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导则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导则 Guideines for archiving and handove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s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2026 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 告 第 702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纸质城建档案数字化导则等 3 项 吉林省工程建设导则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批准纸质城建档案数字化导则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导则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导则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导则,编号依次为:JJD 00
2、5-2026、JJD 006-2026、JJD 007-2026,自 5 月 1 日起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 年 4 月 27 日 前 言 根据工作需要,将原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标准 DB22/T 5117-2022 转化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导则JJD 006-2026。本导则共分 8 章和 9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等。本导则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城市建设档案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随时反
3、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康路 519号,邮编 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唐山永进科技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档案指导中心 通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白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四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延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梅河口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敦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集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通化县城乡建设档案馆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闫占海 孙彦军 张海萍 张 进 赵长和 赵建成 王志强 李万和 李
4、国河 兰 莹 潘晶涛 王 迎 吕明丽 周淑霞 徐 茜 赵 伟 杨树丽 王立荣 张雪楠 隋成力 范曦匀 闫 实 绳 墨 苏玲玲 袁修越 冯 键 刘 晨 苗春丹 王 楠 王健鹏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陈长春 周德金 刘欣伟 王林亿 王春青 隋广文 目 次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7 4 工程文件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10 4.1 归档范围及内容.10 4.2 纸质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10 4.3 编制竣工图的质量要求.11 4.4 电子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12 4.5 声像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13 5 工程文件的整理.16 5.1 纸质文件的整理.16 5.2 电
5、子文件的整理.20 5.3 声像文件的整理.21 6 工程文件的归档.26 6.1 纸质文件的归档.26 6.2 电子文件的归档.26 6.3 声像文件的归档.27 7 工程档案的验收.28 8 工程档案的移交.30 附录 A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33 附录 B 市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38 附录 C 地下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44 附录 D 综合管廊工程文件归档内容.48 附录 E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内容.52 附录 F 工程声像文件归档内容.62 附录 G 纸质档案整理移交用表.66 附录 H 电子档案移交用表.77 附录 J 声像档案整理移交用表.79 本导则用词说明.87 引用标
6、准名录.88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保证工程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市、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 语 2.0.1 建设工程 const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