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OSO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LTD.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小白芒桑泰工业园桑泰工业园 6 6 层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楼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发发 行行 人人 声声 明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 http:/。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3、虚假不实陈述。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提示: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280 万股,本次拟发行 A 股 2,428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9,708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本公司控股股东德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4、的公司公开发行股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皮远军、陈克峰、秦传君、方向一、陶胜、徐治国、涂洪滨、苏周、王永彬、程春金、雷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5、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为 98,572,069.02 元(母公司报表金额)。根据发行人 2011 年度第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修订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3、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