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 30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号 8-11 层)层)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2、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不超过 4,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
3、0,1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富佳控股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富佳控股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
4、延长 6 个月。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跃旦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跃旦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5、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项承诺不因职务变
6、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本项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