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Dazhong Public Utilities(Group)Co.,Lt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35)末期股息的派付日期的澄清公告澄清末期股息的派付日期茲提述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3月29日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關派付末期股息的公告(2018年年
2、度業績公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而未有另行界定的詞彙與2018年年度業績公告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誠如2018年年度業績公告所披露,本公司董事會建議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本公司的保留可分派溢利派付末期股息每十股人民幣0.60元(含稅),合共約人民幣177百萬元。末期股息預期於2019年6月23日或之前派付,惟須待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考慮及批准,方可作實。1 然而,由於文書錯誤,本公司澄清估計末期股息將於2019年8月9日(而非於2018年年度業績公告所披露的2019年6月23日)或之前派付。除上文所披露者外,2018年年度業績公告所述之所有其他與派付末期股息有關的資料均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楊國平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2019年4月15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楊國平先生、梁嘉瑋先生、俞敏女士、莊建浩先生及楊衛標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陳永堅先生、李松華先生及張葉生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王開國先生、姚祖輝先生、鄒小磊先生、王鴻祥先生及劉正東先生。*僅供識別 2