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泸州老窖)是我国白酒行业第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地处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发源地,以众多独特优势在中国酒业独树一帜。拥有我国建造最早(始建于公元1573年)、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保护最完整的1573国宝窖池群,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行业首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2012年相继被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泸州老窖酒传统酿制技艺”作为川酒和我国浓香型白酒的唯一代表, 于2006年5月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泸州老窖成为行业首家拥
2、有“双国宝”的企业。2012年,泸州老窖坚持奉行“天地同酿,人间共生”的企业哲学,以“敬人敬业,创新卓越”为企业精神,以“全心全意酿酒,一心一意奉献”为企业宗旨,追求“在中国灿烂名酒文化熏陶中, 全人类共享幸福美满的生活”。 泸州老窖社会公益事业的脚步始终与社会同行,与环境相依,与人类共存,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保护股东权益,业绩稳步增长 (一)各项业务保持稳步持续增长 一、保护股东权益,业绩稳步增长 (一)各项业务保持稳步持续增长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行业风波不断、国家政策的调整,公司坚持“双轮驱动”,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共同构筑融资平台,保证产品市场与资本市
3、场的良性互动,现已基本实现白酒产品经营、 品牌经营、 资本经营的和谐发展, 2012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发展势头,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5.56亿元,同比增长37.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90亿元,同比增长51.13%。 泸州老窖品牌价值始终保持行业第三位。 (二)维护投资者投资收益权 维护投资者投资收益权 泸州老窖1994年上市已来,除2000年未进行利润分配外,其余年份都进行了利润分配,且都有现金分红。截止2012年7月31日,公司共计分派现金红利(含税)70.67亿元。而公司自上市以来,从资本市场直接募集资金仅为11.43亿元,其中IPO募集资金
4、1.25亿元,三次再融资募集资金10.18亿元。所派发现金红利是募集资金的6.18倍,是再融资募集资金的6.9倍,此项指标公司位列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前列。 公司实施了2011年分红派息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 (含税) ,分红率达到67.38%。 (三)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完善健全 (三)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完善健全 加强内控建设是2012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监管工作的重点, 泸州老窖被列入2012年上市公司内控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凭借优秀的公司治理,被评为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第八届“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2012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10强),第十四届金牛最高效率公司(第一
5、名)。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认真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连续七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信息披露优秀考评。这些殊荣的获取,标志着泸州老窖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二、以客户为中心,携手共赢 (一)售后服务高效、便捷 二、以客户为中心,携手共赢 (一)售后服务高效、便捷 泸州老窖的营销观是“以客户为中心”,全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是关键,由销售公司市场管理部负责售后服务的管理,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及产品的发运工作。同时,公司在全国41个省设立售后服务站,以便在用户需要帮助时,能够提供
6、快捷、可靠、周到的售后服务。 泸州还通过多种渠道:如公司网站、40008881573热线电话、VIP互动平台、打假互动平台、售后服务专线08302398966和顾客满意度调查等,为顾客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因公司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异常或其它因素造成的用户投诉、用户满意度评价工作等售后服务内容。泸州老窖的售后服务为消费者作出以下承诺: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安全、优良的服务,使用户对泸州老窖买得放心、喝得舒心,使经销客户选得顺心、做得开心;为产品销售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市场的合理通畅,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经销客户的正当利益;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赔。 (二)打击假仿冒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