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前言 1、本报告是我公司连续第九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月 31 日,报告数据以 2016 年度为主,报告中公司运营相关数据披露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披露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3、本报告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二、综述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2、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于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以建材及其制品、地产、金融、医药为主业,涉足煤炭、商贸、体育文化、互联网传媒领域的企业集团。面对经济新常态,公司将紧紧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布局,抓住“一带一路”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机遇,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平台,加快推进建材制品、医药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大健康、生态养生、体育文化、网络传媒等新兴业态,坚持走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驱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公司上市以来,一直秉承“以人为本、求实创新、服务社会、厚报股东”的经营理念,发扬“团结、诚信、
3、高效、开拓”的企业精神,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认真履行对股东、客户、员工等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2016 年度,公司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等各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创造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1.89 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主要根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93 万元、向国家上缴税费 116,151 万元、向员工支付的薪酬 136,596 万元、向银行等债权人支付的借款利息 223,405 万元,合计 491,345 万元,以公司总股本 259,995 万股为基数计算)
4、,实现了各利益相关方的共赢。三、2016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起到了提高决策水平、规范管理与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的作用,使公司能更好的保护股东合法权益。(1)召开股东大会合法、合)召开股东大会合法、合规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5、和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的职权,在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上尽可能为广大股东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及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平台投票两种方式,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对未披露信息的使用人进行登记、备案记录,保证公司信息严谨无泄漏。公司本着
6、“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设立专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热情接待各类投资者的来电、来函、来访,做到详尽解答、及时回复。同时,也通过公司外部网站、网上业绩说明会及“上证 e 互动”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针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