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东京 香港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Wuhan Chengdu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Tokyo Hong Kong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的法律意见书法律
2、意见书二二五年九月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致:致: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瑞科技”)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3、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现行的公司章程;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3.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2 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法律意见书24.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4、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定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和参加方式等内容。2.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 669 号兴瑞科技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3.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5、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明及/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16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56,530,35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法律意见书3股份总数的 52.566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3.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