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octek Ergonomic Technology Corp.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 588 号(鄞州区瞻岐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
2、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150万股。其中,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5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3、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60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
4、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5、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6、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丽晶电子、丽晶国际及聚才投资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丽晶电子、丽晶国际及聚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