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University Zhengyua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Co.,Ltd.(长春市前进大街 226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摘要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2、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
3、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除非另有所指,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所列简称与招股说明书释义一致。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的承诺(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逢良、刘海涛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博维实业、吉林数字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
4、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本
5、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4、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逢良、刘海涛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博维实业、吉林数字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转让条件(1
6、)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2)若发生本人/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转让方式 本人/本公司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份的限制 本人/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