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住所: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紫金矿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2、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0.1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07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464,130.91 万股 其中:A 股不超过 1,063,586.91 万股 H 股 400,544.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3、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本公司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7
4、年 12 月 19 日 紫金矿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5、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重大事项提示 1.2003 年 12 月,本公司在香港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40,054.40 万股 H股(含国有股东出售存量股份 3,641.31 万股),每股面值为 0.1 元,成为首家境外上市的国内黄金生产企业。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131,413.09 万元,股本总额为 1,314,130.91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 0.10元;2.本公司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
6、则和香港交易所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说明书与本公司已在境外披露的 H 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披露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调节,敬请投资者关注。紫金矿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4 3.根据 2007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06年末已发行的总股本 1,051,304.73 万股、每股面值为 0.10 元普通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2.5股比例转增普通股。实施2006年度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