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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 b**** 编号:380130 2023-06-29 271页 1.9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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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

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GenSho Logistics CO.,LTD.(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申 报报 稿)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座 16-18 层层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

2、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2,207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后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827 万股

3、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实际控制人余军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东中之衡、陈珊、上海禾雍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余丰、博汇源、上海炫耀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过程中,如相关审核机关对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期限或相关事项提出另外的要求,本人同意无条件按相关审核机关提出的要求执行,并重新签署必要的文件(如需)。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余军、余丰、杨永平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5、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

6、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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