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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鴻盛昌資源集團有限公司HSC Resources Group Limited2024INTERIM REPORT鴻盛昌資源集團有限公司HSC Resources Group Limited(股份代號:1850)(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2024中期報告中 期 報 告20241目 錄公 司 資 料2財 務 摘 要3簡 明 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4簡 明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5簡 明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7簡 明 綜 合 現 金 流 量 表8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9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15其 他 資 料23
2、2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公 司 資 料董 事 會執 行 董 事李 俊 衡 先 生(主 席)李 誠 權 先 生(行 政 總 裁)鄒 藝 娬 女 士(於2024年4月10日 獲 委 任)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李 家 俊 先 生傅 榮 國 先 生(於2024年4月9日 獲 委 任)Ghanshyam Adhikari先生(於2024年6月5日 獲 委 任)審 核 委 員 會傅 榮 國 先 生(主 席)李 家 俊 先 生Ghanshyam Adhikari先 生薪 酬 委 員 會李 家 俊 先 生(主 席)傅 榮 國 先 生鄒 藝 娬 女 士提 名 委 員 會傅 榮 國 先 生
3、(主 席)李 家 俊 先 生鄒 藝 娬 女 士公 司 秘 書邱 欣 源 先 生授 權 代 表李 誠 權 先 生邱 欣 源 先 生註 冊 辦 事 處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香 港 主 要 營 業 地 點香 港九 龍 九 龍 灣常 悅 道9號企 業 廣 場一 座16樓1603室主 要 往 來 銀 行香 港 上 海 滙 豐 銀 行 有 限 公 司星 展 銀 行(香 港)有 限 公 司核 數 師高 嶺 會 計 師 有 限 公 司股 份 登 記 處開 曼 群 島 股 份 過 戶
4、登 記 處Conyers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分 處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香 港金 鐘 夏 愨 道16號遠 東 金 融 中 心17樓股 份 代 號1850公 司 網 址www.windmill.hk中 期 報 告20243財 務 摘 要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及 其 附屬 公 司(以
5、下 統 稱 為 本 集 團)的 經 營 業 績 如 下: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收 益 約 為271.5百 萬 港 元(2023年:226.4百萬 港 元),較2023年 同 期 增 加19.9%;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溢 利 約 為2.0百 萬 港 元(2023年:溢 利 約1.8百 萬 港 元),較2023年 同 期 減 少11.1%;根 據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172,800,000股(2023年:144,000,000股)計 算之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
6、 為 每 股1.23港 仙(2023年:每 股1.81港 仙);及 董 事 已 決 議 不 宣 派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之 中 期 股 息(2023年:無)。4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之 中 期 業 績本 公 司 之 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欣 然 公 佈 本 集 團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個 月 之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業 績,連 同2023年 同 期 之 未 經 審 核 比 較 數 字 如 下:簡 明 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截 至2024年10
7、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附 註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收 益3271,478226,352銷 售 成 本(254,554)(213,493)毛 利16,92412,859其 他 收 入446524其 他 收 益12,900行 政 開 支(11,557)(11,673)應 收 貿 易 款 項 及 合 約 資 產 之 預 期 信 貸 虧 損 下 之 減 值 虧 損 淨 額(995)(272)財 務 成 本(2,042)(2,048)除 稅 前 溢 利2,7772,290稅 項5(759)(504)2,0181,7
8、86 以 下 人 士 應 佔 期 內 溢 利 及 全 面 收 益 總 額:6本 公 司 擁 有 人2,1302,195非 控 股 權 益(112)(409)2,0181,786 每 股 盈 利基 本 及 攤 薄(港 仙)71.231.81 中 期 報 告20245簡 明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於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附 註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非 流 動 資 產廠 房 及 設 備9765889商 譽20,44120,441無 形 資 產6,655680使 用 權 資 產102,8472,019按 金528 24,718
9、24,557 流 動 資 產應 收 貿 易 款 項1176,09678,299合 約 資 產196,258164,389按 金、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項98,42991,948可 收 回 稅 項11已 抵 押 銀 行 存 款21,72721,546銀 行 結 餘 及 現 金3,18016,324 395,691372,507 流 動 負 債應 付 貿 易 款 項 及 應 付 留 置 金1241,19336,634合 約 負 債3,4153,415應 計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28,30926,178租 賃 負 債2,4271,639銀 行 借 貸49,83854,
10、506應 付 稅 項335335 125,517122,707 流 動 資 產 淨 額270,174249,800 總 資 產 減 流 動 負 債294,892274,357 6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附 註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非 流 動 負 債租 賃 負 債457457 457457 資 產 淨 值294,435273,900 資 本 及 儲 備股 本1334,56028,800儲 備261,369246,482 295,929275,282非 控 股 權 益(1,494)(1,382)權 益 總 額
11、294,435273,900 中 期 報 告20247簡 明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股本股份溢價其他儲備保留溢利小計 非控股權益總額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於2024年5月1日(經審核)28,800187,28410,14849,050275,282(1,382)273,900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2,1302,130(112)2,018於配售股份後發行股份5,76013,53619,29619,296股份發行成本(779)(779)(779)於2024年10月31日(未經審核)34,560200,04110,14851,180
12、295,929(1,494)294,435 於2023年5月1日(經審核)9,60078,24410,14846,122144,114(662)143,452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2,1952,195(409)1,786根據供股發行股份19,200111,360130,560130,560股份發行成本(2,320)(2,320)(2,320)於2023年10月31日(未經審核)28,800187,28410,14848,317274,549(1,071)273,478 8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簡 明 綜 合 現 金 流 量 表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截
13、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經 營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23,808)(135,057)投 資 活 動購 買 廠 房 及 設 備(78)(219)出 售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所 得 款 項7,211 投 資 活 動(所 用)所 得 現 金 淨 額(78)6,992 融 資 活 動發 行 股 份 所 得 款 項19,296130,560供 股 的 交 易 成 本(779)(2,320)償 還 銀 行 借 貸(121,654)(112,241)提 取 銀 行 借 貸116,
14、800108,488租 賃 負 債 付 款(879)(881)已 付 租 金 之 利 息 部 份(19)(37)已 付 銀 行 利 息(2,023)(2,011)融 資 活 動 所 得 現 金 淨 額10,742121,558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減 少 淨 額(13,144)(6,507)期 初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16,32420,475 由 銀 行 結 餘 及 現 金 代 表 的 期 末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3,18013,968 中 期 報 告20249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15、 月1.公 司 資 料 及 編 製 基 準公 司 資 料本 公 司 於2016年8月25日 於 開 曼 群 島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第22章)(1961年 第3號 法 例,經綜 合 及 修 訂)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股 份 於2019年2月14日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主 板 上 市。本 公 司 的 註 冊 辦 事 處 及 主 要 營 業 地 點 之 地 址 分 別 為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
16、an Islands及香港九龍九龍灣常悅道9號企業廣場一座16樓1603室。本 公 司 為 投 資 控 股 公 司,而 主 要 附 屬 公 司 海 鑫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及 盛 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為在 建 樓 宇 設 計、供 應 及 安 裝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及 其 他 工 程 及 建 造 相 關 層 面 或 為 已 竣 工 物 業 重建、維 護、維 修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以 及 買 賣 消 防 配 件。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以 港 元(港 元)呈 列,而 港 元 亦 為 本 集 團 的 功 能 貨 幣。編 製 基 準本 未
17、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乃 根 據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 市 規 則)附 錄 十 六 的適 用 披 露 條 文 及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頒 佈 的 香 港 會 計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則)第34號 中 期 財 務 報 告 編 製。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應 與 截 至2024年4月30日 止 年 度 之 年 度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一 併 閱 讀,其 已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 佈 的 香 港 財 務 報 告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 及 詮 釋(統
18、 稱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編 製。2.主 要 會 計 政 策 及 會 計 政 策 變 動本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於 各 報 告 期 末 乃 按 歷 史 成 本 基 準 編 製,惟 若 干 金 融 工具 按 公 平 值 計 量 除 外。本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所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編 製 本 集 團 截 至2024年4月30日 止年 度 之 年 度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一 致。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已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以下新準則、修訂本及詮釋(新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有 關 準
19、則 於2024年5月1日 開 始 的 本 集 團 財 政 年 度 生 效: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16號(修 訂 本)售 後 租 回 的 租 賃 負 債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1號(修 訂 本)將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以 及 香 港 詮釋 第5號(2020年)有 關 修 訂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1號(修 訂 本)附 帶 契 諾 的 非 流 動 負 債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7號 及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7號(修 訂 本)供 應 商 融 資 安 排10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董 事 預 計,於 本 中 期 期
20、間 應 用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修 訂 本)對 本 集 團 當 期 及 過 往 期間 的 財 務 表 現 及 狀 況 及或 該 等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所 載 的 披 露 並 無 重 大 影響。3.收 益收 益 指 於 一 般 業 務 過 程 中 就 所 提 供 服 務 及 出 售 貨 物 而 產 生 的 已 收 及 應 收 款 項(扣 除 折扣)。本 集 團 之 期 內 收 益 分 析 如 下: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來 自 設 計、供 應 及 安 裝 服 務
21、 的 收 益268,460219,487來 自 維 護 及 維 修 服 務 的 收 益2,9996,758消 防 配 件 買 賣19107 271,478226,352 收 益 確 認 時 間時 間 點19107一 段 時 間271,459226,245 271,478226,352 4.分 部 資 料本 集 團 的 經 營 業 務 主 要 由 為 在 建 樓 宇 專 注 設 計、供 應 及 安 裝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及 其 他 工 程 及建 造 相 關 層 面 或 為 已 竣 工 物 業 重 建、維 護 及 維 修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的 經 營 分 部 進 行。該 經 營分 部
22、乃 基 於 遵 循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的 會 計 政 策 而 編 製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予 以 識 別,由 本 公司 董 事(即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定 期 審 閱,旨 在 作 出 資 源 分 配 及 評 估 分部 表 現。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監 控 來 自 為 在 建 樓 宇 提 供 設 計、供 應 及 安 裝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或 為已 竣 工 物 業 重 建、維 護 以 及 維 修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的 收 益,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並 無 獲 得 獨 立 資料。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審 閱 本
23、集 團 的 整 體 期 內 溢 利,以 作 出 表 現 評 估。地 理 資 料本 集 團 營 運 地 點 位 於 香 港 及 澳 門。中 期 報 告202411本 集 團 根 據 客 戶 位 置 劃 分 地 理 分 部。有 兩 個 以 客 戶 為 基 礎 的 地 理 分 部。於 期 內 來 自 外 部客 戶 的 分 部 收 益(按 客 戶 位 置 劃 分)如 下:來 自 外 部 客 戶 的 收 益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香 港237,828192,197澳 門33,65034,155 271,478226,3
24、52 本 集 團 按 資 產 所 在 地 區 劃 分 的 非 流 動 資 產 均 位 於 香 港。因 此,並 無 呈 列 按 地 理 資 料 而 作的 分 部 分 析。主 要 客 戶 資 料於 相 應 期 間 來 自 下 列 客 戶 的 收 益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10%以 上: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客 戶A135,11460,556客 戶B不 適 用 133,272客 戶C不 適 用 129,708客 戶D不 適 用 122,170 1 相 關 收 益 並 不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10%以 上
25、。5.稅 項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即 期 稅 項:香 港 利 得 稅759504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香 港 利 得 稅 乃 按 照 利 得 稅 兩 級 制 計 算,合 資 格 公 司 首 個2百 萬 港 元 溢 利 的 稅 率 為8.25%,而 超 過2百 萬 港 元 以 上 的 溢 利 之 稅 率 為16.5%。本 公 司 合 資格 實 體 的 香 港 利 得 稅 已 按 照 利 得 稅 兩 級 制 計 算。根 據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及 開 曼 群 島 的 法 律 及 法
26、 規,本 集 團 毋 須 於 該 等 司 法 權 區 繳 納 任 何 所 得稅。12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6.期 內 溢 利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期 內 溢 利 經 扣 除 下 列 各 項 後 達 致:租 賃 負 債 之 利 息 開 支1937無 形 資 產 攤 銷1515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204465使 用 權 資 產 折 舊414828 7.每 股 盈 利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 乃 根 據 下 列 數 據 計 算:截 至10月31日
27、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盈 利用 以 計 算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之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期 內 溢 利2,1302,195 2024年2023年千 股千 股股 份 數 目就 計 算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所 採 用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172,800121,358 由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並 無 發 行 在 外 的 潛 在 攤 薄 普 通 股,故 每 股 攤 薄 盈 利 與每 股 基 本 盈 利 相 同(2023年:無)。8.股 息董 事 並 無 宣 派 任 何
28、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的 中 期 股 息(2023年:無)。自 報 告 期 末,本 公 司 概 無 派 付 或 建 議 派 付 任 何 股 息。9.廠 房 及 設 備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購 置 約78,000港 元(2023年:219,000港 元)的 廠 房 及 設備。中 期 報 告20241310.使 用 權 資 產由 於 辦 公 室 物 業 的 新 租 約,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的 使 用 權 資 產 添 置 約 為828,000港 元(2023 年:1,197,000港 元)。11.應 收 貿 易 款
29、 項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應 收 貿 易 款 項98,24299,893減:減 值 虧 損(22,146)(21,594)76,09678,299 本 集 團 並 無 就 該 等 結 餘 持 有 任 何 抵 押 品。本 集 團 可 向 其 客 戶 授 予30至60日(2023年4月30日:30至60日)的 信 貸 期。以 下 為 於 報 告 期末 根 據 與 各 收 益 確 認 日 期 相 若 之 進 度 證 明 或 完 成 證 明 日 期 以 及 發 票 日 期 呈 列 的 應 收 貿易 款 項(扣 除 減 值)的 賬
30、齡 分 析: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0至30日60,98475,95231至60日13,38537761至90日1,4691,764超 過90日258206 76,09678,299 12.應 付 貿 易 款 項 及 應 付 留 置 金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應 付 貿 易 款 項19,87418,685應 付 留 置 金21,31917,949 41,19336,634 14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為 於 報 告 期 末 根 據
31、 發 票 日 期 呈 列 的 應 付 貿 易 款 項 的 賬 齡 分 析: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0至30日10,0959,35031至60日4,2903,93461至90日2,3142,592超 過90日3,1752,809 19,87418,685 應 付 貿 易 款 項 指 應 付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款 項。相 關 合 約 規 定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所 授 出 的 信 貸期 且 應 付 款 項 通 常 應 於30至60日(2023年4月30日:30至60日)內 結 算。本 集 團 已 制 定 財 務
32、風 險 管 理 政 策,確 保 所 有 應 付 款 項 於 信 貸 期 限 內 清 償。13.股 本本 公 司 之 法 定 及 已 發 行 股 本 如 下:普 通 股 數 目股 本千 港 元法 定:於2024年4月30日(經 審 核)及2024年10月31日(未 經 審 核)(每 股 面 值0.20港 元 的 普 通 股)200,000,00040,000 已 發 行 及 繳 足:於2024年4月30日(經 審 核)144,000,00028,800於 配 售 股 份 後 發 行 股 份28,800,0005,760 於2024年10月31日(未 經 審 核)172,800,00034,560
33、,000 14.或 然 負 債於 報 告 期 末,本 集 團 已 提 供 下 列 擔 保:2024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千 港 元千 港 元(未 經 審 核)(經 審 核)以 客 戶 為 受 益 人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之 擔 保8,2713,856 董 事 認 為,客 戶 不 大 可 能 根 據 擔 保 向 本 集 團 提 出 索 償。因 此,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月,並 未 就 有 關 擔 保 作 出 撥 備(2024年4月30日:無)。中 期 報 告202415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業 務 回 顧 及 展 望我 們 是 註 冊 消 防 裝 置 承
34、 辦 商,具 有 資 格 在 香 港 及 澳 門 承 接 安 裝、保 養、維 修 或檢 查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工 程 及 其 他 工 程 及 建 造 相 關 層 面。消 防 安 全 系 統 主 要 由 火警 警 報 系 統、排 水 及 排 氣 系 統、消 防 栓 及 喉 轆 系 統、應 急 照 明 系 統 及 便 攜 式 消防 設 備 組 成。我 們 的 服 務 主 要 包 括(i)為 在 建 或 重 建 中 樓 宇 設 計、供 應 及 安 裝 消 防 安 全 系 統 及其 他 工 程 及 建 築 方 面 的 相 關 產 品(稱 為 安 裝 服 務);(ii)為 已 竣 工 物 業 提
35、供 保 養及 維 修 消 防 安 全 系 統(稱 為 保 養 服 務);及(iii)買 賣 消 防 配 件,包 括 根 據 與 一 間跨 國 品 牌 消 防 設 備 供 應 商 達 成 的 一 項 分 銷 商 協 議 買 賣 品 牌 消 防 配 件(稱 為 其他)。由 於 香 港 和 中 國 的 經 濟 環 境 充 滿 挑 戰,其 對 於 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為 本 集 團)而 言 仍 是 極 具 挑 戰 性 的 一 年。儘 管 如 此,我 們 仍 會 繼 續 透 過 物 色 與 潛 在 客 戶 的 合 適 商 機 來 發 掘
36、進 一 步 擴 大及 增 加 本 集 團 提 供 服 務 能 力 的 機 會,本 集 團 亦 致 力 承 接 新 安 裝 及 保 養 項 目。此 外,本 集 團 亦 將 持 續 物 色 或 能 在 各 方 面 給 予 本 集 團 協 助 之 戰 略 及 財 務 合 作夥 伴,尋 求 潛 在 機 會 進 一 步 擴 張 及 發 展 我 們 的 業 務 並 擴 張 至 其 他 海 外 市 場。此外,本 集 團 亦 將 繼 續 尋 找 機 會 加 強 我 們 的 投 資 者 及 股 東 基 礎,支 持 本 集 團 的 業務 及 擴 張 計 劃。16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財 務 回
37、 顧收 益本 集 團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錄 得 之 收 益 約271.5百 萬 港 元,較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的 約226.4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45.1百 萬 港 元,增 幅 為19.9%。總收 益 之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安 裝 服 務 收 益 增 加 約49.0百 萬 港 元。收 益 分 析 如 下:截 至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2024年2023年千 港 元佔 總 收 益%千 港 元佔 總 收 益%安 裝 服 務268,46098.8219,48796.9保 養 服 務2,9991.16,7583.0 271,4
38、5999.9226,24599.9其 他190.11070.1 總 計271,478100.0226,352100.0 安 裝 服 務收 益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19.5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22.3%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68.5百 萬 港 元。增 加 約49.0百 萬 港 元 乃 主 要 由 於 與2023年 相 應 報 告 期 間 相 比,本 集 團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完 成 安 裝 項 目 增加 所 致。保 養 服 務收 益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6.8百
39、 萬 港 元 減 少 約55.9%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3.0百 萬 港 元。減 少 約3.8百 萬 港 元 主 要 由 於 與2023年 相 應報 告 期 間 相 比,完 成 保 養 合 約 所 致。中 期 報 告202417其 他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錄 得 收 益 約19,000港 元(2023年:107,000港 元)。銷 售 成 本銷 售 成 本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13.5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19.3%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54.6百 萬 港 元。該 增 加
40、 主 要 可 歸 因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本 集 團 處 理 的 安 裝 合 約 所 產 生 的 分 包 成 本 增 加。毛 利 及 毛 利 率毛 利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12.9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4.0百 萬 港 元 或31.0%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16.9百 萬 港 元。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月,毛 利 率 約 為6.2%(2023年:5.7%)。該 增 加 乃 主 要 歸 因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止 六 個 月 開 始 的 安 裝 項 目 的 毛 利 率 增
41、 加。其 他 收 入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錄 得 其 他 收 入 約0.4百 萬 港 元(2023年:0.5百 萬 港 元)。行 政 開 支行 政 開 支 主 要 為 行 政 及 管 理 人 員 的 薪 金 及 福 利、租 金 開 支、保 險、法 律 及 專 業費 用、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以 及 其 他 雜 項 行 政 開 支。行 政 開 支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11.7百 萬 港 元 減 少 約0.1百 萬 港 元 或0.9%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六 個 月 約11.6百 萬 港 元。該 減 少 主 要
42、 可 歸 因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法律 及 專 業 費 用 減 少。18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其 他 收 益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期 間 為1,000港 元(2023年:2.9百 萬 港 元),主 要 產 生 自 匯兌 差 額。財 務 成 本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錄 得 約2.0百 萬 港 元 的 財 務 成 本(2023年:2.0百 萬 港 元)。該 增 加 主 要 來 自 年 內 為 正 常 經 營 提 取 的 銀 行 借 貸。所 得 稅 開 支所 得 稅 開 支 由 截 至2023年10
43、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0.5百 萬 港 元 增 加 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0.8百 萬 港 元。該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應 課 稅 溢 利 增 加 所 致。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期 內 溢 利由 於 上 述 因 素,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 由 截 至2023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2百萬 港 元 減 少 至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約2.1百 萬 港 元。流 動 資 金 及 財 務 資 源 及 庫 務 政 策於2024年10月31日於2024年4月30日流 動 比 率3.23.0資 產 負 債
44、 比 率*17.920.7*按 本 期 末年 度 末 的 總 負 債 除 以 本 期 末年 度 末 的 總 權 益 計 算 得 出。總 負 債 指 銀 行 借 貸及 總 租 賃 負 債。於2024年10月31日,本 集 團 的 流 動 比 率 為3.2倍,而2024年4月30日 的 流 動 比 率 則為3.0倍。於2024年10月31日,本 集 團 的 資 產 負 債 比 率 為17.9%,而2023年4月30日則 為20.7%。流 動 比 率 上 升 及 資 產 負 債 比 率 下 降 主 要 由 於 截 止2024年10月31日止 六 個 月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及 銀 行 借 款 減
45、 少。中 期 報 告202419本 集 團 財 務 部 密 切 監 察 本 集 團 的 現 金 流 量 狀 況,確 保 本 集 團 擁 有 充 足 的 可 動用 營 運 資 金 以 符 合 營 運 需 要。財 務 部 計 及 應 收 貿 易 款 項、應 付 貿 易 款 項、已 抵押 銀 行 存 款、銀 行 借 貸、銀 行 結 餘 及 現 金、行 政 及 資 本 開 支,以 編 製 現 金 流 量預 測,預 測 本 集 團 未 來 的 財 務 流 動 資 金。本 集 團 一 般 透 過 擁 有 人 的 股 權、內 部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量、本 公 司 股 份 於 股 份 發 售的 所 得
46、款 項 淨 額、來 自 國 際 銀 行 的 其 他 儲 備 及 銀 行 借 貸 為 其 營 運 撥 資。資 本 承 擔於2024年10月31日,本 集 團 並 無 資 本 承 擔(2024年4月30日:無)。資 產 抵 押於2024年10月31日,本 集 團 抵 押 其 銀 行 存 款21.3百 萬 港 元 予 銀 行,以 作 為 抵 押 品擔 保 授 予 本 集 團 的 銀 行 融 資。除 上 述 披 露 者 外,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資 產 抵 押。或 然 負 債於2024年10月31日,銀 行 以 我 們 部 份 客 戶 為 受 益 人 提 供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約 為8.3
47、百萬 港 元(2024年4月30日:3.9百 萬 港 元),目 的 為 保 證 我 們 盡 責 履 行 及 遵 守 我 們 與客 戶 訂 立 的 合 約 項 下 的 義 務。如 本 集 團 未 能 向 獲 提 供 履 約 保 證 金 的 客 戶 提 供滿 意 表 現,該 等 客 戶 或 會 要 求 銀 行 向 其 支 付 該 等 要 求 訂 明 的 款 項。本 集 團 隨 後須 負 責 按 此 補 償 銀 行。履 約 保 證 金 會 在 合 約 工 程 完 成 後 發 放。履 約 保 證 金 會 按銀 行 融 資 授 出。於2024年10月31日,董 事 認 為,客 戶 不 大 可 能 根 據
48、 擔 保 向 本 集團 提 出 索 償,故 此 並 無 就 上 述 履 約 保 證 金 的 擔 保 作 出 撥 備。20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所 得 款 項 用 途於2024年4月17、18及30日,本 公 司 與 配 售 代 理 訂 立 配 售 協 議,根 據 配 售 協 議,本 公 司 已 有 條 件 地 同 意 根 據 配 售 協 議 所 載 條 款 並 受 其 規 限 發 行 最 多28,800,000股 股 份(配 售 股 份),而 配 售 代 理 已 有 條 件 地 同 意 按 竭 誠 基 準 促 使 承 配 人 認 購每 股 配 售 股 份0.67港 元(配
49、售 價)的 配 售 股 份。配 售 股 份 將 根 據 一 般 授 權 配 發及 發 行,並 將 配 發 予 不 少 予 六 名 承 配 人。配 售 事 項 的 條 件 已 經 達 成,完 成 已 於2024年5月17日落實。所有配售股份已獲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按 配 售 價 成 功 配 售 予 不 少 予 六 名 承 配 人。於2024年5月17日 完 成 配 售 股 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本 公 司 就 此 支 付 的 相 關 費用)約 為18.5百 萬 港 元。本 公 司 擬 按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4年4月17、18及30日 的 公 告 中 所
50、示 的 相 同 比 例 和方 式 運 用 股 份 配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報 告 期 內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 使 用 分 析 如 下: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擬 定 用 途所 分 配 之所 得 款 項淨 額 之概 約 金 額所 分 配 之所 得 款 項淨 額 之 概 約百 分 比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期 間 已 動 用 之金 額於2024年10月31日未 動 用 之金 額償 還 股 東 貸 款3.0百 萬 港 元16%3.0百 萬 港 元業 務 擴 展11.0百 萬 港 元59%11.0百 萬 港 元一 般 營 運 資 金4.5百 萬 港 元25%4.5百 萬 港 元
51、 總 計18.5百 萬 港 元100%18.5百 萬 港 元 於2024年10月31日,已 按 擬 定 用 途 悉 數 動 用18.5百 萬 港 元 的 所 得 款 項 淨 額。報 告 期 後 事 項截 至 該 等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獲 批 准 之 日,於 報 告 期 後 及 直 至 本 報 告日 期 並 無 重 要 事 項。中 期 報 告202421附 屬 公 司、聯 營 公 司 及 合 營 企 業 之 重 大 收 購 或 出 售 事 項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期 間,本 集 團 並 無 附 屬 公 司、聯 營 公 司 及 合 營企 業
52、 之 重 大 收 購 或 出 售 事 項。資 本 架 構本集團之股份於上市日期在GEM成功上市,並已於2019年2月14日由聯交所GEM轉 往 主 板 上 市。除 於2024年5月17日 完 成 配 售 股 份 外,自 上 市 日 期 以 來,本 集 團之 資 本 架 構 並 無 任 何 變 動。本 集 團 之 資 本 僅 包 括 銀 行 借 貸(扣 除 銀 行 結 餘 及 現金、已 發 行 股 本 及 儲 備)。重 大 投 資於2024年10月31日,本 集 團 並 無 持 有 任 何 重 大 投 資(2024年4月30日:無)。重 大 投 資 及 資 本 資 產 的 未 來 計 劃請 參
53、閱 上 文 報 告 期 後 事 項 一 節。外 幣 風 險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之 貨 幣 資 產 及 交 易 主 要 以 港 元 結 算。由於 本 集 團 的 外 匯 波 動 風 險 並 不 重 大,故 本 集 團 目 前 並 無 外 幣 對 沖 政 策。僱 員 及 薪 酬 政 策本 集 團 重 視 與 僱 員 保 持 良 好 關 係。董 事 認 為,為 僱 員 提 供 的 工 作 環 境 及 福 利,有 助 建 立 良 好 員 工 關 係 及 挽 留 員 工。本 集 團 繼 續 為 新 員 工 及 在 職 員 工 提 供 培訓,以 增 進 其 技 術 知
54、 識。董 事 相 信,該 等 舉 措 有 助 提 高 產 能 及 效 率。22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集 團 的 薪 酬 政 策 乃 根 據 各 員 工 的 表 現 制 定 並 進 行 定 期 檢 討。本 集 團 亦 會 因應 盈 利 情 況 及 員 工 表 現,發 放 酌 情 花 紅 予 僱 員 以 鼓 勵 彼 等 對 本 集 團 作 出 貢 獻。制 定 有 關 本 集 團 執 行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薪 酬 政 策 之 主 要 宗 旨 乃 在 於 本 集 團 按 所達 致 的 公 司 目 標 將 彼 等 的 補 償 與 業 績 掛 鈎,藉 此 挽 留 及 激
55、勵 執 行 董 事。本 公 司 已 成 立 薪 酬 委 員 會,以 檢 討 本 集 團 的 薪 酬 政 策 及 本 集 團 董 事 及 高 級 管理 人 員 整 體 酬 金 的 架 構,其 中 已 考 慮 到 本 集 團 的 經 營 業 績、個 人 表 現 和 可 比 市場 慣 例。本 公 司 已 採 納 一 項 購 股 權 計 劃(購 股 權 計 劃),以 吸 納 及 挽 留 經 驗 豐 富 及 能 幹的 人 才 及或 獎 勵 彼 等 於 過 往 作 出 的 貢 獻。中 期 報 告202423其 他 資 料上 市 發 行 人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標 準 守 則(標 準 守 則
56、)本 公 司 已 採 納 上 市 規 則 附 錄C3所 載 標 準 守 則,作 為 規 管 全 體 董 事 進 行 本 公 司證 券 交 易 的 行 為 守 則,其 條 款 不 比 標 準 守 則 所 載 交 易 之 規 定 準 則 寬 鬆。經 向 全體 董 事 作 出 具 體 查 詢 後,全 體 董 事 宣 稱 彼 等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一直 遵 守 標 準 守 則 所 載 的 規 定 準 則。股 息董 事 會 並 無 宣 派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的 股 息(2023年:無)。董 事 及 主 要 行 政 人 員 於 本 公 司 及 其
57、 相 聯 法 團 股 份、相 關 股 份 及 債 券 中 擁有 的 權 益 及 淡 倉於2024年10月31日,董 事 及 主 要 行 政 人 員 於 本 公 司 及 其 相 聯 法 團(定 義 見 證 券 及期 貨 條 例 第XV部)的 股 份、相 關 股 份 及 債 券 中 擁 有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第7及 第8分 部 須 知 會 本 公 司 及 聯 交 所 的 權 益 或 淡 倉(包 括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例 的 條 文 被 認 為 或 視 作 擁 有 之 權 益 或 淡 倉);或 須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352條登 記 於 須
58、備 存 之 登 記 冊 內 的 權 益 或 淡 倉;或 根 據 標 準 守 則 須 另 行 知 會 本 公 司及 聯 交 所 的 權 益 或 淡 倉 如 下:本 公 司董 事 姓 名身 份權 益 性 質好 倉淡 倉所 持股 份 數 目佔 本 公 司股 權 之概 約 百 分 比李 俊 衡 先 生實 益 擁 有 人好 倉14,390,0008.33%24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董 事 及 彼 等 各 自 聯 繫 人 概 無 於 本 公 司 及 其 相 聯 法 團(定 義見 香 港 法 例 第571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證 券 及 期 貨
59、條 例)第XV部)股 份、相 關 股份 或 債 權 證 中 擁 有(a)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第7及8分 部 須 知 會 本 公 司 及聯 交 所 的 任 何 權 益 或 淡 倉(包 括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條 文 被 視 作 或 被 當 作 擁 有的 權 益 及 淡 倉);(b)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352條 將 登 入 該 條 文 所 指 登 記 冊 內的 任 何 權 益 或 淡 倉;或(c)根 據 上 市 發 行 人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之 標 準 守 則 將 知會 本 公 司 及 聯 交 所 的 任 何 權 益 或 淡
60、 倉;或(d)根 據 收 購 守 則 將 於 本 報 告 披 露 之任 何 權 益 或 淡 倉。董 事 購 入 股 份 的 權 利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公 司、其 控 股 公 司、附 屬 公 司 或 同 系 附 屬 公司 概 無 參 與 訂 立 任 何 安 排,以 令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主 要 行 政 人 員(包 括 彼 等 的 配 偶及 未 滿 十 八 歲 的 子 女)於 本 公 司 或 其 相 聯 法 團(定 義 見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的 股 份、相 關 股 份 或 債 券 中 持 有 任 何 權 益 或 淡 倉。主 要 股 東 於 股
61、 份 及 相 關 股 份 中 擁 有 的 權 益 及 淡 倉除 上 文 披 露 者 外,於2024年10月31日,概 無 任 何 人 士(本 公 司 董 事 或 主 要 行 政 人員 除 外)曾 知 會 本 公 司 其 於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相 關 股 份 中 擁 有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第XV部 第2及3分 部 的 條 文 須 向 本 公 司 披 露 或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336條 須登 記 於 本 公 司 須 備 存 之 登 記 冊 內 的 權 益 或 淡 倉。競 爭 權 益本 公 司 董 事 或 控 股 股 東 或 彼 等 各 自 之 緊 密 聯
62、繫 人 概 無 於 任 何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存在 或 可 能 存 在 競 爭 的 業 務 中 擁 有 權 益。董 事 於 交 易、安 排 或 合 約 之 權 益本 公 司、任 何 其 控 股 公 司、附 屬 公 司 或 同 系 附 屬 公 司 概 無 訂 立 董 事 或 董 事 的 關連 實 體 於 其 中 擁 有 重 大 權 益 且 於 期 末 或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內 任 何時 間 仍 然 生 效 之 任 何 重 大 交 易、安 排 或 合 約。中 期 報 告202425購 買、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上 市 證 券本 公 司 及 其 任 何 附
63、 屬 公 司 概 無 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購 買、出 售 或 贖回 本 公 司 任 何 上 市 證 券。購 股 權 計 劃本 公 司 於2017年3月27日 有 條 件 採 納 購 股 權 計 劃。購 股 權 計 劃 於 轉 板 上 市 後 仍有 效。購 股 權 計 劃 條 款 乃 遵 循 主 板 上 市 規 則 第 十 七 章 的 條 文 規 定。購 股 權 計 劃之 進 一 步 詳 情 載 於 招 股 章 程 法 定 及 一 般 資 料 一 節 項 下 購 股 權 計 劃 一 段。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概 無 購 股 權 獲 授 出、行
64、 使、註 銷 或 失 效 且 購 股權 計 劃 項 下 概 無 尚 未 行 使 之 購 股 權。企 業 管 治 常 規董 事 會 認 為,於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本 公 司 已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附 錄C1所 載 之 企 業 管 治 守 則(企 業 管 治 守 則)的 守 則 條 文。審 核 委 員 會本 公 司 已 於2017年3月27日 成 立 審 核 委 員 會(審 核 委 員 會),其 職 權 範 圍 乃 符 合上 市 規 則 及 上 市 規 則 附 錄C1所 載 之 企 業 管 治 守 則。審 核 委 員 會 之 主 要 職 責 乃(不 限 於)協 助
65、 董 事 會 就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告 過 程、內 部 監 控 及 風 險 管 理 系 統 的 效 益提 出 獨 立 意 見、監 督 審 核 過 程 及 履 行 董 事 會 指 派 的 其 他 職 務 及 職 責,從 而 為 董事 會 提 供 協 助。審 核 委 員 會 有 三 名 成 員,由 本 公 司 的 三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即傅 榮 國 先 生、李 家 俊 先 生 及Ghanshyam Adhikari先 生)組 成。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 為 傅榮 國 先 生。本 集 團 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業 績
66、 尚 未由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審 核 但 已 由 審 核 委 員 會 審 閱。26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刊 登 中 期 業 績 及 中 期 報 告本 報 告 將 在 聯 交 所 網 站(.hk)及 本 公 司 網 站(www.windmill.hk)刊 登。截 至2024年10月31日 止 六 個 月 的 中 期 報 告 載 有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的 所 有 資 料,將 於本 公 司 及 聯 交 所 網 站 刊 登 並 適 時 寄 發 予 本 公 司 股 東。承 董 事 會 命鴻 盛 昌 資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主 席李 俊 衡香 港,2024年12月31日於 本 報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李 俊 衡 先 生、李 誠 權 先 生 及 鄒 藝 娬 女 士;獨 立 非 執行 董 事 為 李 家 俊 先 生、傅 榮 國 先 生 及Ghanshyam Adhikari先 生。本 報 告 中 英 文 版 本 如 有 任 何 不 一 致 之 處,概 以 英 文 版 本 為 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