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英文主页 >中英对照 > 报告详情

国际金融公司(IFC):吉尔吉斯共和国检查改革案例研究(英文版)(36页).pdf

上传人: 云闲 编号:31042 2021-03-03 36页 1.64MB

1、在视察等复杂政策领域进行全面改革时,政府应考虑包括四个密切相关的要素:(一)体制和程序变革;(二)制定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实施过程和工具;(三)通过监测、调查和评价实施过程,(四)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能力建设。决策者应牢记,在着手进行能够产生真正有意义影响的深入体制改革时,需要一项长期战略。如果没有这一点,可能会出现一些临时决定,例如暂停执行,但这些决定并没有被证明是解决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的办法。机构整合不仅符合改革的总体目标,而且在更精细的层面上加强了企业的程序。2011年引入基于风险的检查,对于当时国家的检查改革发展阶段来说太早了。为了找到最方便、最有效的算法,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分析和组合

2、,并考虑局部环境。一种更简单的基于风险的检查方法是,首先关注给定公司和部门的规模,然后逐渐转向基于新反馈和经验的更复杂、更精细的方法。确定所有检查机构的共同准则和程序,以建立一个“普遍”制度。在开发信息技术检查系统时,检查机构声称其规范和程序是独特和具体的,因此不能纳入共同的信息技术系统。因此,重要的是要与客户密切合作,以确定共同的规范和程序。最后,为企业开展定期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对检查过程至关重要。即使法律法规在概念上是合适的,如果企业主不知道法律应该如何运作,如果法规没有以透明的方式执行,公司将继续经历检查过程,成为阻碍业务发展的障碍。此外,这种透明度有助于保护企业免受检查员和其他公职人员滥用职权

word格式文档无特别注明外均可编辑修改,预览文件经过压缩,下载原文更清晰!
三个皮匠报告文库所有资源均是客户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
本文主要介绍了吉尔吉斯斯坦在2006年至2019年期间对检查制度进行改革的历程。主要内容包括: 1. 2007年,吉尔吉斯斯坦通过了首部《检查法》,规定了检查的基本程序,包括五种检查类型、检查频率和持续时间等。但改革效果有限,检查数量和频率未减少,企业负担依然沉重。 2. 2011年,对《检查法》进行修订,引入风险基础检查方法,减少检查类型,缩短检查时间,并设立检查协调机构。但改革仍未能显著改善检查指标。 3. 2012-2016年,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将21个检查机构合并为12个,并引入统一的IT解决方案。这些措施结合了机构、程序和信息技术的改革,为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4. 2018年,政府实行了为期一年的检查暂停,以评估改革效果。但检查暂停并未解决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5. 改革过程中,政府与私营部门沟通不足,导致改革执行不力。2015年,政府开始与私营部门积极沟通,建立反馈机制,提高私营部门对改革的承诺。 6. 总体而言,吉尔吉斯斯坦的检查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持续努力。
改革过程如何? 改革有何影响? 未来如何推进?
客服
商务合作
小程序
服务号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