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洲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W2-A7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同洲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2,2 0 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6.00 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689.6405 万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
2、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明及其兄弟袁华(持股 3,886.6458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长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绍荷、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长令、潘玉龙、何兴超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
3、署日期:2006 年 5 月 30 日 预计发行日期:2006 年 6 月 12 日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4、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同洲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1、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6489.6405 万股,本次拟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689.6405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股东袁明及其兄弟袁华(持股 3,886.6458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
5、长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绍荷、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长令、潘玉龙、何兴超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0,427,793.87元。根据发行人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2006 年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成功,则 2005 年末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0,427,793.87 元及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发行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
6、权比例享有。3、2005 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公司主要产品数字电视机顶盒销量为2,609,374 台,较 2004 年度销量增长 35.0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6,560.86 万元,较 200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4.34%;实现净利润 6,116.87 万元,较 2004 年度净利润增长 51.01%。4、2003 年至 2005 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3,257.29 万元、4,050.39 万元、6,116.87 万元,其中 2003 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广电赢实业有限公司共销售 18,000 份中央电视台第 3、5、6、8 套节目数字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