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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0月6日,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发布题为数宇市场竞争调查的报告,公布其对数字市场竞争状况长达16个月的审查结果,特别强调了苹果、亚马逊、谷歌和脸书四家数字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及其商业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和挑战。针对平台垄断问题,该报告提出了三大类具有操作性的建议,覆盖具体行为处置、法律修订和强化执法的配套措施。总体而言,报告所提建议都较为激进,部分措施甚至比欧委会的监管标准更为严格。控诉了四家垄断平台存在的共同竞争问题。该报告指出,在过去十年里,数字市场已经变得高度集中且垄断,削弱了消费者的选择、侵蚀了美国经济中的创新和企业家精神、降低了自由和多样化媒体的活力、损害了美国人的隐私。虽
2、然四家公司领域不尽相同,但他们存在共同的竞争问题。一是每个平台都对一个关键互联网细分领域拥有控制力,它们控制着市场准入、信息获取或交易本身。二是每个平台都利用其对数据的控制权,监视其它企业的增 长和业务活动,判断它们是否可能构成竞争威胁,并通过收购、复制以及阻止竞争对手访问等方式消除竞争威胁。三是这些平台通过自我优待、掠夺性定价、排他性行为等方式滥用其控制力,以寻求进一步扩张。针对六类竞争行为提出激进的监管举措。-是针对平台利用主导领域的业务优势强化在相邻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要求支配性平台实施结构性分拆和业务范围限制,禁止特定平台经营相邻业务。二是针对平台偏向自营或自有内容问题,禁止支配性平台
3、从事自我优待行为。三是针对平台不兼容问题,要求支配性平台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实现互操作性和数据可移植性。四是针对初创企业并购问题,建议国会考虑改变对初创公司并购行为的推定,即将任何由具有支配地位平台开展的并购都视为反竞争,除非证明并购交易对服务公共利益是必要的,而且不能通过内部增长和扩张实现类似的利益。五是针对平台对信息内容及数字广告的强大支配力,导致传统新闻媒体完全屈从于数字平台的现状,要求强化新闻媒体作为内容提供者的议价能力,打造自由和多样化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民主基石。六是针对平台相对于用户和依赖其获取用户的第三方企业,具有明显不对等议价能力的问题,建议国会考虑禁止平台滥用议价权,包括审查反竞争合同,对依赖支配地位平台的个人和企业实行适当程序保护等措施。修法以恢复反垄断法律效力至早期严格水平。为了配合对以上六种平台竞争高发行为的监管,报告提出对美国反垄断法律体系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