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Grace Wine Holdings Limited怡園酒業控股有限公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146)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的第 一 季 度 業 績香 港 聯 合 交
2、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GEM的 特 色GEM的 定 位,乃 為 較 其 他 於 聯 交 所 上 市 的 公 司 可 能 帶 有 更 高 投 資 風 險 的 中 小型 公 司 提 供 一 個 上 市 市 場。有 意 投 資 者 應 瞭 解 投 資 於 該 等 公 司 的 潛 在 風 險,並應 經 過 審 慎 周 詳 考 慮 後 方 作 出 投 資 決 定。鑒 於 在GEM上 市 的 公 司 一 般 為 中 小 型 公 司,於GEM買 賣 的 證 券 可 能 會 較 於 聯交 所 主 板 買 賣 的 證 券 承 受 較 高 的 市 場 波 動 風 險,同 時 無 法 保 證 於GE
3、M買 賣 的證 券 將 會 存 在 高 流 通 性 市 場。本 公 告 乃 遵 照 聯 交 所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而 刊 載,旨 在 提 供 有關 怡 園 酒 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怡 園 酒 業 或 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為 本集 團 或 我 們)的 資 料,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願 就 本 公 告 共 同 及 個 別 地 承 擔 全部 責 任。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確 認,就 彼 等 所 深 知 及 確 信,本 公 告 所 載資 料 在 各 重 要 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整,沒 有 誤
4、 導 或 欺 詐 成 分,且 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他 事 項,足 以 令 本 公 告 所 載 任 何 陳 述 或 本 公 告 產 生 誤 導。2 未 經 審 核 第 一 季 度 業 績怡 園 酒 業 董 事 會(董 事 會)謹 此 提 呈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個 月 的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業 績,連 同 二 零 一 八 年 同 期 的 未 經 審 核 比 較 數 字。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三 個 月二 零
5、一 九 年二 零 一 八 年(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附 註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收 益312,70020,762銷 售 成 本(8,456)(14,678)毛 利4,2446,084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3726637銷 售 及 分 銷 開 支(1,358)(1,015)行 政 開 支(6,639)(4,396)其 他 開 支 及 虧 損(26)(40)融 資 成 本(23)除 稅 前 溢 利(虧 損)(3,076)1,270所 得 稅 開 支4(116)(1,115)期 內 溢 利(虧 損)及 本 公 司 擁 有 人應 佔 溢 利(虧 損)(3,192)
6、155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每 股 盈 利(虧 損)基 本 及 攤 薄(人 民 幣 分)5(0.40)0.03 3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全 面 收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三 個 月二 零 一 九 年二 零 一 八 年(未 經 審 核)(未 經 審 核)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期 內 溢 利(虧 損)(3,192)155 其 他 全 面 收 入(虧 損)於 其 後 期 間 可 能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 的其 他 全 面 收 入:換 算 財 務 資 料 的 匯 兌 差 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