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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 年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汇编二二四年四月(持续更新中)目目录录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1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8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 号)19四、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 号)24五、关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8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 号)50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
2、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44 号)59八、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62 号)69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 号)80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设立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15 号)108十一、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113十二、
3、关于发布 2024 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115十三、关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主页域名变更的公告 117十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3 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118十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 号)121十六、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 号)131十七、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 号)141十八、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 2023 年度
4、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333 号)145十九、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档发201819 号)152二十、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发布 2023 年广东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160二十一、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162二十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指引 173二十三、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174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公布自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
5、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
6、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 2 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
7、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3(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远程教育;(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
8、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
9、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4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第十四条国家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继续教育项目、区域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给予扶持。第三章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
10、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第十八条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 5 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继续教育机构)可以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
11、制度。第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第二十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12、。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 6 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专业科目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
13、托继续教育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常规统计和随机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继续教育效果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 7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14、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第二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三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
15、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995 年11 月 1 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 号)同时废止。8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1993年7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09 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2010 年 1 月 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16、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
17、量的原则。9 第四条 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
18、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第二章 权利、义务与职责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0 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
19、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二)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四)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继续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11(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
20、续教育的时间,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三)依照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四)登记、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五)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六)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继续教育经费,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第三章 形式与施教机构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
21、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专业科目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 12 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组织实施。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接受继续教育:(一)参加培训班
22、、研修班或者进修班;(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四)接受远程教育;(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第十五条 施教机构是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有与继续教育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与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13 第十七条 施教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
23、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第十八条 施教机构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聘请具有相应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施教机构应当建立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第十九条 施教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继续教育的范围与时间、收费项目与标准、教学与管理人员、施教地点等情况。施教机构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合法。第四章 公共服务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法保障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扶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激励和促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第二十
24、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下列公共服务:(一)制定并发布本地区继续教育政策,统筹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工作;(二)制定或者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14(三)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建设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项目库,为社会提供服务;(四)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专项工程;(五)促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六)支持欠发达地区继续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均衡发展;(七)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第二十二条 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为继续教育提供下列公共服务:(一)制定并发布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或者发布
25、专业科目指南;(三)建设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开发继续教育资源,为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四)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新理论讲座等各类继续教育公益活动;(五)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应当突出公益性,具备条件的向辖区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15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助或者捐赠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和激励机
26、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对继续教育证书及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继续教育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对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实施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27、。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规范施教机构的继续教育行为,建立继续 16 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完善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投诉;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举报、投诉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投
28、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同时向社会公开。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学习经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不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及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不按规定列支继续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布。17 第三十三条 施教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29、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继续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活动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备案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未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组织教学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发布虚假信息的。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的记载不真实的,其记载内容无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继续教育证书的,
30、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注销证书,对违法借用、租用和受让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属伪造、变造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行业组织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处罚。18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活动及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 则第三十
31、七条 本条例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3 年 7月15 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同时废止。1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 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提供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32、育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新突破。这些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的
33、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二、坚持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管服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和经费保障,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继续
34、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布每年公需科目及学习指南。要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服务,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的指导监督,规范继续教育行为,及时查处纠正违反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的行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网络平台建设以及提供其他服务 21 等。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制定发布有针对性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组织实施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提供及时优质服务。用人单位
35、主要职责是执行继续教育政策、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确认培训结果和认定学时、列支经费等,负责确定个人选修科目及学习内容。要切实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确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个人选修科目及学习内容,保障培训经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及时审核认定学时。三、优化学习形式,不断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效果(一)优化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形式。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36、”),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二)优化专业科目学习培训形式。专业科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 30 日内在“省继续教育 22 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专业科目开展远程培训的,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专业科目学时(包括可折算专业科目的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申报,除教育、卫生
37、健康行业外由用人单位认定。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认定,由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学时数据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三)优化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培训形式。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四)优化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形式。参照中央部委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做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举办若干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培训班。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区,要按照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做法,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级研修培训活动。(五)
38、优化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结果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后,除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外由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需要纸质证书的,可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助打印后,由用人单位盖章确 23 认。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省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条例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统筹使用,确保经费落实。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低于
39、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 1.5%。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的,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本意见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 年 10 月 27 日 24 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 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文,以下简称意见)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印发,11
40、 月 1 日起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来访来电的方式,多次咨询继续教育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解决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最关注的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如下:一、关于学习指南发布的问题每年度公需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每年度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已下放职称评审权给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行业组织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后只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 25 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即可,不再由省人
41、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发布。二、关于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界定意见中的省行业主管部门,是指设立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行业部门,具体为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意见中省行业组织,是指设立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社会组织,对象为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三、关于继续教育年度学时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有于 12 天或 72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 12 学时。中央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会计行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 号)执行,内容包括公
42、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不设个人选修科目),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 学分,1 学分等于 1 学时。四、关于 2018 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学时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发和公布 2018年度公需科目网络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学习 26 任务完成后,公需科目学时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申报和认定通过。2018 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可以于 2019 年 6 月底前补学。五、关于专业科目学时的申报、审核和认定问题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将在培训班结束
43、后自动申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无需进行学时申报。专业科目远程(网络)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布远程学习网站、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等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后,凭远程学习网站(负责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学时。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除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外,均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由本级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认定后,学时数据自动对接至“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六、关于继续教育结果与职称评审挂钩的问题为妥善做好继续教育新旧政策的衔接,将意见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从 20
44、19 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七、关于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活动的备案问题 27 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远程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对施教机构的资质予以备案或认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8 年 11 月 9 日 28 关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
45、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等规定,现就做好 2023 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2023 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 2024 年 1 月至 3 月,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一)对于 2021 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46、 月 31 日。(二)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29(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三、申报评审条件(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 2016 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
47、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 2023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
48、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30(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三)申报人
49、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五)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五、审核要求(一)单位审核。31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0、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
51、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32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
52、职称政策规定的。六、评审组织要求(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各级人社部门应形成本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要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二)评委专家管理。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难以组建评委专家库的,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 33 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三)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53、。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八、纪律
54、要求(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 34 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
55、的指导和监督。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三)压实工作责任。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九、其他要求 35(一)加快建立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
56、制度。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 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按职称管理权限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形成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 3 年 1 期的核准备案管理,至 2023 年 12 月底前未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取消职称评审权限。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配合做好职称评审专业的归集、梳理和完善,形成分类科学、层级完备、上下一致的全省性目录清单。
57、在 2023 年度职称评审中全系列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落实人才评价破“四唯”相关要求,对照检查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条件是否对职称申报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不具备上述条件即无法申报),已构成门槛限制的,应结合前期报送代表性成果清单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在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并抄送我厅专技处。36(二)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县域流动的职称倾斜政策体系。各地级以上市人社
58、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加快培育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部署精神,抓好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基层职称倾斜政策落实落地。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加快推进县以下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试点,研究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单独制定试点专业的基层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重点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试点专业评审工作应于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服务基层或对口支援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请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本专业年度职称
59、评审工作通知中予以细化明确。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 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 1 年。对于参 37 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 1 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三)进一步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进一步畅通大湾区内地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
60、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38 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探索建立港澳地区专业人才获取广东职称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四)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等两项重点评审。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
61、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部署和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扩大人员范围,优化评价机制。认真部署实施 2023 年度乡 38 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培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加快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 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贯通评审可单独组织实施或结合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推进。地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五)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渠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62、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称社会化评价功能,全力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为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享有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属的法人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派驻省内其他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63、由 39 法人单位委托并经派驻地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六)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各级人社部门、省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部署时间完成本地区、本行业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除大数据工程等新增设立的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原则上应在 2024 年6 月底前完成评审,8 月底前关闭各级人社部门职称电子证书发放权限。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职称自主评审单
64、位的评审时间安排原则上应与本通知部署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衔接问题。对于迟迟不开展职称评审、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造成不良影响的职称自主评审单位,我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七)严肃规范职称评审行为。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工作环境,加大力度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 2006 629 号文规定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40“代办费”等其它费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
65、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管 理 系 统 (网 址:https:/ 年 9 月 27 日 41 附件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科技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66、、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决定 2021 年至 2030 年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2021 年 9 月 15 日 5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
67、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目标任务围绕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
68、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 100 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专 52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三、重点项目(一)高级研修项目(一)高级研修项目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主要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
69、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举办 300 期左右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 2 万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度各地各部门申报研修选题,经审核批准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各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由地方或部门组织举办;中央财政给予重点保障,鼓励自筹经费保障的部分研修计划列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的办班经费采取在一定限额内实报实销的办法拨付。鼓励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省(区、市)级或行业高级研修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围绕工程重点领
70、域,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 53 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90 万人左右。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重点领域
71、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本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开发行业人才培训包,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参考目录,组织遴选开发课件,共享给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按照每年培训国家级基地不少于 2000 人、省级基地不少于 500 人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推荐设立该基地的管理单位审核,审核同意后,于当年 1
72、2 月 31 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以及各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能力提升 54 培训项目情况一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组织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 8 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数字技
73、术领域新职业标准,指导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开发全国新职业培训教程和培训大纲,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进行,稳妥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项目中的培训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数字技术职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
74、证书。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行业组织、龙头企业,55 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编码规则,提供证书信息查询验证网络服务。(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
75、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每年由各地各部门组织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运行。制定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基地承担培养培训任务评估检查。基地评估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承接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四、组织实施(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56 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全国专业
76、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全国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全国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各省(区、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工程实施方案、培养培训任务及经费预算,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及各地各部门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77、的职能作用。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二)支持人才培训。(二)支持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高级研修、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的学员名单均可上传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 57 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推动公需科目
78、免费学习惠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具体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三)强化经费保障。(三)强化
79、经费保障。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多元构成。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师资、开发课件、升 58 级教学设备和网络教学平台等经费可从基地补助经费列支。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80、。(四)严格监督管理。(四)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工程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及时掌握情况,实时监控,动态调控,确保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确有违规行为的,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81、。(五)稳步推进实施。(五)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1 年,研究制定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12025 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 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 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5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
82、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44 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委)、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1+1+9”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您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2022 年 11 月 23 日 60 广东
83、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1+1+9”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双区”、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人才能力建设
84、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湾区人才”和“乡村工匠”人才工程为抓手,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和技术型人才,不断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目标任务围绕我省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 61 新能力提升,在“双区”、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和制造强省、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战略性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不少于 10 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
85、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权威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三、重点项目(一)高级研修项目(一)高级研修项目围绕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每年举办若干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和 20 期左右省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 2000 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承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高
86、级研修班,每年部署征集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研究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列入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省级高级研修班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举办;对列入财政资助的省级高级研修班由省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免费培训。鼓励省属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省级高级研修班并纳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鼓励各地市、各行业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组织实施地方或行业高级研修项目。62(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各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基本理论、
87、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在推进各专业领域继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应围绕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大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文化产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 8.5 万名左右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每年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开发制作视频课件,提供全省
88、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培训服务。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专技术人才发展需求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设置,科学制定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规划,每年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组织实施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骨干人才能力提升活动,提供及时优质专业科目学习培训服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指导督促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科学 63 制定年度专业科目和骨干人才培训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和骨干人才能力提升活动。(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
89、、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机器人、增材制造、数据安全、密码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 8000 人左右数字技术技能人员,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采取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等措施,稳妥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和评价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推荐培训机构参加遴选中,优选考虑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推荐评价机构
90、参加遴选中,优选考虑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权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标准,统筹负责本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四)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项目(四)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项目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 64 品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十大战略
91、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我省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集群,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每年培养培训 2000 人左右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集群牵头单位,研究制定省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计划。完善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引导产业人才对照评价标准提升专业能力素质,推动产业人才与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相匹配。战略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各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工作,支持和鼓励相关集群龙头企业、行业组织
92、开展人才培育工作。鼓励各地市组织实施市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人才培育项目。(五)卓越工程师培育项目(五)卓越工程师培育项目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筑、交通、农业、安全、标准化(计量、质量)、广播电视、地质勘查、医疗器械、林业、信息通信、快递、冶金、技术经纪、机电、水利水电、轻工、石油化工、纺织、铁路、食品、电力、民用爆破工程、民用爆破物品、网络空 65 间安全、物联网、测控仪器、工业设计、品牌、数字、5G、信创适配测试等工程技术领域,每年培养培训 3000 名左右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一批爱岗敬业、具有突出技
93、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设置分类,统筹推进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以目标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每年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和实施方案,公布培训计划,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的具体实施,特别要发挥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的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按领域需求,开展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鼓励各地市实施市级卓越工程师培育项目。(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根据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权威行业组织
94、和龙头企业,分期建设一批具有领域特色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市分期建设一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发挥基地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基地的统筹管理,定期评估,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组织实施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根据知识更新工程培养 66 培训任务要求,在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期间,分期建设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指导监督基地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工作,对基地
95、实施工知识更新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分期建设一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基地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四、组织实施(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知识更新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抓住中央部署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机遇,扎实推动人才强省建设,聚焦服务“双区”建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聚集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卓越工程师,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广东人才大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部门成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
96、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省知识更新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知识更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知识更新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行业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行 67 业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培养培训任务及经费预算,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调动政府部门
97、、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施教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二(二)积极支持人才培训积极支持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相关项目的培训结果,可对应计算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定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我省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互联网+继续教育”,持续落实公需科目免费学习惠及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聚集和培养创新型人才。落实国家有
98、关规定要求,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具体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三)强化经费保障。(三)强化经费保障。知识更新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和用人单位多元投入。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知识更新工 68 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
99、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街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四(四)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知识更新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知识更新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知识更新工程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对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
100、实处理,确有违规行为的,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五(五)稳步推进实施稳步推进实施。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2 年确定新一轮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2022-2025 年,逐步落实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 年,全面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 年,对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69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10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62 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 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项目和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举措,完善机制,确保成效。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全国统一部署实施,实行统一的培训教程和职业标准,对培训通
102、过人员发放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对评价通过人员发放统一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国家规定推荐培训和评价机构,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确定。三、加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衔接,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可计算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70 四、加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衔接,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相关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认定程序和材
103、料要求按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领补贴。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对本地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可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并及时将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 年 11 月 11 日 7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104、),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
105、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统筹谋划,科学部署,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培养评价质量。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加强培训和评价全过程监督检查,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 72 督的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 年 10 月 8 日 73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为实施好专业技术人
106、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目标任务2021 年至 2030 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 8 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二、组织领导(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
107、指导协调小组)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多方监督的管理体制。(三)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项目实 74 施办法,制定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和编码规则,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征集遴选发布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对在本地区组织的培训和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五)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发国家职业标准、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信息网络查询服务
108、等工作。三、职业培训和评价(一)国家职业标准是数字技术技能领域从业人员培训和评价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并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各职业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专业技术等级,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培训和评价。(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出版培训教程,供相关领域培训和评价使用。(三)培训和评价工作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规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评价结果经
109、得起社会和市场检验。75(四)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诚实守信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机构应主动对接评价机构,协调做好学员申报考核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六)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确认报考名单,科学、客观、公正地组织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七)评价机构按照全国统一
110、的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制作并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可将社会保障卡作为电子证书的载体),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四、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遴选(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项目中的培训和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职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二)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展数字技术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或评价工作: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建有规范的财 76 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2.在拟开展培训或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
111、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或考核。3.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一般应具有 5 年以上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经验,达到年培训、考核技术技能人员 2000 人次以上的规模。4.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三)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逐步扩大到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四)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推荐,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
112、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确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五)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遴选确定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公示 1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在技能(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和国家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知 识 更 新 工 程 公 共 服 务 平 台(网 址:77 )公布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六)列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有效期限为 3 年,并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以下要求具体实施:1.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应制定培训考核年度计划,年终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年度计划报送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2.培训机构应建设稳定的高水平师资
113、队伍,加大经费投入,配套培训场地和软、硬件基础设施,开发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建立学员考勤、质量评估等制度,规范开展培训。3.评价机构应加强命题专家、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培训场地建设标准化考场和环境,开发利用线上考核平台,建设考核题库,建立考务管理、考核保密、证书管理等制度,客观、公正、严密组织考核,并在考核结束后 1 个月内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数据和考核有关情况统计表报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进行数据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归集后,通过信息报送渠道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初核,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网。4.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应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114、合法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给予经费支持。5.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培训和评价工作全过 78 程资料,纸质资料保管不少于 3 年,电子资料不少于 5 年,确保培训和评价的过程及结果可追溯、可倒查。五、政策保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用为本,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评价与激励相衔接的制度保障,将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兑现相关政策。(一)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15、当年度全国有效。(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具体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制定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六、服务和监管(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依托技能(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网,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评价机构、有效期限、培训评价职业及等级范围、国家职业标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信息。
116、79(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及其培训、评价活动进行抽查检查,探索建立以培训出勤率、考核通过率、就业创业成功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机制,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三)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发放“培训贷”、夸大培训效果(如包过、不过退费、包就业、包年薪等),不得在目录之外或转包、转让给其他机构开展相关培训评价活动,不得弄虚作假,严禁违规套取或冒领费用。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一经调查核实,则退出培训机构或评价机构目录,并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8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
117、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4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加快人才自主培养,不断提升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 号),2024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对于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18、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示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养质量,打造项目精品,培养培训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4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一、按时完成研修任务。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 81 修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转交第三方组织实施,且须在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书面报送情况说明。依托专业技术
119、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工程服务平台,网址:)进行过程管理,每期高级研修班印发开班通知前须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 1 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报告、图文动态信息等材料完成结业上报。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 5 天左右,学员 50 人左右。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
120、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不得借研修之机为企业做广告。为保证研修效果,原则上应线下办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有部分学员异地线上参加,线上线下学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 100 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级研修项目,可将优质研修课程制作成网络课件,在工程服务平台推广学习,促进优 82 秀课程、精品课件资源共享。三、认真组织结业考核。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身份证号、培训学时、结业考核情况等)提交工程服务平台
121、审核。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平台首页查询打印本人证书。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保障,各渠道的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财政资助高研班每期上限 12.75 万元,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 1 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我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 月 30 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自筹经费高研班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五
122、、加强总结宣传推广。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在工程服务平台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图文动态信息和专业领域研修成果报告,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组织开展高级研修项目,录制一批优秀公需科目课件资源。我部将对紧贴区域行 83 业需求、研修质量高效果好、组织管理服务规范、宣传推广有力的班次予以持续支持,提高示范性和影响力。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定期对高级研修项目举
123、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 5 号工程服务平台技术支持:4006-520-666,84638876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4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4 年 3 月 21 日 84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4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124、财政资助项目(130 期)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承办单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人工智能大模型关键技术与产业应用发 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2024.06北京010-555851892出生缺陷人工智能防治技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2024.10北京010-555851893京津冀重点产业链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2024.11天津022-832184264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数据治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2024.11天津022-832184265“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工
125、程师培训质量 提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燕山大学2024.09秦皇岛0311-669081336大规模储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09石家庄0311-669081337量子精密测量与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大学2024.08太原0351-76760508智能感知与信息融合技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太原理工大学2024.08太原0351-76760509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中的革命性 应用与挑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06包头0471-694406110 稀土资源低碳绿色冶金技术内蒙古自治
12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4.08包头0471-694406111 地下水封洞库建设与运行关键技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北大学2024.06沈阳024-22904752 85 12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安全技术应用与发 展前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24.06大连024-2290475213深部地质资源前沿物化勘查方法技术体 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大学2024.09长春0431-8869073514 创新治理赋能乡村振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工业大学2024.07长春0431-8869073515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应用黑龙江省人力资
127、源和社会保障厅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03哈尔滨0451-8793789616 粮食作物分子育种专业人才能力提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北农业大学2024.09哈尔滨0451-8793789617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2024.08上海021-2311016418智能制造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大学2024.09上海021-2311016419 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2024.06苏州025-8323220520装备智能制造与船舶建造
128、智能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科技大学2024.09镇江025-8323220521 数字经济赋能推进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07杭州0571-8105004822 现代生物制造产业发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工业大学2024.08杭州0571-8105004823 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与人才培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大学2024.08合肥0551-6265337524 新污染物防控与环境健康管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09铜陵0551-6265337525 数字化管理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福建省人力资源
129、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2024.05福州0591-8752230126 数字海洋与生物产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厦门理工学院2024.05厦门0591-8752230127艺术陶瓷传承与创新研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景德镇陶瓷大学2024.06景德镇0791-86385931 86 28 新能源、新材料研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井冈山大学2024.08吉安0791-8638593129 海洋装备领域特种材料技术发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洋大学2024.06青岛0531-5178824630 先进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东大学2024.0
130、7烟台0531-5178824631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国际前沿发展与展望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2024.07郑州0371-6969031232 人工智能数字技术领域能力提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大学2024.07郑州0371-6969031233 智慧育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中农业大学2024.04武汉027-8665676034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中科技大学2024.03武汉027-8665676035智能绿色新能源前沿技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南大学2024.10长沙0731-8490007636 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
131、发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大学2024.10长沙0731-8490007637 新能源汽车技术与产业发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南理工大学2024.09广州020-8313495338碳达峰碳中和新理念与实施路径研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09广州020-8313495339向海图强背景下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人 才能力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07南宁0771-586623440 物联网应用技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11桂林0771-586623441自由贸易区(港)人工智
132、能及大数据发展与产业创新应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师范大学2024.11海口0898-6650098342自贸港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与高质量发 展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大学2024.08海口0898-665009834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字经济领军人才 能力提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024.08重庆023-86868904 87 44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优化控制技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理工大学2024.10重庆023-8686890445先进电磁波无线技术与应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科技大学2024.09成都028-8675962746
133、工业互联网赋能新型工业化核心技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大学2024.08成都028-8675962747区域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助力乡村振兴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师范大学2024.07贵阳0851-8682960748山区峡谷桥梁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09贵阳0851-8682960749 人工智能与智慧教育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师范大学2024.07昆明0871-6363521250 工业物联网数字化创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民族大学2024.10昆明0871-6363521251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西藏自
134、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2024.06拉萨0891-684588952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与方 法研究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数字信息行业协会2024.07拉萨0891-684588953 数字赋能智能制造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交通大学2024.09西安029-6391509654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安大学2024.05西安029-6391509655寒旱地区智慧农业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 能力提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兰州大学2024.11兰州0931-896029256荒漠化治理与防沙治沙技术骨干能力提
135、 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07武威0931-896029257 血液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血液中心2024.08西宁0971-825815658无人机飞控技术应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智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10西宁0971-825815659盐碱地特色优势作物(粮食)种质创新 与应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宁夏大学2024.07银川0951-5099010 88 60工业视觉技术开发与应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07银川0951-509901061智慧农业助力乡村振兴新
136、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2024.08昌吉0991-368989662 大数据技术赋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新疆工程学院2024.11乌鲁木齐0991-368989663 南疆多功能棉花研发及应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石河子大学2024.04图木舒克0991-289667664 政务数据流通与安全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国家信息中心2024.06嘉兴010-6850215765继续教育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北京大学2024.05北京010-6609645966 科技成果转化路径
137、、机制与实践探索科学技术部有关司局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4.09上海010-5888141567 高新技术发展与技术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7重庆010-6820590768新型工业化背景下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战 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5哈尔滨010-682059076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质量语言 文字人才能力提升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司北方民族大学2024.10银川010-6650881270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引领的金融风险 监管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10北京010-61965
138、02171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能力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2024.06重庆010-842337467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能力 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2024.11南宁010-8423374673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评价质量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2024.09西安010-8423374674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2024.09苏州010-8423374675 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人力资源社
139、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2024.07林芝010-84233746 89 76 人社数字化转型与前沿技术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2024.10成都010-8423374677 技术技能竞赛骨干人员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024.11重庆010-8423374678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 土空间治理自然资源部人事司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2024.09广州010-6655860379 流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4.09长沙010-6564533180数字住
140、建与数据资产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4.09北京010-5893404581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2024.10廊坊010-6529302282 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水利部人事司河海大学2024.05常州010-6320241983农业种质资源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10佛山010-5919251884 古籍修复方案编写制作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国家图书馆2024.05北京010-5988180285公共卫生领军人才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司北京协和医学院2024.07北京010-6879221
141、786 应急管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应急管理部人事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4.09北京010-8393321187 数字金融与数字经济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2024.03郑州010-6619493688内部审计人才能力提升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审计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2024.06南京010-5099133889 计量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2024.05南宁010-8226221590“未来电视”赋能数智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研修学院2024.04北京010-8609297391优
142、秀运动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4.05秦皇岛010-87182209 90 92 服务可持续发展战略统计调查能力提升国家统计局人事司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024.06太原010-6878370193 现代农业产业知识产权创新及转化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2024.08齐齐哈尔010-6208375694 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2024.09酒泉010-6859740695数字经济与智能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
143、术经济研究所2024.07郑州010-8519579796 风云卫星应用中国气象局人事司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2024.05上海010-5899448697 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河南工业大学2024.10郑州010-6897936298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家能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2024.06淮南010-8192972199三北工程攻坚科技支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2024.04赤峰010-84239729100古文字的人工智能应用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24.10长春010-56792002
144、101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团队领军人才队伍 建设和能力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09北京010-59957647102 非煤矿山智能化技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2024.05合肥010-64464064103 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要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2024.05珠海010-88330973104 中华文化对外翻译与国际传播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2024.05吉林010-68996198105三维地震构造建模与强震解剖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24.08昆
145、明010-88015639106大科学设施复杂系统工程总体设计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2024.09成都0816-2484890107 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 所2024.08北京010-63519817 91 108双碳背景下能源行业节能降耗新技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06青岛010-84885821109 钢铁行业碳达峰与碳中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北京科技大学2024.10天津010-65135472110 煤矿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20
146、24.08鄂尔多斯010-64463336111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发展模 式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2024.11北京010-52596050-609112 航天质量与工艺管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培训中心2024.09北京010-88530459113新能源船舶动力系统及关键技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2024.10镇江021-33116230114 先进材料增材制造与再制造技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2024.07台州010-82559130115 川藏铁路工程建造关键技术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
147、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培训中 心2024.06成都010-51874879116 智能制造生产线和智能数控机床研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机床集团职业培训中心2024.07大连010-63349647117 航空智能制造先进技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培训中心2024.08成都010-58356816118 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控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学院分公司2024.07济南010-63413286119“航天智行”人工智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4.09北京010-68371217120智能建造及
148、装配式桥梁施工关键技术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干部管理培训中心2024.07西安010-51843218121“双碳”背景下传统能源行业绿色能源 转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04乌兰察布027-85086840122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人工智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 院2024.08大连010-68205907123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集成电路)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 院2024.09珠海010-68205907 92 124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业互联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
149、事教育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2024.06北京010-68205907125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物联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4.06北京010-68205907126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大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4.04北京010-68205907127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云计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4.05北京010-68205907128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智能制造)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4.08上海010-68581366129 数字技术工程师
150、培育(数字化管理师)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子学会2024.05杭州010-68581366130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区块链)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子学会2024.07南京010-68581366 93 自筹经费项目(130期)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承办单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及安全能力提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2024.08北京010-555851892专业航空医疗救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2024.09北京010-555851893数字经济背景下文旅与国际贸易人才知 识更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文化产业投融
151、资协会2024.06北京010-555851894高端半导体制造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和 数字化转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09北京010-555851895双碳背景下城镇排水系统“减污降碳协 同增效”探索实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09北京010-555851896中药绿色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大品种培 育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2024.08天津022-832184267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4.07天津022-832184268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
152、未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07天津022-832184269基于数字孪生的“虚、实、网”一体化智能制造系统设计与调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职业大学2024.10天津022-8321842610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应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开大学2024.03天津022-8321842611 边远地区预防眼底病致盲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09天津022-8321842612 数字化转型赋能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连理工大学2024.05大连024-2290475213智慧能源技术辽宁省人力
153、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科技大学2024.10鞍山024-22904752 94 14 冰雪产业领军人才能力建设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大学2024.11长春0431-8869073515图像处理技术与应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2024.09长春0431-8869073516 企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及其应用实践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08哈尔滨0451-8793789617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数、算力和算法及应用场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计算技术培训中心2024.08上海021-2311016418数智医疗装备创新上海市人
154、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理工大学2024.10上海021-2311016419 数字引领绿色驱动的城市治理创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交通大学2024.08上海021-2311016420 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东师范大学2024.09上海021-2311016421 集成电路高层次产业人才培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所2024.09无锡025-8323220522 智能建造技术与应用实践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2024.10南京025-8323220523“智慧交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江苏省人力资源
155、和社会保障厅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03镇江025-8323220524 高端装备失效分析及应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2024.10杭州0571-8105004825智能物联网技术发展与应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10杭州0571-8105004826 数字化与智能制造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2024.07宁波0571-8105004827 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州大学2024.10福州0591-8752230128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与运维技术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156、障厅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4.06福州0591-8752230129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能力提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07福州0591-87522301 95 30铀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华理工大学2024.10南昌0791-8638593131 新材料研发与产业经济发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昌大学2024.07南昌0791-8638593132三维地质调查与建模技术应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华理工大学2024.10南昌0791-8638593133绿色食品研发与产业经济发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昌大学2024
157、.07南昌0791-8638593134 科创金融领域数字技术人才高质量发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大学2024.07济南0531-5178824635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装备关键技术及案例 实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4.04威海0531-5178824636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2024.09济南0531-5178824637 动物源性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大学2024.05郑州0371-6969031238后 5G 时代通信网络发展推动行业数智化 应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
158、会保障厅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08武汉027-8665676039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4.06武汉027-8665676040生物技术提升水产健康养殖管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中农业大学2024.08武汉027-8665676041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武汉理工大学2024.08武汉027-8665676042 粮食安全与生物育种技术创新发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南农业大学2024.10广州020-8313495343数字技术创新及安全能力提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
159、协会2024.07广州020-8313495344 物联网嵌入式开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圳大学2024.06深圳020-8313495345先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的融合发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10佛山020-83134953 96 46绿色智能建筑促进城市更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07南宁0771-586623447 科技创新引领新时代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24.10重庆023-8686890448城市空间数据治理与智能安全监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测绘科学技术研
160、究院2024.07重庆023-8686890449乡村振兴与数字农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科技大学2024.06成都028-8675962750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与创新应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南交通大学2024.10成都028-8675962751“双碳”背景下企业安全生产与生态环 境保护管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南石油大学2024.09成都028-8675962752 强化“双碳”能力助力数字经济建设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科技大学2024.06成都028-8675962753区块链技术领域产业人才发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南交通大学2024.04成都028-
161、8675962754 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发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2024.07昆明0871-6363521255心血管系统临床和基础研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昆明医科大学2024.07昆明0871-6363521256 开发中药资源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05昆明0871-6363521257 生态保护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2024.06昆明0871-6363521258黄河中上游及祁连山地区多生态系统统 筹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2024.10张掖0931-8
162、96029259 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7武汉010-6820590760构建电磁频谱新发展格局高层次人才能 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5西安010-6820590761 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6广州010-68205907 97 62生物制造产业发展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8深圳010-6820590763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
163、24.09杭州010-6820590764以数字化转型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9苏州010-6820590765 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9北京010-6820590766 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24.06广州010-682059076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一体化创新人才能力 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24.07杭州010-8423374668 城乡建设领域“双碳”应用型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中国国际人才交
164、流基金会2024.10宁波010-8423374669 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及实景三维中国建设自然资源部人事司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2024.07济南010-6655860370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能力建设自然资源部人事司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2024.06厦门010-6655860371 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上海交通大学2024.04上海010-6564533172 文物三维数据采集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中国国家博物馆2024.05北京010-5988180273虚拟现实与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2024.08青岛010-5988180274
165、 神经变性病诊疗及慢病管理新进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司北京协和医学院2024.07北京010-6879221775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 中心2024.09北京010-6879221776以数治税:税收大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2024.10扬州010-6198666777 数字乡村全媒体运营能力提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 中心2024.10成都010-86092973 98 78体育产业人才能力提升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2024.11泉州0
166、10-8718220979 体育文化人才综合能力提升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2024.11金华010-8718220980 面向南亚东南亚地理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2024.07昆明010-6208375681生物医药产业与“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2024.10绍兴010-6208375682“绿色低碳”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2024.08宜昌010-6208375683数字赋能地理标志产业升级暨品牌创新 培育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2024.09贵阳010-6
167、208375684 科研人员数智能力提升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2024.10武汉010-6859740685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人员实操技术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2024.10武汉010-6859740686能源催化材料表征技术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24.10大连010-6859740687 大模型性能优化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2024.10北京010-6859740388 量子信息技术应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10合肥010-6859740689 光学天文实测天体物理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
168、国家天文台2024.10承德010-6859740690 纳米检测技术方法及应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024.08北京010-6859740691 合成生物学与抗真菌感染药物创新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2024.07北京010-6859740692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技术与核算方法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2024.09北京010-6859740693空间光学遥感基础、关键及前沿技术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2024.06西安010-68597406 99 94 人工智能技术原理及应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05北
169、京010-6859740695 社会计算与数字社会前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24.07北京010-8519612996 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与利用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24.06杭州010-5679200297 文物预防性保护与监测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2024.04苏州010-5679200298中医体质诊疗与治未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2024.10北京010-5995764799 煤矿智能化运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2024.03包头010-644631
170、07100大数据时代下药品智慧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024.06南京010-88330973101 时政翻译能力提升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2024.08重庆010-68996198102 新时代国家形象传播的策略与路径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2024.10鄂尔多斯010-68996198103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风险精细 化评估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2024.08张掖010-88015639104 基于强激光的高能量密度物理前沿研究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
171、变研究中 心2024.09绵阳0816-2484890105光学材料超精密制造技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 心2024.09成都0816-2484890106特殊环境数字化制造装备超精密加工与 检测一体化技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 究所2024.05绵阳0816-2484890107 光电智能感知与控制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 心2024.07成都0816-2484890108东北全面振兴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子学会2024.07哈尔滨010-685813661
172、09 先进复合材料力学性能标准化测试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复合材料学会2024.08唐山010-68581366 100 110 噪声治理技术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声学学会2024.09上海010-68581366111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2024.06南京010-68581366112 虚拟现实领域技术人才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2024.08北京010-68581366113体外生命支持(ECMO)管理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2024.09贵阳010-68581366114人力资源服务管理
173、创新赋能制造业转型 升级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2024.05太原010-88824565115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新 趋势复合型人才能力提升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汽车人力资源分会2024.08北京010-88824565116 装备制造业特种机器人关键技术及应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咨询服务中心2024.11郑州010-63519817117 大数据驱动的物流智慧化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北京中物联物流采购培训中心2024.04厦门010-83775911118“双碳”背景下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绿色 物流实践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北京中物联物
174、流采购培训中心2024.05南京010-83775911119 表面活性剂产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08无锡010-84885821120 新产品研发高级专业人才能力提升中国发明协会中国发明协会2024.07合肥010-63955833121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服务业自主创新 发展中国信息协会中国信息协会2024.11北京010-68587093122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建造数字化建设管 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09无锡010-83935797123绿色智慧城轨及新一代列车运行控制技 术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北京
175、轨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24.05北京010-83935797124 双碳战略下的拍卖机遇与挑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2024.07沈阳010-64935455125 数字易货经济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2024.07雄安010-65284301 101 126 智能高速铁路体系架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培训中 心2024.08北京010-51874879127建造信息模型(BIM)及信息化关键技 术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培训中 心2024.08北京010-51874879128先进
176、硬质合金技术应用促进高端航空装 备发展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培训中心2024.07成都010-58356816129 航天数字产业人才培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2024.11廊坊010-68371217130数字赋能大水电智能技术应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09宜昌027-85086840 102 技术转移转化专项(40期)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承办单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高端装备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4.06连云港010-685813662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领域专业技
177、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2024.04扬州010-685813663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4.04福州010-685813664新型电力系统储能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工技术学会2024.05南京010-685813665“能源区块链+”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2024.10宁波010-685813666数智时代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煤炭学会2024.07上饶010-685813667产业数字
178、化转型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通信学会2024.08银川010-685813668纺织服装智能制造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2024.05宁波010-685813669医学影像智能诊疗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2024.08武汉010-6858136610音频时代新电声产业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声学学会2024.10东莞010-6858136611数字化与智能化造船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造船工程学会2024.06哈尔滨0
179、10-685813661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技术经济学会2024.08上海010-68581366 103 13标准化融合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标准化协会2024.09北京010-6858136614数字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宇航学会2024.05北京010-6858136615中医药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华中医药学会2024.07南昌010-6858136616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金属学会2024.08鞍山0
180、10-6858136617新能源材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颗粒学会2024.09东莞010-6858136618“一带一路”建筑工程数字化国际实施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图学学会2024.05深圳010-6858136619智能制造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2024.05台州010-6858136620岩土工程中国软件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2024.10南京010-6858136621作物分子育种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
181、技术创新部中国作物学会2024.08沈阳010-6858136622水处理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海洋学会2024.08武汉010-6858136623航海保障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航海学会2024.06大连010-6858136624气候变化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24.09银川010-6858136625清洁能源协同开发与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024.06西安010-6858136626材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
182、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材料研究学会2024.05武汉010-68581366 104 27乡村振兴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国土经济学会2024.10北京010-6858136628先进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电子学会2024.10北京010-6858136629氢燃料电池及氢发动机成果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内燃机学会2024.08湖州010-6858136630“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与风能、太阳能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2024.08西安010-68581
183、36631防沙治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林学会2024.07银川010-6858136632工程机械智能制造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工程机械学会2024.04长沙010-6858136633智慧农业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农学会2024.05合肥010-6858136634农业数字化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农业工程学会2024.07上海010-6858136635色彩构成智能制造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流行色协会2024.07北京010-685813663
184、6节粮减损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粮油学会2024.08青岛010-6858136637储能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内燃机学会2024.09深圳010-6858136638水环境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24.07泉州010-6858136639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海洋学会2024.09天津010-6858136640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中国有色金属学会2024.06长沙010-68581366 10
185、5 106 附件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测评统计表本期研修班学员人,实际发放份,收回份。承办单位(印章)评价评价项目项目评评价价内内容容评价评价/统计结果统计结果授授 课课 项项 目目授课人授课人优秀优秀良好良好一般一般较差较差师资评价师资评价综综 合合 评评 价价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教 学 内 容教 学 水 平意 识 形 态教 学 模 式综综 合合 评评 价价服务管理评价服务管理评价组 织 管 理后 勤 保 障服 务 水 平综综 合合 评评 价价学员学员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意见意见与与建议建议人力资源社会
186、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制 107 10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设立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15 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干部)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和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经自愿申报、地方人社厅局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在北京交通大学等 30
187、个单位设立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见附件 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人社厅局、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以下统称基地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作为基地管理单位的职能作用,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 109 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发展。二、基地管理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获准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继续教
188、育基地建设。同时,切实展行管理单位职责,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鼓励基地管理单位对新设基地给予必要经费支持,从政策、项目、信息、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发展。三、获准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基地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建设,主动承担工程任务,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平合作用,加快人才自主培养。每年 12 月 10 日前,继续教育基地应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上报基地管理单位;基地管理单位应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189、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并于当年 12 月 31 目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指导,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从基地管理、工作开展、制度落实等方面,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检查考核,110 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继续教育基地承接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任务的重要参考。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继续教育基地,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获准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190、的单位应在 1 个月内填写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根据邮箱统一反馈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基地网络化管理及知识更新工程其他项目管理活动。附件:附件:1.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2.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本信息采集表(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2 年 7 月 21 日 111 112 113 114 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与职称
191、评审受理时间的衔接工作,经研究,从 2022 年度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截止时间调整至第二年的 4 月 30 日。2021 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今年 4 月 30 日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或省教育、卫生健康、会计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衔接工作,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 年 2 月 18 日 115 关于发布 2024 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
192、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 号),现发布 2024 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一、学习内容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论证,我省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确定为“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题。二、学习任务和形式2024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193、按30 学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从 2 个专题中任意选择 1 个学满 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三、有关要求(一)加强服务,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一)加强服务,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在线培训服务。在线培训服务。我厅将委托业内专家进行公需科目网络课件的 116 开发建设,计划于 2024 年 4 月底前将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省教育、卫生健康、会计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平台,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二)加强宣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二)加强宣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培训任务的完成。度学
194、习培训任务的完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发动和督促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任务。2024 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三)加强监管,不断优化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三)加强监管,不断优化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监管。
195、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认定学时,并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 年 2 月 23 日 117 关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主页域名变更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粤办函2018336 号)关于域名管理的要求,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主页域从即日起名变更为:https:/ 年 5 月 18 日 118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
196、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为指导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发布 2023 年度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一、学习内容围绕 2023 年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重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研究,确定 2023 年度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为:行业相
197、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筑设计创作、建设工程抗震、消防、智能建造、模块化集成建筑(MIC)、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科技创新、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粤港澳工程建设规 119 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造价控制等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相关专题。二、学时要求和学习形式(一)学时要求。根据人社部令第 25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 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 42 学时。(二)学习形式。专业技术
198、人员可自主选择施教机构。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3.参加远程教育;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谈等活动;5.符合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方式。(三)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 120 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学用结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
199、学习指南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教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 号文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 年 9 月 11 日 12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
200、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122(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
201、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第二
202、章 管理体制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123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03、继续教育工作。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124(一)参加县级以上
204、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205、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第四章 学分管理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125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
206、折算为 90 学分;(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 10 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 90 学分;(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 90 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 90 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 60 学分;(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 30 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3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10 学分;(六)独
207、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 90 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9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60 学分;126(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
208、位。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 127 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
209、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210、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128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
21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129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
212、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第二
213、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130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 8 月 27 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 号)同时废止。131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
214、南(2022 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 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 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现予印发,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附件:附件:会计
215、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财政部2022 年 12 月 22 日 13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第 一 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 201810 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 202127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第 二 条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
216、续教育学习内容可以参照本指南执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参照本指南执行。第 三 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本指南主要明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其重点学习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另行制定。第 四 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第 五 条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133 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内容。会计法治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会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会计管理、监督有关制度文件。会计改革与发展科目的重点学习
217、内容主要是新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有关内容。第 六 条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企业财务会计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内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有关内容。农村会计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农村会计制度有关内容。管理会计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有关内容。内部控制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有关内容。财务管理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有关内容。税
218、收实务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和实务应用有关内容。会计信息化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有关内容。专业核心知识的重点学习内容中,应当包括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指引、内部控制制度、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等内容。134 第 七 条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可持续信息披露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可持续披露准则及相关热点问题有关内容。审计基础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审计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有关内容。金融基础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科技与监管
219、有关内容。财经相关法规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财政金融领域、公司治理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是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和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有关内容。第 八 条结合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初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或具有初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中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人员。高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会计人员结
220、合自身工作岗位、会计职称层级等,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135 第 九 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特点,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和教学方法,强化实务指导,加大案例教学,鼓励区分继续教育对象所在单位类型和行业领域,设置具体课程,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 十 条本指南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136 附会会计计人人员员继继续续教教育育专专业业科科目目重重点点学学习习内内容容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初级学习内容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类
221、型类型科目科目序序号号子科目子科目专业专业通识通识知识知识会计职业会计职业道德道德1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会计法治会计法治2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服务市场监管、财会监督等部门规章、制度文件。会计改革会计改革与发展与发展3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
222、划(2021-2025)等。4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会计史,我国会计准则制度演进与经验启示等。专业专业核心核心知识知识企业财务企业财务会计会计5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具体企业会计政策的分析、判断及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综合运用。6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政府及非政府及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会计会计7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事 业 单
223、位 常 见 业 务 的 会计 处 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制度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综合运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 137 行分析。138 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初级学习内容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类型类型科目科目序序号号子科目子科目专业专业核心核心知识知识8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会的会计核算、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的会计核算。农村会计农村会计9农村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224、会计核算。管理会计管理会计10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我国管理会计体系概况,业财融合实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管理会计指引。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概况。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管理会计典型案例分析。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的综合运用。内部控制内部控制11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内部控制有关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知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报告管理制度。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的综合应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12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企业财务管理基
225、础知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基础知识。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实践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应用。税收实务税收实务13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主要税种基本知识,税收征收管理。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重点难点问题,税务与会计相关问题。税收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运用及税收规划与管理;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及征管实践;税务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分析。139 专业科专业科目目初级学习内容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类型类型科
226、目科目序序号号子科目子科目专业专业核心核心知识知识会计会计信息信息化化14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会计数据标准介绍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15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制度,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专业专业拓展拓展知识知识可持续可持续信信息披露息披露16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可持续披露准则相关情况,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专题及相关热点问题。审计基础审计基础17 审计基础知识审计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金融基础金融基础18金融基础知识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科技与监管、数字金融、国际金融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
227、问题。财经相关财经相关法规法规19 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证券、保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20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企业类别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140 注:本指南对专业科目的划分只作为指导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进行课程归类、确定课程内容。21其他法律法规民法典中与经济业务事项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其他财会其他财会财经热点财经热点22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会计国际治理体系、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与会计变革、智能财务与共享中心建设、“双碳”政策与会计行业发展等热点会计与财务问题。23财税体制改
228、革热点问题财税体制改革背景、历程与展望,财税体制改革相关理论,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内容等。141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 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 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 号),推进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将我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数据信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认定(一)公需科目学习
229、及登记平台变更。(一)公需科目学习及登记平台变更。自 2020 年 4 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陆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系统”)不再提供学习渠道。(二(二)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自 2020 年 4 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 142 登记和认定,统一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按分级
230、管理原则,由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级负责。(三(三)数据对接和证书打印数据对接和证书打印。自 2020 年 4 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会计信息平台”完成规定学分登记和认定后,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一般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纸质证书的,可在该系统自助打印,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四(四)20182018、20192019 年度学分衔接及补登年度学分衔接及补登。2018、2019 年度在“省继续教育系统”认定通过的继续教育记录,已对接至“省会计信息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 2018、2019 年度公需科目学习的,目前
231、不能再办理公需课及专业课学分补学补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已完成 2018、2019 年公需科目学习,但尚未完成专业科目学分登记的,可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补登该两年的专业科目学分记录。专业科目学分补登截止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二、省会计信息平台与省继续教育系统数据对接为确保“省会计信息平台”与“省继续教育系统”数据对接的平稳进行和学时数据的准确完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省会计信息平台”和“省继续教育系统”分别建立个人账号,并确保账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143(一(一)省会计
232、信息平台账号省会计信息平台账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址:http:/)网上办事系统链接(页面下方)下拉选择“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册个人账号。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直接使用信息采集账号,无需另行注册。尚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使用信息采集的账号登录。如操作中遇有疑难问题,可添加 QQ:2970994292,3234381996 或致电:18126828656 进行咨询。(二)省继续教育系统账号。(二)省继续教育系统账号。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系统”(网址 http:/ 144 紧制
233、定有效措施,推进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三)各地在学分登记和数据信息管理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两厅反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 年 3 月 20 日 145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333 号)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 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 2023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234、、继续教育的对象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和学习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 146
235、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分。(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关于发布 2023 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内容及结合我市实际增设的公需课学习内容。(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 号),我市会计人员 2023 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1.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
236、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2.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3.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学分登记(一)公需科目学习(一)公需科目学习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统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147 免费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二)专业科目学习(二)专业科目学习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自
237、愿选择培训方式,包括参加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具体内容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会计人员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申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直接登录申报,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后再申报。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短信通知预受理财政部门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会计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查询本人继续教育登记情况。2023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238、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需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会计人员,须在职称评审申报前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的报备凭证。四、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开展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需经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且具有相应会计培训资质资 148 格,按照我市公布的专业科目学习内容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严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特此通知。附件附件:2023 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深圳市财政局2023 年 5 月 5 日 14
239、9 附件2023 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序号序号学习形式学习形式确认学分分值确认学分分值学分确认方式学分确认方式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参加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在线学习,每小时折算专业科目 3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培训机构出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2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市级、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有超过 20 名以上会计人员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每天折算专业科目 20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或用人单位发布的培
240、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签到表、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单位员工社保清单。3参加深圳市区级以上财政部门或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财政学会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专业科目 10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会计类专业会议的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天数、参会回执(或单位领导批示)。150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在校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确认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由会计人员于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由财政部门确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5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确认当年继续教育
241、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1.在深圳市参加考试的,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录入,会计人员无需申请。2.在深圳市市外参加考试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1.无。2.提交带身份证信息的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6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确认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带身份证信息的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7承担深圳市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且课题结项1.独立完成:每项研究课题折算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242、。2.与他人合作完成: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折算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其他成员每人折算专业科目 60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结题书、本人署名的课题报告封面等证明材料。(扫描件)8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及深圳市财政与会计研究上发表会计类论文1.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分。2.与他人合作发表: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专业科目 10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报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扫描件)151 9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1.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出版:每本会计类书
243、籍折算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2.与他人合作出版: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专业科目 60 学分。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会计类出版书籍封面(需带有出版社名称和本人署名)、封底(包含书号)。(扫描件)10完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折算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当年度相关部门颁发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1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班折算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由市财
244、政部门录入,会计人员无需申请。无。12市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由文件另行规定。由文件另行规定。由文件另行规定。注:会计人员参加以上形式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予结转下年度。152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档发201819 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推进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保障档案专业人员权益,不断提高档案专业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档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的业务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兼职档案业务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
245、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是建设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职业操守、有创新意识、有专业能力的档案专业人员,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当以服务档案事业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科技和文化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分类分级、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153 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246、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家档案局负责制定全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对本地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六条 国家
247、机关的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经费保障。第七条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支持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第八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154 公需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从事档案业务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应当掌握的档案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第九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
248、年累计应当不少于 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的初任培训是档案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档案专业人员上岗1 年内应当参加初任培训,其中,档案专业科目的学习时间应当不少于 80 学时。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档案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与教育培训相关的档案业务实践活动;(三)参加档案远程教育;(四)参加档案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五)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
249、他方式。第十条 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障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档案专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155 档案专业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或者经单位同意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档案专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第十一条 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
250、重要依据。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第十二条 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第十三条 档案部门可以与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为档案专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的机构(以下称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省级档案干部培训机构是实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力量。有条件的档案行 1
251、56 政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第十四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档案专业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第十五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
252、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带头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授课。第十六条 国家档案局统一规划全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建设。有条件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资源共享。第十七条国家档案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建立健全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 157 专业科目指南,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档案专业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进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库和教材
253、库建设。第十八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举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申请财政经费保障,不得收取费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或者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公益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第十九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建立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第二十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
254、、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改进工作。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负责对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进行评估。课程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 158 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作为指导教学部门和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一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档案专业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5、第二十三条 档案专业人员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第二十四条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五条 档案专业人员所在单位、档案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出处理建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理。第二十六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 1
256、59 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七条 军队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者由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1997 年 10 月 29 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档发199724 号)和 2002 年 1 月 16 日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档发20021 号)同时废止。160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发布 2023 年广东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257、指南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档案局,省直和中直驻粤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现发布 2023 年广东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一、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档案法规标准,档案安全管理,经济科技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基础业务及档案管理学等基础理论。二、学时要求本年度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 60 学时,新上岗人员的初任培训学时不少于 8
258、0 学时。三、学习方式(一)可采取参加档案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与教育培训相关的档案业务实践活动,档案远程教育,档案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方式,以及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它学习方式。161(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并于开班前 30 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由本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培训结果可计算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四、有关要求(一)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培训计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网络平台建设等档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二)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259、并建立本单位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档案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三)档案专业人员要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水平。继续教育情况要真实准确的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四)施教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档案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广东省档案局2023 年 4 月 3 日 162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广播电视
260、局、网信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现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 年 4 月 25 日 163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结合新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
261、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健全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服务大局,确保导向。紧紧围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把政治能力建设贯穿继续教育全过程,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
262、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164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升岗位履职能力。(三)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方式方法,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提高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第五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新闻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为本单位新闻
26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第七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指导监督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165 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八条 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
264、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工作。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九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必须具备并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新闻采访、媒体融合等专业知识,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国家新闻出版
265、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公需科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本行业本领域继续教育专业科 166 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第十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一)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面授、网络等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三)承担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新闻类研究课题,或承担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四)在拥有国内统一连续出
266、版物号、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新闻类或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等;(五)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新闻单位与高校互聘交流计划,担任高校有关课程(讲座)授课(报告)人;(六)担任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宣讲、巡讲,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授课(报告)人;(七)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新闻类评比、竞赛等;(八)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 167 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九)参加所在单位或相关
267、专业机构等组织的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关的专业类培训;(十)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第四章学时管理第十一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第十二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时计算标准如下:(一)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每天按 8 学时计算。(二)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
268、网络培训,按实际学时计算,每年最多 40 学时。(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获得学历(学位)当年度折算为 40 学时。(四)独立承担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 168 新闻类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结项的,当年度每项折算为 40 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主持人每项折算为 30 学时,参与人每人每项折算为 10 学时。(五)独立公开发表新闻类或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折算为 10 学时;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人每篇折算为 5 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 20 学时。(六)独立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等,每本折算为 3
269、0 学时;与他人合作出版的,第一作者每本折算为20 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每本折算为 10 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40 学时。(七)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新闻单位与高校互聘交流计划,担任高校有关课程(讲座)授课(报告)人,按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 6 倍计算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 50学时。(八)担任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宣讲、巡讲,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授课(报告)人,按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 6 倍计算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 50 学时。(九)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新闻类评比、竞赛等,获得优秀以上等次,获奖当年度每项折算为 30 学时,同一
270、作品不累计计算。(十)省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有关主管 169 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中央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市级、县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每篇(条)折算为 10 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 20 学时,同一作品不累计计算。(十一)参加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等组织的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关的专业类培训,每年最多折算为 30 学时。第十三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
271、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学时登记管理。学时登记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制定。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将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情况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参加挂职锻炼或外派等重大专项工作的,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由于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可适当顺延完成。第五章继续教育机构第十五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加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 170 设,推动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
272、补、布局合理、开放有序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参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机构每年须将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授课师资等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机构须具备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场所、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十八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有关学员、师资管理规定,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
273、能力贯穿教学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第二十条 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建立健全符合新闻工作特点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规律的师资动态管理机制。第二十一条 各级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机构不得采取弄虚作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不得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以及从 171 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第六章考核与监督第二十三条 新闻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
274、制,把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职称,以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新闻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 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承担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七条 新闻单位违反本规定的
275、,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八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培训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所在单位可视情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培训费用等。172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73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指引一、登录网址:https:/ 174 深圳市专业技术人
276、员职称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序序号号评委会名称评委会名称评审系列评审系列评审专业评审专业评审层级评审层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办公室)(办公室)公众号名称公众号名称咨询电话咨询电话1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林业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8326802983206266园林副高级、中级、初级森林利用副高级、中级、初级自然保护地副高级、中级、初级2深圳市石油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高分子化工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83461533-802、805有机化工副高级、中级、初级无机化工副高级、中级、初级化
277、学分析副高级、中级、初级化学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 175 3深圳市电力工程专业第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电力工程电气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深圳电力行业协会8893567088935606电力工程管理副高级、中级、初级电力工程土建副高级、中级、初级4深圳市建筑施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施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8323587682775486深圳市电力工程专业第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清洁能源动力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热能与动力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电力通信与信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278、深圳市科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科技情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科技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科学普及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科技咨询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图书资料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建筑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专业人员建筑经济副高级 176 5深圳市运输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专业人员运输经济副高级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联合会83521622、253180356深圳市经济专业第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专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副高级深圳市人才研究协会深圳市人才研究协会88123042金融副高
279、级7深圳市经济专业第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专业人员工商管理副高级深圳工业总会深圳工业总会8368948483688772财政与税收副高级深圳工业总会8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专业人员知识产权副高级深圳市专利协会深圳市专利协会83242378239773639深圳市统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计专业人员统计副高级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836731568367391710深圳市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给排水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供排水行业协会深圳市供排水行业协会18565643530(微信同号)8228054811深圳市建筑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280、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结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83787271、8378727612深圳市自动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自动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自动化学会深圳自动化学会83276331832763351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装配式建筑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833689868325858014深圳市建筑电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电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协会深圳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协会82125525 177 15深
281、圳市工程造价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工程造价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8325463316深圳市建筑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深圳建筑师836759638355156917深圳市绿色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绿色建筑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2393186518深圳市仪器仪表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仪器仪表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深圳市传感器与仪器仪表行业协会2675606519深圳市
282、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机械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834589388345999320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岩土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8378689083786581暖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燃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岩土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工环地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1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景观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学协会83788760城乡规划正高级、副高级、
283、中级、初级 178 测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国土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2深圳市建筑装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装饰施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深装新网8207859882077508建筑装饰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建筑幕墙施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建筑幕墙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建筑装饰造价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建筑装饰智能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3深圳市建筑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88373021施工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4
284、深圳市建筑材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材料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新材料邦21671400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副高级、中级、初级25深圳市控制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控制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纵横轨道86523419、88977948 179 测控系统集成应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6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82112154-8001、8005、8006、80030755-25562642生态环境监测正高级、副
285、高级、中级、初级生态环境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27深圳市照明电气、照明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照明电气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照明学会深圳照明86535295照明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28深圳市照明电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照明电子(轻工)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每日 LED299880252106220629深圳市生物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电气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8615802586309593生物技术(轻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30深圳市电子通信专
286、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电子元器件(轻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33005163、33005166、33005153、33005156信息通信网络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信息通信产品研发正高级、副高级31深圳市物联网专业高工程技术人才物联网应用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物联网协会物联网之声86546730 180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物联网云计算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32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会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
287、会23601668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副高级、中级、初级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副高级、中级、初级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检测副高级、中级、初级33深圳市锂电池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锂电池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2692048934深圳市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人工智能算法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23065814人工智能硬件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人工智能应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35深圳市包装与印刷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包装与印刷技
288、术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2502947936深圳市轻工专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五金制品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83791729 181 职称评审委员会82761179造纸工业副高级、中级、初级日用化工副高级、中级、初级塑胶制品副高级、中级、初级家具工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轻工装备副高级、中级、初级风能应用副高级、中级、初级太阳能应用副高级、中级、初级聚合物材料副高级、中级、初级光学膜材料副高级、中级、初级纺织品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纺织工程设备副高级、中级、初级纺织品生产管理副高级、中级、初级音视频系统副高级、中级、初级37深圳市水利水电
289、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水工结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水务学会/8307013383071924 182 水土保持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工建筑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力机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工施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规划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文与水资源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技术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电技术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机电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电气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工建筑物观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工程给排水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遥测通讯正高级、副高级、中
290、级、初级 183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38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铁道机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827815638278354382761065铁道车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机车车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供电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建筑正高级、
291、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安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184 轨道电气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运输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铁道交通信号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汽车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道路与桥梁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道路运输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交通运输规划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交通运输管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物流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39深圳市食品工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食品工艺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深圳市食品行业协
292、会8373850083919185 185 40深圳市食品营养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食品营养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294240852103233741深圳市食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食品安全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深圳质检820939828233963742深圳市标准化计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计量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质量工程师学会深圳市质量工程师学会2584372725874062标准化副高级、中级、初级特种设备副高级、中级、初级43深圳市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质量正高级、
293、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质量协会深圳市质量协会823342398326145244深圳市医疗器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医疗器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深圳医协2655251145深圳市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8282303983219071-800046深圳市工业设计(体验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工业设计(体验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2651259947深圳市金融科技专业高级职称评
294、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金融科技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8277318948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建筑信息模型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深圳 BIM 促进会8272533082725339 186 49深圳市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集成电路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8671940550深圳市服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服装设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836963308369633
295、251深圳市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室内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8386941152深圳市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深工美协82263950广告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平面艺术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53深圳市档案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档案专业人员档案管理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档案学会/8810003254深圳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第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技工院校教师全市民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涉及到的所有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深圳职协829
296、9797855深圳市群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群众文化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83616338深圳市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艺术专业人员编剧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作曲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乐队指挥副高级、中级、初级美术创作副高级、中级、初级 187 舞台表演副高级、中级、初级音乐演奏副高级、中级、初级舞台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舞台美术设计副高级、中级、初级导演(编导)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56深圳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农业技术人才农艺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种子同业商会深圳市种子同业商会26924375畜牧兽医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
297、市水产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水产副高级、中级、初级57深圳市信息中心技术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正高级、副高级深圳市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深圳市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26531615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教育信息技术不含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58深圳市社会科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8813353688136118管理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188 文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历史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哲学正高级、
298、副高级、中级、初级法学(含法学、政治学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学(含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族学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教育学(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新闻学(含新闻学、传播学、信息学、情报学、艺术学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59深圳市电力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电力机械与电气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83684071电力运行与管理副高级、中级、初级60深圳市广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人才广播电视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广电集团8831329088316932深圳市广电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记者(广电)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编辑(广电)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61深圳市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记者(报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深圳报业集团/83517978 189 编辑(报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