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前言一、前言 1、本报告是公司连续第十四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月 31 日,报告数据以 2021 年度为主,报告中公司运营相关数据披露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披露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3、本报告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二、公司概况二、公司
2、概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组建于 1993 年,199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3,248,913,588 股。上市以来,公司秉承“以人为本、求实创新、服务社会、厚报股东”的经营理念,发扬“团结、诚信、高效、开拓”的企业精神,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建设,认真履行对股东、客户、员工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2021 年,公司创造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1.07 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主要根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3、254,217,624.85 元、向国家上缴税费 1,306,847,246.06 元、向员工支付的薪酬 1,535,937,949.36 元、向银行等债权人支付的借款利息 2,140,587,918.56 元,合计 3,729,155,489.13 元,以公司总股本 3,248,913,588 股为基数计算),实现了各利益相关方的共赢。三、三、2021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一)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三会”运行规则
4、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公司“三会”,审议一系列重大事项并进行信息披露。进一步健全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确保会议召开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021 年,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 20 次、监事会4 次,在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均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尽可能为广大股东提供便利。2、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规则,认真编制公告,及时履行各项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5、完整,提高透明度。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未发生实行差别对待,或有选择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使广大投资者公平享有知情权。同时,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做好公司未披露信息的使用及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发生。3、建立多元沟通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元沟通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采取接听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来函回复、官方网站、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解答投资者疑虑,不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4、保护债权人权
6、益,维护公司良好信誉、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公司良好信誉 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与融资银行开展了银企合作,与供应商保持战略合作关系,与债权人及时做好公司经营情况的沟通。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运转的同时,切实保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司良好信誉,保持了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二)积极保障员工各项权益(二)积极保障员工各项权益 1、规范用工管理,依法提供社会保障、规范用工管理,依法提供社会保障 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了员工享有的权益和应履行的义务,并制定了薪酬管理规定保证员工的劳动付出与薪酬相匹配,激发员工队伍活力。同时,公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