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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视察等复杂政策领域进行全面改革时,政府应考虑包括四个密切相关的要素:(一)体制和程序变革;(二)制定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实施过程和工具;(三)通过监测、调查和评价实施过程,(四)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能力建设。决策者应牢记,在着手进行能够产生真正有意义影响的深入体制改革时,需要一项长期战略。如果没有这一点,可能会出现一些临时决定,例如暂停执行,但这些决定并没有被证明是解决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的办法。机构整合不仅符合改革的总体目标,而且在更精细的层面上加强了企业的程序。2011年引入基于风险的检查,对于当时国家的检查改革发展阶段来说太早了。为了找到最方便、最有效的算法,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分析和组合
2、,并考虑局部环境。一种更简单的基于风险的检查方法是,首先关注给定公司和部门的规模,然后逐渐转向基于新反馈和经验的更复杂、更精细的方法。确定所有检查机构的共同准则和程序,以建立一个“普遍”制度。在开发信息技术检查系统时,检查机构声称其规范和程序是独特和具体的,因此不能纳入共同的信息技术系统。因此,重要的是要与客户密切合作,以确定共同的规范和程序。最后,为企业开展定期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对检查过程至关重要。即使法律法规在概念上是合适的,如果企业主不知道法律应该如何运作,如果法规没有以透明的方式执行,公司将继续经历检查过程,成为阻碍业务发展的障碍。此外,这种透明度有助于保护企业免受检查员和其他公职人员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