险费均由我行承担,减轻企业融资成本。201 19 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根据芜湖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分行及时定制专属融资服务方
292、案“江城优贷”,针对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提供 500-2000 万元信贷支持,由民强担保公司提供见贷即保服务。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针对高新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推出单户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专项融资产品。经相关园区推荐,通过我行线上或线下审批通过后,由省科技担保公司“见贷即保”,为科创企业融资增信再助力。对于守信 A+级以上企业,我行已打通与省普惠、省科担、民强担保合作的“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融资渠道,对我行线上审批通过的小微企业实现“见贷即保”。经办行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设计金融服务方案,为企业提供高效、专业
293、、多样的融资服务。41.特别定制类金融服务对于守信 A+级以上且为奇瑞集团上游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我行专门推出线上产品“融链通”。该产品依托核心客户,向上、下游客户延伸,为上、下游客户提供“电子债权凭证”的线上贸易融资业务,业务的合同签署和放款实施“全线上化”处理,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202 20 对于守信 A+级以上且经开区白名单内企业,我行专门推出“园区贷”融资服务,优先支持先进制造、战略新兴、高新技术等产业,为科创企业打造绿色通道。该项服务为我行和经开区银湖担保公司共同承担一定风险比例的单户 500万元以内的担保公司见贷即保业务,该项融资服务目前免收企业担保服务费,显著降低企业融资成
294、本。42.综合化金融服务激励措施线上极速秒贴业务:线上极速秒贴是疫情期间徽商银行推出的全线上贴现业务,实现了电票贴现的全线上化流程处理,让企业从提交申请到资金到账仅需几秒,线上化、自动化、高效率,真正做到足不出户轻松解决融资问题。公司结算激励措施: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对于 A+级以上企业,可享受企业账户免收管理费、企业网银转账和代发工资免费服务,对有财务管理软件的A+级以上企业可申请免费开通银企直连服务。八、兴业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43.公司贷款差异化政策。对于 A+类小微企业,且满足上年度纳税等级在 A+级及以上,我行可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对
295、于 A+、A 类小微企业,且满足上年度纳税等级在 A+级及以上,我行可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上述贷款均为线上审批,线上放款,随借随还。A+、A+、A 类小微 203 21 企业均给予利率优惠,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费等费用全部减免。44.公司结算差异化政策。对于 A+类小微企业,以我行为主要结算银行,我行给予结算手续费全免的优惠政策;对于 A+、A 类小微企业,以我行为主要结算银行,我行给予结算手续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于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 A+、A+、A 类小微企业,我行均提供上门办卡和上门激活服务。45.个人消费类贷款差异化政策。对于 A+
296、类小微企业,我行可给予企业员工最高 30 万元的个人消费贷额度;对于A+、A 类小微企业,我行可给予企业员工最高 20 万元的个人消费贷额度,A+、A+、A 类小微企业员工在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业务均给予利率优惠,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业务。46.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政策。对于 A+、A+、A 类小微企业员工向我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我行均给予优先受理的审批政策,享受自律机制下的优惠利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47.个人金融服务方面。A+、A+、A 类小微企业员工,我行均可对其开通绿色业
297、务办理通道,享受银行网点优先叫 204 22 号绿色通道服务。办理借记卡的,享受手机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减免服务,享受总行不定期推出的微信、抖音、拼多多、支付宝等满减活动,各种优惠活动不定期开放。九、招商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48.个人贷款服务。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对所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客户,免抵押费、免评估费(由我行承担)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对 A+级缴存职工,优先提供我行线上闪电贷消费贷款产品,享受纯信用、免担保、快速审批放款、随用随还,并优先给予利率优惠政策。49.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
298、 A+企业优先提供我行的全线上化融资产品-小微闪、招企贷(以实际审批为准),或协助对接核心企业,办理创新型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由客户经理专人对接,全流程协助企业完成业务办理。对 A+缴存职工的小微房抵贷服务,按照房产价值 70%授信,额度最高 1000 万元,最长贷款期限 10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享受最长 3 年期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专属还款方式,利率低至行业最低(如 3.2%,年化单利,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205 23 50.零售结算激励措施。对于在招商银行办理代发工资的 A+企业,每年将提供两次“财富管理进企业”财富投资专题讲座,为企业高层定制专属家族信托方案。51.公司结
299、算激励措施。对于在招商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 A+企业,银行将依托自身渠道、网点及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优先开户的便利服务政策,并对于企业在银行发生的结算费用优先给予优惠。52.汽车消费金融。借助招商银行与全市汽车经销商建立的合作渠道,满足 A+级企业缴存职工多渠道购车需求,部分车型畅享“0”息、低息汽车分期金融专属服务。53.个人金融服务方面。享受资费优惠活动,对守信 A+级企业缴存职工,在招商银行办理借记卡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减免服务,同时享受新客开户礼、资产提升礼等多重优惠活动;在招商银行加办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服务的,享受微信、抖音、京东、云闪付、拼多多、支付宝首绑立减活动,各种优惠活动不定
300、期开放。54.增值服务。信用卡专属特惠权益,凡 A+、A+、A级企业缴存职工及家属,在招商银行成功申办信用卡,均可享受我行为其提供的专属特惠权益。(不同卡种不同层级客户有不同的权益)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激励措施 206 24 55.对公积金缴存企业配备“公积易贷”专属产品,将企业缴纳公积金情况作为重点评分卡指标项,推出邮储银行专项线上产品“公积易贷”。该产品的特点是:额度高,根据担保方式、缴纳公积金情况分等分级、企业营收、结合运用看未来的模式从多个纬度进行测算额度,最高 1000 万(含),可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类贷款;流程线上化,面对面测额及时反馈预授信额度,灵活
301、支用有效降低付息成本;将“公积金缴纳覆盖率以及操作规范情况”作为该产品的重要评分指标,从利率定价、额度及担保方式上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优惠;费用减免,办理融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抵押费等费用全部减免;可配套无还本续贷以及知识产权质押等辅助关联工具。56.为 A+企业提供上门开户、企业网银转账免费等便利服务政策,并对于企业在我行发生的结算费用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57.对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 A+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政府贴息;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政府文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贴息。58.每年为 A+企业提供两次“财富管理进企业”财富投资专题讲座,为企业高层定制专属家族信托方案,提
302、供家企分离、合理避税、子女教育等增值服务。207 25 59.对于在我行办理借记卡的 A+企业单位职工,享受短信免费、跨行转账手续费减免服务,同时享受新客开户礼、资产提升礼等多重优惠活动;在我行加办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服务的,享受微信、抖音、拼多多、支付宝首绑立减活动、节日节气特惠购活动等,各种优惠活动不定期开放。60.对于在我行办理借记卡的 A+企业单位职工,配备专属财富顾问,私人订制专属财富规划建议书(每人每年免费 1 次),涵盖子女教育、个人养老、投资理财等多维度资产增值服务。61.对于月度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300 元以上的 A+企业单位职工,提供个人缴存额 240 倍公积金信用消费贷款,
303、额度最高 100 万元,最长贷款期限 5 年,利率低至 3.35%(年化单利,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62.对于能够提供符合我行抵押物条件的 A+企业单位职工,按照房产价值 70%提供房抵贷授信,额度最高 400 万元,最长贷款期限 10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享受最长 5 年期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专属还款方式,利率低至3.2%(年化单利,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63.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 A+企业单位职工,享受免抵押费、免评估费、专属优惠利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208 26 64.对于 A+企业单位职工,
304、量身打造大额分期卡,授予大额分期额度,消费即分期,分期期限长,最长可分 5 年,期数灵活。65.对于申请车贷的 A+企业单位职工,享受部分车型畅享“0”息、低息汽车分期金融专属服务。十一、中信银行芜湖分行激励措施66.对评级结果为 A 级及以上的小微企业推出“公积金+金融”的信用贷激励措施,将公积金中心评价结果等级作为中信银行小微企业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提供包括科创e 贷、商票 e 贷、银税 e 贷等信用贷产品准入合作资格(无需抵质押物、单户上限 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 1-3 年,单户以实际审批为准)。同时提供中信“金融联合舰队”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咨询服务。67.对于在中信银行开立对
305、公结算账户且评价结果为 A级及以上企业,我行将依托自身渠道、网点及专业优势,提供全流程上门开户服务、开户费免收、企业网银年费免收等便利服务政策,并对于企业在银行发生的结算费用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免费提供中信结算系统、开薪易代发结算系统、一站式外汇资金交易服务平台、党费通结算系统等。68.对于在中信银行办理代发工资且评价结果为 A 级及以上企业,银行将“开薪下午茶”活动,每季度提供一次“财富管理进企业”财富投资专题讲座,为企业高层定制专属家 209 27 族信托方案,提供家企分离、合理避税、子女教育等增值服务。新开卡客户卡内余额大于 1 万元可 30 元立减金;达标贵人驾到 50 万元标准,最高
306、可获提升权益 1680 元好礼。69.对于评价结果为 A 级及以上缴存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一次性“白名单”准入,提供专享信贷产品“信秒贷”,由单位员工自助申请、快速到账、自助用信。最低可达 2.98%(阶段性优惠),最高 30 万的信用额度,最长可贷三年,随借随还,方便灵活,提前还款不需违约金。70.对于评价结果为 A 级及以上缴存人的房抵经营贷业务。按照房产价值 70%授信,额度最高 1000 万元,最长授信期限 20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贷款到期可申请无还本续贷业务,提供行业具有竞争力水平贷款利率。71.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绿色审批通道。中信银行
307、已率先成为芜湖市首家不动产“融 e 登“一站式服务点和市公积金便民服务点双代理银行机构,可实现公积金贷款、买卖产权转移登记一站式服务。对所有个人贷款客户,免抵押费、免评估费(由我行承担)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让职工少跑腿,从业务受理、贷款审核审批、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一站式”办齐。72.借助我行与主流市场汽车经销商建立的强大合作渠道,对于满足评级结果 A 级及以上缴存人提供多样化汽车消 210 28 费贷款服务,仅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最高 150 万元,产品期限 1-5 年,分秒审批、手续简单。73.凡评级结果 A 级及以上持卡人,在我行成功申办信用卡,均可享受我行为其提供的专属特惠权益。申请免担
308、保人、免保证金,先消费后还款,最长 63 天免息还款期。白金信用卡可免费享受包括免费延误险、机场贵宾厅权益、贵宾预约挂号 VIP、陪护服务、二次诊疗服务等优质的商旅和医疗服务,并可享受以下权益:免首年年费,刷 12 次免次年年费;网购双倍积分;赠送 500 万元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可参加 9 分享兑等优惠活动。74.我行将组建专业金融服务支撑团队,为评级结果为 A级及以上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设置专属“绿色通道”,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公司部、零售部、信用卡中心、投行部等部门,为客户提供宾至如归的服务。十二、芜湖扬子农商银行激励措施75.设立
309、了针对企业的“公积金信用贷款”专属产品。扬子银行通过“公积金+”的方式设计了“公积金信用贷”专属信贷产品,该产品主要为在芜湖市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客户提高企业的信用额度,主要依据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缴存单位的信用三个评级维度核定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 100 万元,期限最长 5 年,利率最低至 2.6%,其 211 29 中 A 级客户最高 20 万元;A+客户最高 50 万元;A+客户最高 100 万元。该产品无需担保抵押、随用随贷、循环使用。支持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76.设立针对个人业务的“公薪贷”专属产品。扬子银行通过“公积金+”的方
310、式,针对缴存公积金的个人客户设立了专属的个人信贷产品,该产品以个人缴存公积金情况,针对个人缴存金额、余额、期限等进行综合评分,给缴存公积金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无需担保抵押、线上申请审批、自助签约、自主用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最高额度最高 3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 3 年,年利率最低可低至 3.0%(低于其他同档次贷款 80 个 bp)。支持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77.开通“就近办”窗口便民服务。为进一步便捷公积金贷款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真正实现客户“一站式”便捷服务。业务流程:客户银行现场申请银行受理公积金贷款(含商贷组合)现场审批(含商贷组合,我
311、行商贷实现当日办理结束)签订合同(含商贷组合)现场受理房屋预登记放款。通过“就近办”窗口服务,将大大提升按揭客户办理效率。原来客户需前往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房管局三个地方、三天时间,提升至当日一次办结。212 30 78.提供个人公积金缴存业务。扬子银行将继续配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支持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城市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扬子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个人公积金缴存业务。79.为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免费结算服务。凡是在芜湖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客户,扬子银行可免费提供上门金融服务,包括开立结算账户、网银结算免手续费、短信通知免手续费、代发工资等企业金融服务。针对缴存公积金的
312、单位客户,扬子银行可为其企业职工提供专属的金融服务,包括个人贷款、信用卡、社保卡、城市卡等个人金融服务。80.为公积金个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凡是在芜湖市内缴存公积金的个人客户,在扬子银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汽车按揭等贷款业务,扬子银行将在原有的贷款产品上利率再减少 50 个 bp,信用卡分期享受费率优惠政策等。213 31 附件 2: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级评定表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公积金缴存人数社保缴存人数连续缴存时间(月)缴存比例职工平均月缴存额在此承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并完全同意和全力配合公积金中心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如提供的信息内容不真
313、实,将不予受理评定。法人代表(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年月日评价等级(A+/A+/A)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见(公章)年月日 214 3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6月13 日印发 215 1芜金领20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芜湖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8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216 2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简化企业申贷获贷流程,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低等痛点
314、,形成多方联动、合作共赢的综合金融服务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支持对象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信用状况良好、有新增贷款需求且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二、产品要素(一)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二)贷款类型及额度。1、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普惠信用贷,域内中小微企业可申请。2、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1)园区信用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依规建立园区中小微企业“白名单”,“白名单”内企业可申请。(2)专精特新信用贷,域内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可申请。(3
315、)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信用贷,域内依法依规建立的“共同成长计划培育主体库”企业可申请。217 3(4)亩均英雄B类信用贷,亩均效益B类中小微企业可申请。3、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1)亩均英雄A类信用贷,亩均效益A类中小微企业可申请。(2)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信用贷,域内依法依规建立的上市挂牌后备库内企业可申请。以上类型企业可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不可重复申请多个产品。同一集团(含下属企业)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一个贷款周期内,同一集团(含下属企业)不得重复向市级和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以上贷款均为企业信用贷款,无需企业提供反担保条件,但企
316、业法人代表(职业经理人除外)、持股占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风投公司除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须依约定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三)贷款费率及担保费。本方案贷款产品均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合作银行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利率不高于同期LPR加115个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或提前扣除银行承担风险部分。三、业务流程(一)企业注册登录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中小企业信用贷”板块选择产品类型发布融资需求,根据市场化原则自愿 218 4选择合作银行。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依据企业授权,自动归集政务数据,形成报告并推送至合作银行。(二)合
317、作银行通过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获取企业政务数据报告,基于政务数据和合作银行的风控模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出具授信批复或不同意发放贷款的说明,合作银行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回复的,企业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合作银行。(三)担保机构直接以银行授信批复为依据见贷即保,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信用担保函,担保额度按银行授信批复额度确定。(四)合作银行在收到担保函1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放款后在平台上进行贷款备案,备案信息包括是否成功放贷、放贷额度、放款时间及相关原始凭证等信息。合作银行在IT系统层面与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自动化完成相关信息的交互。四、参与机构(一)合作银行。鼓励域内各家银行积极参与,并将业务
318、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相关考核。鼓励银行通过与平台联合建模方式采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实现线上全流程放款,提升企业贷款便利度和获得感。(二)担保机构。全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均应积极参与,鼓励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500万元(含)以下的信用贷业务。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按照规定业务流 219 5程操作的,发生代偿或者损失,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予以免责。五、风险分担(一)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在2亿元内安排风险补偿资金,并根据风险补偿实际需要拨付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市区财政依据实际情况安排风险补偿资金。(二)信用贷代偿及损失承担比例。合作
319、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20%,其余由担保主体所在市级或县市区安排的风险补偿资金及相关合作协议约定予以承担。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纳入政银担合作体系并发生代偿的,其中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原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市财政按代偿金额的16%给予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园区信用贷产品补偿标准降低为代偿金额的11%);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原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由贷款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代偿金额的10%给予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园区信用贷产品补偿标准提高为代偿金额的15%)。六、代偿控制单个银行的担保代偿率上限为5%,以该银行在全市范围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金额为基数核算。具体计算方法为:代
320、偿率=累计担保代偿金额/累计年化解除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含市、县市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金额)80%。累计年化解除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项目贷款本金贷款天数/365),贷款天 220 6数指实际借款期限,按日计算,累计起始时间为2017年8月1日。担保代偿率达到5%时,暂停代偿。暂停期间,后续新增业务继续开展,当代偿率降至5%以下,对符合代偿条件但因前期代偿率超过5%而暂未代偿项目恢复履行代偿责任。当企业贷款逾期达到10日未还的,合作银行向担保机构提交代偿申请书,提出代偿审核请求。担保机构按风险分担比例先行履行代偿义务,并向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发生代偿后,由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各司
321、其职进行追偿,企业属地县市区政府予以配合,追偿所得按各方实际风险分担比例返还。七、政策接续对目前存续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业务,贷款金额高于本方案分类贷款产品限额的,超出部分按30%、30%、40%比例分三年逐步压降。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微企业信用贷试点改革推进工作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中小微企业信用贷相关情况,并对风险资金池代偿情况进行监测。(二)加强贷后监测。放款银行按月将企业贷后监测情况推送至合作担保机构,并实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等工作。中小微企业信用贷参与各方应共同研判风险,强化预警,及时处置,全面做好贷后管理。221 7(三)强化信息披露。市
322、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期披露信用贷的开展情况,包括贷款余额、平均单笔贷款金额、平均贷款利率、平均贷款期限、贷款逾期及代偿情况。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每年的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业务专项工作报告。(四)严格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要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改革工作合作方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泄露未公开的信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合作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合作银行要着力创新审贷流程,加快贷款审批发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银行执行优惠利率情况,由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芜湖监管分局进行监管。参与企业要恪守诚信,对企业提供
323、虚假信息骗取贷款的,取消企业参与改革资格,合作银行停发放贷款,依法追回已经发放的贷款及损失,并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的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九、附则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222 8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法院、检察院,芜湖军分区。芜湖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8月17日印发 223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芜金202276 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经研究,现将关于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
324、照执行。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2022 年 11 月 3 日 224 关于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指导意见为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配足融资,着力扩大有效需求,促投资带消费增就业,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结合芜湖市实际,现制定本意见。一、主要目标自 2022 年起,实现全市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与企业需求和经营周期更加匹配。2022年全市新增中长期贷款 100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比增长 50%以上,中长期贷款客户数逐步增长,小微企业中长
325、期贷款明显增长,中长期贷款占比稳定提升,力争全市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重点支持领域(一)制造业企业。围绕提升制造业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制造业补短板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和新基建领域制造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效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二)“三农”领域。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质量水平,改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 225 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建项目建设,合
326、理增加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三)重大项目建设。提前谋划尽早部署,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 8000 亿信贷额度和 6000 亿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在芜落地,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全力做好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对接服务等工作,推动新开工项目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三、主要措施(一)完善制度流程。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完善中长期贷款管理制度,明确授信条件及金额、期限、利率水平、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具体标准,并在合同文本、系统改造等方面跟进配套支
327、持。(二)科学匹配期限。各金融机构要科学考量企业现金流、行业特点、项目类别、偿债能力、建设运营周期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中长期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对国家级或省市有重大影响、行业或产业发展前景良好、企业技术或产品有明显优势的制造业项目,在满足未来现金流覆盖偿债本息的前提下,期限可适当放宽。要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综合考虑企业项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三)优化产品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 226 的原则,在坚持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科学运用内嵌年审制、内嵌预审制和循环授信等服务模式。要细化客户准入标准,
328、完善风险定价方式,给予客户尤其是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稳定的企业优惠利率支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两禁两限”等要求,确保业务开展依法合规、有章可循。(四)强化考核激励。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中长期贷款投放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经营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优化考核目标和计分方法,配置专项贷款规模,在内部资金定价、拨备计提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要积极向省分行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健全完善授信业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全流程尽职免责认定标准、程序和减免责情形。(五)加强风险管控。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准确把握中长期贷款风险特征,通过名单制管理等方式,提高授信管理精细化水平。四、保
329、障机制(一)建立需求对接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对中长期项目贷款进行梳理,按批次建立中长期贷款项目清单,及时汇总至人行芜湖市中支、芜湖银保监分局,由人行芜湖市中支会同芜湖银保监分局及时批量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对接确认,督促主办银行对接项目清单,按周、逐条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227(二)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由市金融局牵头,市发改委、人行芜湖市中支、芜湖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参与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协调机制,结合“五进”活动,加大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宣传国家、省市系列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协调解决贷款投放中存在的系列问题。通过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市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针对
330、中长期贷款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析研判并提出解决方案,对部门层面难以协调的问题,可通过市助企便民融资服务专班提级办理。(三)建立考核督导机制。人行芜湖市中支和芜湖银保监分局要加强监管引领和政策解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监测评估各银行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对措施落实不力的银行机构,视情采取监管约谈、下发监管意见、实施现场检查等措施,推动银行机构深化中长期贷款服务,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地见效。228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芜金202236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中国(安徽
331、)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现将芜湖市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芜湖市商务局芜湖市财政局2022 年 6 月 28 日 229 芜湖市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持续优化“四送一服”营商环境,深推金融领域“百分之一”工作法,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助力芜湖自贸易试验片区建设及全市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对我市进出口企业自
332、营开展进出口业务及汇率避险业务给予支持。一、增强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能力(一)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履约担保业务。支持市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照银企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约定的保证责任,按中小微外贸企业单户不超过1 年期限、500 万元额度(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向银行出具履约担保保函或者保证担保,银行接收保函或保证担保后为外贸企业提供免保证金的远期结售汇服务。市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外贸企业在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期限(期限不足 1 个月的按 1 个月计算,下同)按该笔业务所需保证金金额的 0.6%的年化比例收取担保费,市财政按 1%担保率水平对担保机构予以
333、补足,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对中型外贸企业在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期限按该笔业务所需保证金金额的 1%的年化比例收取担保费。收取及补贴的担保费,作为该项业 230 务担保代偿补偿备付金,发生风险时,优先以备付金代偿,超出部分,由市级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代偿,代偿金额累计达到该项业务在保余额的 3%时,市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暂停对该业务新增项目担保。(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二)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银行外汇自律机制工作组提出的倡议,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远期结售汇等衍生产品保证金比率的下限来确定保证金比例;在此基础上,鼓励银行根据客户资信情况,以授信方式免收保证金或降低保证金比率,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适当降点让利。同时创新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指导各类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工具,增强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贸企业应对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