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 号:IB-CA-2022-01 下发日期:2022 年 8 月 24 日 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实施指南实施指南 信息通告信息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I 前 言 2017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明确指出,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2019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再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采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带头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2021 年 11 月,民航局发
2、布关于打造民用机场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2145 号),在“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中提出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2021 年 12 月,民航局修订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民航发202150 号),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性工作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一、编制目的 统一思想认识。提出适用于民航局直属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概念和模式,解决参建单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认识不一、理解各异的问题。指导咨询实践。明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典型模式,明确参建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引导直属单位和相关工程咨询类企
3、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规范行业发展。提出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相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指导和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有序发展。二、编制思路 本指南编制过程中,编写组参考借鉴其他行业和省市相关文件和研究成果,认真总结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深入调研了民航二所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 A 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案例。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后定稿。本指南充分结合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特点,提出了以“1+N”模式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典型模式,即“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单项咨询”的咨询业务组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也可根据委托方需要,承担专项咨询服务。鼓励和
4、支持直属单位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探索和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以建设项目的主要阶段划分(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II 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为基础,本指南提出了各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与重点工作要求。在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概念、模式及工作内容之外,本指南也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委托方式、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指南建议推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1+N”服务模式可由图 1 表示。图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示意图 三、总体架构 本指南共分五章。各章主要目的和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总则。明确本指南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第二章术语。
5、定义和解释本指南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特定用语。第三章基本规定。提出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基本要求。第四章组织模式。提出本指南建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典型服务模式,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单位、机构和人员职责提出指导性要求。第五章工作内容。以建设项目主要阶段划分为基础,提出各阶段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涉及的委托方职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服务内容及工程咨询成果要求。附件一、二作为参考性文件,分别为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配套的招标、合同文件示范文本。如项目所在地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另有相关规定的,III 可结合实际情况执行相关规定。附件三为调研案例项目资料。四、其他 本指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
6、场司提出并归口管理。为使本指南更好地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不断总结经验,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 9 号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邮编 100621,梁林峰,电话:010-64557555-312,E-mai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编制单位: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 编:韩 晓 梁林峰 参编人员:陈 斌 李 江 杨浩广 葛春景 李宜龙 武 文 冯广东 主 审:张 锐 彭爱兰 刘伊生 参审人员:周 鑫 韩兴军 邵 鹏 李 黎 王晓沛 李 伟 皮德江 吴振全 徐 晔 陈 敏 罗勇健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