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HEAD CO.,LTD.(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2、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9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55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和主要股东减持股份的意向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和主要股东减持股份的意向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毕心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3、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没有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毕心德之妻杨爱菊及其女儿毕文娟、儿子毕于东,毕心德之兄毕怡德等与毕心德有亲属关系的二十名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赫达股份
4、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毕文娟还做出承诺: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如果减持的,则每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规定办理。本公司董事(毕心德、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高级管理人员(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邱建军、毕耜新)分别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5、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赫达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且上述承诺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6、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监事(毕于壮)和核心技术人员(毕英德、毕耜新、毕研恒)分别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赫达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