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MingMed Biotechnology Co., Ltd.*廣州因明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 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監會 ) 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並 不 完 整,亦
2、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 閣 下 閱 覽 本 文 件,即 表示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廣州因明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 在 聯 交 所 網 站 登 載 本 文 件 或 其 任 何 補 充、修 訂 或 更 換 附 頁,並 不 會 引 致 本 公 司、其 保 薦 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 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
3、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全部或部分轉載於最終正式上市文件;(d) 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 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 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 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顧問或包銷商概無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發售任何證券或招攬要約購買任何證券;(h) 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
4、不獲接納;(i) 本公司不曾亦不會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 (經修訂) 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本文件所述的證券;(j) 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 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且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及(k) 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於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 條例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前,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該文件的文本將
5、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提供。* 僅供識別編纂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屬不完整並可予更改,且當中資料須與本文件封面 警告 一節一併閱讀。重要提示: 閣下如對本文件中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專業獨立意見。MingMed Biotechnology Co., Ltd.*廣 州 因 明 生 物 醫 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編纂編纂項下的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 (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 (可予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 (可予重新分配及視乎編纂行使 與否而定)最高編纂:每股H股編纂港元,另加1.0%經紀佣金、 0.0027%
6、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香港聯交所 交易費及0.00015%財匯局交易徵費 (須於 編纂時以港元繳足,多繳股款可予退還)面值:每股H股人民幣1.00元編纂:編纂聯席保薦人及編纂(按字母順序)編纂、編纂及編纂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 文 件 連 同 本 文 件 附 錄 七 送 呈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及 備 查 文 件一 節 所 指 文 件,已 遵 照 香 港 法 例 第32章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