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J xxxxx-202xDB34/xxxx-xxxx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拟改成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26-XX-XX 发布2026-XX-XX 实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前言前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提高既有民用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既有民用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4377号)的要求,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结合安徽省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2、修订本规程。本规程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节能诊断;5.节能改造判定;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设计;7.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8.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改造设计;9.电气系统改造设计;10.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11.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12.节能改造施工;13.节能改造验收;14.机电系统运行调适;15.节能改造评估。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原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34/T 5057 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34/T 5057 合并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34/Txxxx。2 更新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的热工性能限值。3
3、提升节能改造后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电力与照明系统等设备性能指标要求。4 新增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机电系统运行调适两个章节;补充光伏和余热废热利用的相关内容。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7699号,邮政编码:230031)。主 编 单 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安徽神舟建材集
4、团有限公司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荣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目录录1总总 则则.82术术 语语.9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104节能诊断节能诊断.124.1 一般规定.124.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124.3 给排水系统.134.4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144.5 电气系统.164.6 智能化系统.174.7 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系统.194.8 综合诊断.205节能改造判定节能改造判定.225.1 一般规定.225.2 围护结构.225.3 给排水系统.235.4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245.5 电气系统.285.6 智能化系统.295.7 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
5、利用系统.295.8 综合判定.30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设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设计.316.1 一般规定.316.2 外墙.316.3 屋面及架空楼板.326.4 外门窗.336.5 幕墙与采光顶.347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377.1 一般规定.377.2 给水系统.377.3 热水系统.387.4 用水器具.387.5 非传统水源利用.398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改造设计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改造设计.408.1 一般规定.408.2 冷热源系统.408.3 输配系统.418.4 末端系统.428.5 监测与控制系统.429电气系统改造设计电气系统改造设计.449.1 一般规定
6、.449.2 供配电系统.449.3 照明系统.449.4 常用用电设备.4510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4610.1 一般规定.4610.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4610.3 能耗监测系统.4610.4 机房工程.4811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4911.1 一般规定.4911.2 太阳能利用.4911.3 热泵系统.4911.4 余热废热利用.5012节能改造施工节能改造施工.5112.1 一般规定.5112.2 围护结构.5112.3 给排水系统.5312.4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5412.5 电气系统.5612.6 智能化系统.5612.7 可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