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2024版)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贵州省境内智能煤矿(井工、露天)、智能化选煤厂的建设工作。第二条 智能煤矿本指引所称智能煤矿是指将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技术进行深度融合,围绕监测实时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业务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排水、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智能化运行的煤矿。第三条 建设原则结合贵州省井工煤矿、露天煤矿、选煤厂智能化建设基础与生产条件,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开展智能煤矿建设,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级别分为高级、中
2、级、初级,新建(改、扩建)矿井鼓励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第四条 建设目标(一)智能煤矿(井工)。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综合管控平台、地质保障、生产、辅助生产、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等智能化系统,构建全面感知、分析决策、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井工智能煤矿运行体系。高级智能煤矿(井工),加大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实现各系统智能化协同运行、安全风险预控、产运销业务联动、决策管控支持等功能。煤层赋存条件及智能化建设基础条件较好的矿井应进行高级智能煤矿建设。中级智能煤矿(井工),加大地质与工程数据、灾害监测与综合防控的融合应用,实现采煤工作面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和远程控制,辅助生产系
3、统固定岗位具备无人值守功能。煤层赋存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智能化建设基础的矿井应进行中级智能煤矿建设。初级智能煤矿(井工),实现采煤工作面智能化或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和远程控制,辅助生产系统固定岗位具备无人值守功能。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具有一定智能化建设基础的矿井应进行初级智能煤矿建设,并逐步过渡到更高级别的智能煤矿。(二)智能煤矿(露天)。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露天煤矿开采,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综合管控平台、矿山设计、智能穿爆、矿山工程、智能辅助、生产经营管理等智能化系统,构建采剥装备智能化、开采环境数字化、集中管控信息化的露天智能煤矿运行体系。高级智能煤矿(露天),实现露天矿全流程的少人化生产,形成
4、基于综合管控平台的一体化智能协同管控。中级智能煤矿(露天),实现现场集中操控、固定岗位无人值守、远程监控运维等功能。初级智能煤矿(露天),重点进行信息基础设施、采剥系统机械化及信息化的建设。(三)智能化选煤厂。以主要工艺环节、重要装备、安全防控智能化为建设重点,主要生产流程、主要操作岗位及重要设备实现无人操控。参照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要求,建设安全、节能、环保的智能化选煤厂。第五条 建设要求(一)智能煤矿(井工)建设要求井工煤矿应至少在一个采区开展智能化建设。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按照采掘生产少人化、固定岗位无人化、决策分析协同化的
5、原则,统筹建设煤矿智能化系统。1.信息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相关软硬件设施。通过统一规划,构建矿井全面感知网络、建设高速数据传输通道、形成数据应用中心,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信息内外传输利用的安全冗余。2.综合管控平台。融合煤矿地质勘探、巷道掘进、煤炭开采、主辅运输、通风排水、供液供电、安全防控等业务系统数据,实现生产集中控制、安全集中监测,支持分析决策信息化。3.地质保障系统。应用物探、钻探等探测技术与装备,结合数据处理技术,将地质数据与工程数据进行融合,实现地测信息数字化,为隐蔽致灾治理提供地质保障。鼓励应用采掘工作面的随采、随掘智能探测与监测等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矿
6、井地质信息的透明化。4.生产系统。包括采煤子系统、掘进子系统。(1)采煤子系统。采用“记忆割煤+可视化远程干预”方式,应用工作面设备协同控制等技术,实现主要生产流程一键启停、有人巡检、少人作业。采煤机具备记忆切割、液压支架具备自动跟机支护、刮板输送机具备煤流负荷检测等功能。(2)掘进子系统。根据巷道掘进地质条件与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掘进技术与装备,配套高效的辅助作业系统,实现防突风门外远距离集中可视化操作,逐步推进掘支平行作业。5.辅助生产系统。包括通风子系统、瓦斯抽采子系统、压风(制氮)子系统、排水子系统、主运输子系统、辅助运输子系统、供配电子系统。(1)通风子系统。应实现矿井主通风机、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