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Ltd.(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6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2、:1.00 元 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556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0,224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4 年【】月【】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和薛金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
3、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南、颜美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4、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薛金全、俞新南、颜美华还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南通产控、新源投资、上海集赋承诺:
5、“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醋酸化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权减持持有的醋酸化工全部股份,实际减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4、上述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股份锁定: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
6、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