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K Petroleum&Chemic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Ltd.(发行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发行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176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号 15 层)层)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1-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
2、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发行股数:4,600 万股(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15.96 元(五)发行日期:2009 年 7 月 28 日(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181,613,392 股(八)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实际控制人顾正、李芳英、袁建新和王祥伟及其关联方顾冰、赵树荣、郑帼芳和丁文华等 8 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3、收购该部分股份;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上述36 个月的期限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他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此次发行前的非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九)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十)招
4、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 年 7 月 27 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5、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35,613,392 股,本次拟发行 46,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 181,613,392 股。上述 181,613,392 股全部为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李芳英、袁建新和王祥伟及其关联方顾冰、赵树荣、郑帼芳和丁文华等 8 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上述 36 个月的期限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他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此次发行前的非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