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Ltd.(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座 3845 楼)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投资
2、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福建圣农发
3、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1,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1、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
4、发展回购该等股份。”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达、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5、张志忠、张晓雷、周
6、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陈榕、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龚金龙、闫清福、赵筱兰、邓巧宜、陈剑华、刘春等2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6、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二、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