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如下:一、综述 一、综述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91 号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21 号和证监发字(1998)322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1 月 26 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
2、06217Q)。公 司 现 有 注 册 资 本1,417,556,338.00元,股 份 总 数1,417,556,338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已于 1999 年 3 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电广传媒”,股票代码为“000917”。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影视节目制作、发行、销售(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有线电视网络及信息传播服务,旅游、文化娱乐、餐饮服务、贸易业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管理(以上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2017 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突出“社会效益”与“经济
3、效益”,实现双效统一,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债权人,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1、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4、能够有效保证所有股东公平、充分享有各项权利。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进行运作,充分履行各自职责,把服务客户,回报社会,对股东负责作为主要目标,从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保障其行使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5、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等,形成具有电广传媒特色的信息披露控制体系,从制度的适用范围、信息披露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信息披露的主要类别、重要信息的内部报送、披露标准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有效规范,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发布 50 份编号公告,涉及披露文件 100 多份,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3、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17 年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及时回复互动平台问询、接听咨询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和交流,让投资者详尽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维护和优化投资者关系。全年共接待机构调研 33 人次。此外,我
6、们还通过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沟通互动,介绍公司战略和业务情况。4、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7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7,556,3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52.67 万元(含税)。5、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信贷合作的商业规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职工权益保护(二)职工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