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elthin Food 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河路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河路 728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号安信金融大厦)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2、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16,823,018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7,292,072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德馨实业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德馨实
3、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志勇承诺: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志勇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
4、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5、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三三、实际控制人林志勇的一致行动人吕怡承诺:、实际控制人林志勇的一致行动人吕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四四、实际控制人林志勇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林志勇的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史文超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史文超承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购该部分股份。
6、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