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nwei Rubber Item Co.,Ltd.(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下坑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70 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优先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
2、,270 万股。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由公司原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公开发售一定数量的股份,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700 万股老股,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即 2,270 万股),同时保证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每股面值 1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07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及减
3、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叶继跃、张桂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
4、属叶双玲、叶极大、张国方、叶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5、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 50%。(4)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
6、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对于已作出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锁定期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