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Imilab Technology Co.,Ltd.(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 588 号 1 幢 11 层 001A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材料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2、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
3、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4、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4,00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2%,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
5、让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01.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特别风险:一、一、公司与小米集团合作模式对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与小米集团合作模式对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一)(一
6、)公司公司对对小米集团关联小米集团关联销售销售占比较高占比较高的风险的风险 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小米集团进行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77,941.14 万元、85,078.96 万元和 91,643.14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09%、75.69%和 59.79%,整体呈现较高的比例,但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如果未来小米集团向公司采购的金额显著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二)(二)分成模式下公司能否取得分成利润取决于小米集团的风险分成模式下公司能否取得分成利润取决于小米集团的风险 对于分成模式的小米定制产品,其在小米集团的各种渠道实现对外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