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详情

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52页).pdf

上传人: AG 编号:607268 2024-03-01 52页 883.60KB

1、浙监能市场20244 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浙江)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为加快推进浙江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

2、024 年4 月3 日 二二四年三月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市场成员第二章 市场成员.3 第一节 权利与义务.3 第二节 准入与退出.7 第三节 注册、变更与注销.8 第三章 市场构成与价格第三章 市场构成与价格.9 第一节 市场构成.9 第二节 价格机制.9 第三节 市场限价.11 第四章 现货电能量日前市场第四章 现货电能量日前市场.12 第一节 日前市场边界条件准备及事前信息发布.12 第二节 日前市场申报.12 第三节 日前市场出清及结果发布.13 第五章 现货电能量实时市场第五章 现货电能量实时市场.15 第一节 实时市场边界条件准备.15 第二节 实时市场出清

3、与结果发布.15 第三节 实时出清结果执行及运行调整.16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17 第一节 中长期与现货市场.17 第二节 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17 第三节 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18 第四节 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18 第五节 其他.18 第七章 计量第七章 计量.20 第一节 计量要求.20 第二节 计量装臵管理.20 第三节 计量数据管理.21 第八章 市场结算第八章 市场结算.24 第一节 市场结算管理.24 第二节 市场结算权责.24 第三节 市场结算计算.26 第四节 结算依据及流程.27 第五节 结算查询及调整.28 第六节 违约处理.29 第九章 风险防

4、控第九章 风险防控.30 第一节 基本要求.30 第二节 风险分类.31 第三节 风险防控与处臵.31 第十章 市场干预第十章 市场干预.34 第一节 市场干预条件.34 第二节 市场干预内容.35 第三节 市场中止和恢复.35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37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38 第十三章 附则第十三章 附则.41 附件 名词解释附件 名词解释.42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行和管理,维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

5、、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 号)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739 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等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现货市场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开展日前和实时等电能量交易的市场。电力现货市场通过竞争形成体现时空价值的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所称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

6、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则编制遵循安全有序、绿色低碳、经济高效、稳步协同、公开透明原则,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第四条 第四条 电力现货市场应依序开展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启动相关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前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相关工作要求。第五条 第五条 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调度规程,服从市场运营机构管理,自觉自律、诚实守信,按照所参加市场的规则和交易结果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 2

word格式文档无特别注明外均可编辑修改,预览文件经过压缩,下载原文更清晰!
三个皮匠报告文库所有资源均是客户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
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内容,本文主要概括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旨在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行和管理,维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 3. 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通过竞争形成节点边际电价,并配套开展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 4. 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通过集中优化竞争的方式,形成节点边际电价。经营主体具有报价权和参与定价权。 5. 电力现货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按日发布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结算依据,按月进行经营主体所有类型费用结算。 6. 市场运营机构负责对电力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做好现货市场运行情况的记录、分析、总结等工作。 7.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是支持电力市场运营的计算机、数据网络与通信设备、各种技术标准和应用软件的有机组合。 8.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应具备数据校验功能,支持对规则配臵和生效设臵的校验,包括各类分项数据的单一合理性验证、各种关联数据的相关性验证。 以上是《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主要内容。
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有哪些主要内容? 电力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如何运作?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有哪些功能要求?
客服
商务合作
小程序
服务号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