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GREEN LEADER HOLDINGS GROUP LIMITED綠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有關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所載不發表意見的最新情況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所載不發表意見的
2、最新情況,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且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年報(年報)。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及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謹此就年報所載不發表意見(持續經營不發表意見)提供進一步最新情況。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本公告日期止期間,本公司已採取以下步驟及措施,以減輕其流動資金壓力、改善其財務狀況及處理持續經營不發表意見:(i)本公司、潛在投資者代表及二零一七年票據持有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至三月期間已出席多次三方會議以詳細討論建議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制定涵蓋投資條款及全數清償結欠二零一七年票據持有人債務的可行建議。具體而 言,本 公 司、潛 在
3、投 資 者 代 表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票 據 持 有 人 已 討 論 二 零 一 七年可換股票據的償還時間表、其將予償付的方式及潛在投資者將予提供的投資形式,以及潛在投資者將予提供的抵押,以確保償還責任。1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正 在 安 排 另 一 次 三 方 會 議,以 敲 定 延 長 還 款 期 限 建議 的 細 節。此 外,二 零 一 七 年 票 據 持 有 人 正 盡 其 最 大 努 力 安 排 前 往 中 華 人民共和國(中國)河南省實地考察,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底前落實,以評估潛在投資者就償還責任抵押其項目作為抵押的可行性。各方正在進行上述措施以期於截至二
4、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前訂立最終協議。(ii)本集團已就進一步延長二零二四年可換股票據的到期日與二零二四年可換股票據持有人進行磋商,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敲定延長條款及相關時間表。(iii)就有關進一步投資煤炭業務而言,由於自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中國山西省引入煤炭混合與加工設施及機器,故為本集團帶來穩定收入及經營現金流入淨額。本集團亦透過增加市場推廣及銷售部門的資源持續獲得新客戶,並提升服務品質及採取節省成本措施,以降低間接成本。(iv)本集團一直致力透過持續與多間金融機構及或其他投資者商討以獲取外部融資及或集資機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獲取外部融資6,850,000港元,而全部有關融資已於相同期間內全數結清。外部融資提供者已同意於有需要時向本集團提供額外融資金額。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承董事會命綠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謝南洋香港,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謝南洋先生(主席及行政總裁)及安娟女士;而獨立非執行董事則為何建昌先生、沈偉東先生及田宏先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