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WISDOM SPORTS GROUP1661(1)有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的補充公告;(2)有關提供貸款的須予披露及主要交易;及(3)根據上市規則第13.13條作出披露謹此提述智美體育集團(本公司)於2023年4月26日刊發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年報)。除本公告另行定義或文義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除年報中提供的資料
2、外,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聯營公司的投資減值虧損的相關披露提供額外資料。於聯營公司的權益減值虧損誠如年報所披露,本公司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錄得於聯營公司的權益減值虧損人民幣31,486,000元(減值虧損),其中包括圓通之投資減值人民幣28,560,000元(圓通減值虧損)及國泰銀科之投資減值人民幣953,000元(國泰銀科減值虧損)。圓通減值虧損乃基於採用折現現金流量法使用16%的折現率評估投資而作出,而國泰銀科減值虧損乃基於採用折現現金流量法使用13.2%的折現率評估投資而作出。本公司在進行減值評估時-1-已參考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作為其折
3、現率。據本公司了解,圓通的主要業務為於香港從事金融服務,而國泰銀科於中國從事提供技術開發服務。針對不同行業,本公司採用上述不同折現率反映其業務風險及各自行業的預期收益。圓通減值虧損圓通之投資詳情於2020年3月25日,本公司與LPD Investments Limited(LPD Investments)訂立一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據此,本公司同意收購一家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的非多數控股權益,該公司為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牌的兩個法團的控股公司,在符合若干條件之情況下,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於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於2020年5月12日,本公司
4、與LPD Investments(作為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Kwok Wai Tak先生(作為擔保人)訂立買賣協議(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而LPD Investments有條件同意以代價53,410,000港元出售圓通環球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圓通)的49%已發行股本。於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與LPD Investments及Kwok Wai Tak先生訂立買賣協議的補充協議,據此,訂約各方同意(其中包括)將擬收購的圓通股權百分比由49%修訂為34%,且代價變更為37,060,000港元。於2021年3月26日,收購圓通已完成。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3月25日、
5、2020年5月12日、2021年2月26日及2021年3月26日的公告。導致確認圓通減值虧損的潛在原因或事件及情況的詳情作為被投資方,圓通將每半年向本公司提供一次管理賬目。參考圓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賬目,本公司發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確認的收入約為24,923港元(相當於人民幣22,000元)。於諮詢圓通管理層後,本公司獲悉圓通的大部分業務活動由於新冠疫情已暫停。圓通為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兩個法團的控股公司,在符合若干條件之情況下,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於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由於新冠疫情,經濟環境充滿挑戰,兩家附屬公司的營運尚未復
6、甦或恢復。儘管圓通的管理層已採取積極舉措向潛在客戶尋找機會,但彼等估計該等機會產生的潛在收入及利潤將低於所產生的成本(包括勞工成本、租金成本等)。-2-經與圓通管理層討論,考慮到潛在收入及利潤可能無法足夠支付營運成本,彼等不願意恢復營運,因此並無制定正式業務計劃。根據當時的估值及市場狀況,預計圓通於未來五年內不會產生收入。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相關結餘悉數計提減值。釐定圓通減值虧損所用基準及關鍵假設董事會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獲悉,圓通的可收回金額乃通過折現現金流量模型計算。圓通預計其未來五年不會產生收入,因此折現現金流量將接近於零。因此,董事會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認為計提人民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