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兴纸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景兴纸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预计发行量:80,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06 年 8 月 31
2、 日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30,000,000 股 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公司六名发起人股股东均承诺在上市后的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
3、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62 号文核准。景兴纸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2004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红 2,500 万元,
4、在 2005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红 2,000 万元,截止 2006 年6 月 30 日之未分配利润为 14,707.29 万元,发行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2、2003 年度、2004 年度、2005 年度及 2006 年 1-6 月财税优惠(含所得税减免、增值税返还)的金额按持股比例折算分别为 1,303.84 万元、1,268.93 万元、1,257.81 万元、577.77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64%、26.67%、22.21%、20.99%。财税优惠的获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3、股份公司及其前身作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于 1998
5、 年、1999 年、2000 年和 2001 年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同意所享受的共计 2,047.34 万元的所得税减免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存在补缴可能。公司股东朱在龙和曹桥乡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出具承诺,将按 6:4的比例承担上述可能被追缴的所得税款,金额分别为 1,228.40 万元和 818.94 万元,并赔偿股份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4、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热力等能源。国民经济增长与能源供应之间的矛盾可能导致能源价格的上涨和能源供应紧张,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经营成本,甚至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截止 200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72.66%
6、。其中:短期借款总额为42,846.1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47.1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 和 0.63,存在偿债风险。6、公司大股东朱在龙为支付股权购买款,曾对外向个人借款 2,400 万元,现已归还 1,800万元,尚余 600 万元。如果朱在龙因资金困难不能按期偿还剩余借款,可能因此出现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化的情况。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6 年 8 月 29 日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6 年 8 月 29 日景兴纸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目 录目 录 第一章 概 览 9第一章 概 览 9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简介 9 二、发行人主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