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Quanzhou Huixin Micro-credit Co.,Ltd.*泉州匯鑫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
2、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不會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繼續進行提呈發售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提呈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終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 文 件 並 不 構 成 向 任 何 司 法 權 區
3、 的 公 眾 人 士 提 呈 出 售 任 何 證 券 的 招 股 章 程、發售 通函、通知、通函、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有意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得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概無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提呈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照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
4、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文件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僅供識別閣下如對本文件所載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Quanzhou Huixin Micro-credit Co.,Ltd.*泉 州 匯 鑫 小 額 貸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下的編纂數目:編
5、纂股H股(視乎編纂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調整及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調整)最高編纂:每股香港編纂港幣編纂元,另加1%經紀佣金、編纂%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須在申請時以港幣繳足,並可予退還)面值:每股H股人民幣1.00元股份代號: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 附錄七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所指明的文
6、件的副本,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將由編纂(代表編纂)與本公司於編纂以協議釐定。編纂預期為編纂或前後,且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編纂將不會高於編纂,且目前預期亦不會低於編纂。倘編纂(代表編纂)與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於編纂前協定編纂,則編纂將不予進行,並將告失效。除非另有公佈外,申請認購編纂的投資者須於申請時支付最高編纂每股股份港幣編纂元,連同1%經紀佣金、編纂%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倘編纂最終釐定為低於每股股份港幣編纂元,則多繳股款將可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