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钢股份:招股说明书概要 2001-11-17 05:45: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baoshan iron steel co.,ltd.(上海市)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公司股票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单位:人
2、民币元 面值 发行价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股 1.00 4.18 0.079 4.101 合计 1,877,000,000 7,845,860,000 148,967,400 7,696,892,600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相结合 上网发行日期:2000年11月20日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特别风险提示 钢铁行业是周期性很强的行业,与经济增长速度密切相关。当整个行业疲软时,钢铁产品的价格将出现明显下降,这将对公司的盈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与集团公司有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如本公司销售给集团公司的铁水占公司1999年销售收入的13.7,且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都通过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此外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其他钢铁生产企业有少量同业竞争。如果公司不能与集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协议做到公允合理,则可能对本公司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0年11月16日(人民币普通股)发行1,877,000,000股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中国或我国或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经贸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行人: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均指发
4、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指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国贸总公司:指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社会公众股、A股:指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的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社会公众发行187,700 万股新股的行为 预路演:指在获得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本次发行正式开始前,以主承销商为主的承销团进行的资本市场调查行为 法人投资者: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一般法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 元:指人民币元 WTO:指世界贸易组织 H 股: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发行的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的股票 ADR:指美国存托凭证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5、牌交易 主承销商: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另外,关于中国及中国钢铁行业的信息来源于多种政府和民间出版物,或由与政府各部门的交流中获得,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未编辑发布也不负责证实此类信息,此类信息亦未必与其他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同类信息相符合。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国”、“我国”、“国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事宜将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
6、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而编写。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概要,并确信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与招股说明书正文一致且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批准。本次发行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应支付的税款和其它有关费用,发行人、上市推荐人和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