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国家疾控局 前 言 2016 年 7 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 号),明确“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的依据。各地依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定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2019 年 12 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
2、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 号),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制定工作,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 年版)(以下简称项目技术规范)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制定的,统一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就医者(患者)提供的技术成熟、需要通过收取费用进行成本补偿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要素的技术性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国家疾控局组织专家,按照全面、系统、合理及符合临床实际的原则制定 本规范,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名称、内涵、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
3、耗相对值、计量单位及财务归集口径分类等要素进行规范。其中,项目内涵描述是基于标准病种在标准场景下实施的标准操作,使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因人因地制宜,不作为临床诊疗操作规范及任何准入的前置条件。项目技术规范依据目前国内现有医疗技术发展水平,参考各省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印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究制定,旨在促进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主要为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科学测算医疗服务成本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工具。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项目技术规范 将定期修订,增设新项目、淘汰废止旧项目、更新完善相关要素
4、。项目技术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负责解释。1 使用说明 一、一、项目技术规范是各地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参考依据,所列医疗服务项目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项目提供服务而产生资源消耗的最小计量单元。二、项目技术规范包括综合、诊断、治疗、康复和中医五个类别,分为综合医疗、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查、影像学诊查、临床诊查、临床手术、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理疗、中医医疗十章。另设辅助操作章,辅助操作章不计入项目总数。具体见表 1:表表 1 类别与章分类及项目数类别与章分类及项目数 序号序号 类别类别 章章 项目数项目数 1 综合 一、综合医疗 167 2 诊断 二、病理
5、学诊断 64 三、实验室诊查 1754 四、影像学诊查 612 五、临床诊查 855 3 治疗 六、临床手术 6012 七、临床非手术治疗 1210 八、临床物理治疗 98 4 康复 九、康复理疗 314 5 中医 十、中医医疗 401 总总 计计 11487 6 辅助操作 十一、辅助操作 29 2 三、项目技术规范中项目要素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中文)、项目名称(英文)、项目内涵、必需耗材、可选耗材、低值耗材分档、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说明、特殊情况资源消耗调整系数、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 17 个要素构成。(一)项目编
6、码“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8位数字字母混合代码组成,项目编码中各码位赋值及含义见表2。表表 2 项目编码赋值及含义项目编码赋值及含义 码位码位 章章 第第 1 位位 第第 2 位位 第第 3 位位 第第 4 位位 第第 5 位位 第第 6 位位 第第 7 位位 第第 8 位位 综合医疗综合医疗 章 子类 1 子类 2 子类 3 顺序码 A A-Z A-Z A-Z 0001-9999 病理学诊断病理学诊断 章 子类 1 子类 2 子类 3 顺序码 B A-Z A-Z A-Z 0001-9999 实验室诊查实验室诊查 章 子类 1 子类 2 子类 3 实验方法 顺序码 C A-Z A-Z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