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22 年度报告 朝农高科 NEEQ:838312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3 3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1919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222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626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0
2、30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3434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131131 3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莉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
3、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
4、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 000942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对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所述,朝农高科于 2022 年向杭州标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支付 19,757,200.00 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5,289,471.26 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该款项的性质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会计师事务所对以下重要的款项实施函证,但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会计师事务所未收到回函。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以下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应付账款、营
5、业成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4 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16,150,211.56 26,870,586.23 9,355,613.15 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 29,092,160.32 10,399,425.00 2,095,551.00 太仓浩华农资有限公司 429,908.25 9,158,706.00 3,832,602.10 中农红太阳(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09,284.40 9,499,200.00 合计 47,281,564.53 55,927,917.23 11,451,164.15 3,832,6
6、02.10(3)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程序过程中,发现朝农高科存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跨期的现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注册会计师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于朝农高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