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要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袁宏明 董 事 弃权原因:潍柴动力 2022 年半年报全文提及:“陕重汽成立时,陕汽集团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由陕重汽继受,但由于德隆系危机及其他因素的
2、影响,尚未完成资质的变更手续。陕汽集团承诺配合上述资质依法变更事宜”,该内容披露有误。主要原因为:1.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汽集团”)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次报送了相关请示,均未取得批示;2.生产资质属于国家行政许可行为,除法定可转让的情形外均不可转让、出资,且生产资质不属于上述例外可转让的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承诺函自始无效。针对董事袁宏明先生的上述理由,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陕汽集团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生产资质依法变更至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事宜的承诺披露内容
3、准确无误。该等披露事项在公司 2007 年 A股上市文件中及其后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至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均经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审核,并签署确认同意书面意见。根据 2002 年陕重汽注册成立时的合作背景及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湘火炬”,已由公司吸收合并承继权利)与陕汽集团签订的合资协议 合资合同的约定,2007 年公司首次发行 A股上市暨吸收合并原湘火炬时陕汽集团作出的承诺,以及 2014 年陕汽集团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作出的书面回复,陕汽集团自始认为其名下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然由陕重汽继受,且自始不可撤销地
4、承诺依法在具备条件时将其名下重型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变更至陕重汽,该等事实一直存续且陕汽集团一直负有合同承诺法律义务,陕汽集团承诺自始有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董事袁宏明认为本报重要事项中相关承诺事项披露有误,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谭旭光 董事长 工作原因 张 泉 徐新玉 董 事 工作原因 张 泉 袁宏明 董 事 工作原因 蒋 彦 严鉴铂 董 事 工作原因 蒋 彦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5、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6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A股股票简称 潍柴动力 A股股票代码 000338 H 股股票简称 潍柴动力 H股股票代码 23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
6、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同刚 吴迪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 传真 0536-8197073 0536-8197073 电话 0536-2297068 0536-2297056 电子信箱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86,740,10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