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 16 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二 0 0 一一七七年三月年三月 2 前前 言言 本报告是公司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6 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实施情况编制而成。 本报告是公司继 2009 年首次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后,发布的以年度为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集中反映公司 2016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绩效。 本报告经
2、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观 坚持立足主业,关注社会需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追求员工、品牌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不断提升社会大众的生活质量。 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来共同促进社会文明,提供充分就业,积极增加税收、倡导规范竞争、推动行业进步、保障股东权益、注重环境保护、融入公益事业,努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典范,塑造和谐企业。 一言概之:员工为本,品牌为魂,社会为根,一切为大众。 关于“企业社会责
3、任观”的详细阐述,见公司200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二、本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所做工作 (一)(一)保护股东和相关者合法权益方面保护股东和相关者合法权益方面 1、公司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法的要求。 公司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股东,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2015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该次会议共
4、审议通过十项议案,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该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上述两次会议均确保股东能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赋予的各项合法权益。 2、公司积极重视有关部门建议,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 )的股东建议函 ,公司重视投服中心关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完善建议,展开专题讨论研究相关问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更加充分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并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审计署、
5、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包括管理制度、风险清单以及内控手 4 册在内的内部控制框架。并且,公司通过实施内控评价程序,反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均得到了有效实施,没有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股东及相关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4、注重信息披露管理,维护良好投资者关系 公司制定了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明确了信息披露程序
6、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了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和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信息。 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者, 充分利用公司的投资者关系交流平台, 与投资者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共接待有关机构投资者来访 5 次。 报告期内, 公司参加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的主题活动。 活动期间,投资者提问踊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