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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未来三年(20242024 年年-2026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制定本规划考虑
2、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根据公司章程及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系,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股
3、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具体方案。三、未来三年(三、未来三年(20242024 年年-20262026 年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和时间间隔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实施
4、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为: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净资产的 30%。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
5、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6、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干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